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农垦改革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决定

颁布单位: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3-01-2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农垦改革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决定

各县市人民政府,畹町管委,州直有关单位:

我州农垦改革工作按照省的统一部署从2010年正式启动以来,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州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攻坚克难,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农垦改革得以有序推进,2012年末如期完成了农垦改革主体工作任务,初步实现了体制融入地方、管理融入社会、经济融入市场,垦区经济社会开始步入统筹发展的轨道。

为表彰先进,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农垦改革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盈江县人民政府等5个先进单位和侯胜等39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全州各级各部门要向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学习,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加大工作力度,狠抓工作落实,进一步推进农垦的改革、发展、稳定工作,为全州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德宏州农垦改革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名单.doc

德宏州人民政府

2013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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