关于印发《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地区行署办公室 | 文号:吐地行办〔2011〕24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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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1-11-2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吐地行办〔2011〕240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各单位:
《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地区行署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监察部《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监发〔2011〕6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11〕173号)要求,为开展好我地区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地区政府绩效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推进吐鲁番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两大战略任务,以改善行政管理、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为核心,积极探索开展政府绩效管理的有效途径和方式方法,构建科学的政府绩效考评体系和考评结果运用机制,进一步规范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倡行“吐鲁番速度”,优化发展环境,努力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
二、基本原则
坚持稳步推进、分步实施;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群众公认;坚持定性考评与定量考评相结合;坚持奖优、治庸、罚劣;坚持科学性、合理性、导向性和可操作性相结合,持续改进工作。
三、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政府绩效管理基本框架,建立完善政府绩效管理制度,初步形成绩效管理工作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构建政府整体绩效管理体系,使绩效管理的理念和方法在政府管理工作中得到有效运用,为全面推行绩效管理制度奠定坚实基础。
四、工作内容
(一)紧密结合中心工作,推进专项绩效管理。
1、开展对口援疆工作绩效管理。根据对口援疆工作规划,明确工作项目、投资数量、时间节点、责任分工,由地区效能办(绩效办)会同地区援吐办和湖南省新一轮援疆前指办制定年度绩效考评指标。
2、开展重大项目(民生工程)专项督查和考评。由地区效能办(绩效办)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完善重大民生项目管理办法。各项目牵头部门要建立项目进度跟踪机制和重大项目建设专项考评机制,对责任履行情况及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和考评,确保项目高效、高质完成。
3、开展民生项目受益对象评议和绩效审计工作试点。2012年由地区效能办(绩效办)对已完成的民生项目开展受益对象评议和绩效审计试点,并将评议和审计结果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2013年起逐步扩大评议和审计覆盖范围。
4、实行湖南省新一轮援疆前指评议机关效能制度。由地区效能办(绩效办)定期组织湖南省新一轮援疆前指效能监测点联络员和效能监督员开展效能监察和暗访活动,对行政机关服务水平进行评议,并将结果纳入机关部门的绩效考评。
(二)开展机关行政效能建设。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审批服务效率和质量。对地区本级行政审批项目实施动态清理,实现减少审批事项、下放审批层级、简化审批程序、规范审批事项收费的目标。推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岗位责任制;推进并联审批,缩短审批周期,提高审批效率。推进地区电子监察系统建设,2012年在地区各部门、各单位逐步推开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并完成与有条件的县(市)电子监察系统的对接,并逐步扩大电子监察范围。2013年初步形成全地区统一的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
2、推进政务公开,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加大主动公开力度,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拓宽办事公开领域,利用公共媒体,互联网、公告栏、电话咨询等多种形式,实现办事项目信息的充分告知,便于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
3、推进依法行政,提高政府公信力。加强和改进制度建设,认真落实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强化备案审查工作。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完善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优化政务环境,提高公职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4、鼓励公众参与,促进社会管理创新。深入调查了解社会公众意见,积极响应公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完善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加强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强化基层社会服务网络建设,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社会管理,完善对社会弱势群体辅助和补偿机制。
5、开展机关行政效能考评。各部门、各单位制定完善机关效能考评细则,明确量化考评指标和考评标准,采取自评与集中考评相结合、内部考评与外部评议相结合的方法,对本部门、本单位推进行政效能建设情况进行考评。
