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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农垦改革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决定
| 颁布单位: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1-2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农垦改革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决定
各县市人民政府,畹町管委,州直有关单位:
我州农垦改革工作按照省的统一部署从2010年正式启动以来,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州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攻坚克难,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农垦改革得以有序推进,2012年末如期完成了农垦改革主体工作任务,初步实现了体制融入地方、管理融入社会、经济融入市场,垦区经济社会开始步入统筹发展的轨道。
为表彰先进,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农垦改革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盈江县人民政府等5个先进单位和侯胜等39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全州各级各部门要向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学习,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加大工作力度,狠抓工作落实,进一步推进农垦的改革、发展、稳定工作,为全州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德宏州农垦改革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名单.doc
德宏州人民政府
2013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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