(三)实行政府绩效外部监督评价。
1、建立完善效能投诉中心机制,畅通效能投诉渠道,及时办理和反馈群众举报投诉的问题。
2、加强效能监督员队伍建设,加大对行政效能监督力度。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专家、企业代表、基层代表组成行政效能监督员,确定湖南省新一轮援疆前指和部分企业为效能监测点,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和专项督察工作,参与行政效能建设民主评议等活动。
3、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部门工作满意度测评。在门户网站上设立公众评议窗口,在审批窗口安装服务质量评价设备,及时接受服务对象的评议。
(四)开展地直机关绩效目标管理和考评工作。
1、组织制定机关部门绩效目标体系框架,指导各部门设置明确、量化的年度绩效目标和详细的考评指标细则。
2、完善机关绩效过程管理机制,设置科学、规范的考评指标,促进机关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3、创新机关绩效考评方式,规范部门自评工作,适时开展查访核验,提高考评结果的准确性、公正性和权威性。
(五)开展县(市)政府绩效考评工作。
1、构建体现科学发展的绩效考评指标体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根据各县(市)实际情况,设置科学的指标体系。
2、完善绩效监督检查方式。整合督查力量,完善督查方法,通过随机抽取暗访、定点督办等方式开展检查,提高督查质量和效率。
3、整合考评资源。统一协调管理各类考核评比,取消不必要的考核评比,避免重复考核、多头考核,减轻基层负担。地区效能办(绩效办)负责审定考评指标设计,指导各部门完善考评指标及考评方式。各部门负责本系统相关职能指标的考评。
(六)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政府绩效管理工作质量和效率。
1、建立公众监督评议网(含公众集中投诉平台),完善社会公众与政府沟通的平台,方便政府部门为公众提供服务,实现在线满意度调查。
2、建立政府绩效考评系统(含下级政府)。实现对直属机关部门、下级政府绩效管理全过程网上管理,提高机关绩效管理工作效率。
3、建立行政电子监察系统。实现适时监控机关部门的审批行为,共享审批信息,实现并联审批,提高审批效率,对审批绩效进行统计分析和动态考评。
4、建立重大项目督查与考评系统。建立完善项目查访核验专家库,对重大项目、民生工程、对口援吐项目进行查访核验与考评,实现项目现场适时图像监控。
5、开通政府绩效管理网。主要承担信息发布、学习和交流、工作部署、材料报送、公众投诉等任务,畅通绩效管理工作渠道。
6、建立其他配套支持系统。完善统计调查系统、决策支持系统、公务员绩效考评系统等。
(七)先行推进各类试点。
按照建立示范、参照可比、各级联动、基础良好的原则,选择鄯善县1个县,开展首批试点工作。选择吐鲁番市、托克逊县2个县(市)和地区发改委、农业局、教育局、卫生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工商局、质监局8个部门,作为地区开展试点工作的联系点。其他县(市)要按照地区统一部署做好基础性工作。2013年地区各县(市)全面开展政府绩效目标管理与考评工作。
五、实施步骤
试点工作分三个阶段:
(一)夯实基础,启动试点(2011年10月至年底)。选取各级试点单位开展试点工作。在地区行署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开展行政机关效能建设活动,初步开展机关部门绩效目标制定和考评工作,开展重大项目(民生工程、对口援吐项目)效能监察活动,进行机关部门满意度调查。
(二)全面实施,落实工作(2012年)。开展县(市)绩效考评工作,在地区各部门开展绩效管理工作,指导各县(市)开展对直属机关和乡(镇、街道)的绩效管理与考评,督促各县(市)选取部分乡(镇、街道)开展对行政村和直属站所的绩效管理与考评,开展重大项目绩效管理考评工作,完善效能监督员和监测点工作制度和满意度测评办法,加强绩效管理制度建设,开展信息化系统建设。
(三)重点深入,机制创新(2013年)。出台地区关于开展政府绩效管理与考评工作的指导意见,建立和完善绩效管理综合信息化平台,实行县(市)和部门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开展部门绩效审计,并对工作成效进行评估。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试点工作,按照地区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部门要通力协作,按照分工做好相关工作。要确保人员和经费到位,推进绩效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多种形式活动,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行政府绩效管理的部署和要求,以及我地区推进政府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为推进政府绩效管理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加大培训力度。地区效能办(绩效办)要会同公务员培训部门制定全地区绩效管理培训计划,对各县(市)、各部门绩效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推动政府绩效管理工作。
(四)推进制度创新。从全地区发展和绩效管理的实际情况出发,认真研究我地区推进政府绩效管理的重大问题,逐步制定完善我地区绩效管理的制度体系,确保全地区绩效管理工作标准统一。各县(市)、各部门要立足实际,勇于实践,建立符合自身实际的管理体制和机制,不断提高绩效管理水平。
(五)强化结果运用。要高度重视绩效考评结果的运用,将考评结果及时反馈相关职能部门。作为工作改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评、干部选拔任用、公务员评优评奖的重要依据,增强绩效管理的激励作用。
(六)认真总结经验。要紧密结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认真研究我地区推进政府绩效管理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边实践、边规范、边总结,积极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推动全地区政府绩效管理工作全面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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