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 颁布单位:浙江省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2-12-1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浙政发〔2012〕103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浙江省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12年12月19日
浙江省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
根据《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环境
“十一五”以来,全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扎实推进“全面小康六大行动计划”,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人民生活显著改善,社会保持和谐稳定。
(一)现实基础。我省自2008年率先实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以来,基本公共服务城乡统筹、区域均衡和全民共享得到有效促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的就业政策,推动创业带动就业,面向全体劳动者的劳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形成。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率先实现社会养老、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全覆盖,率先实现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城乡一体化,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和社会福利体系基本建立。全面实施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残疾人小康实现程度逐年提高。住房保障政策体系日趋完善,覆盖范围逐步扩大,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稳步推进。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施,公共教育体系日趋完备,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2.8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启动,基本药物制度和免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面实施,城乡社区卫生综合服务功能逐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进一步加强,人均预期寿命稳步提高。文化体制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城乡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县级图书馆、文化馆、乡镇综合文化站基本实现全覆盖,群众体育加速普及。公共交通、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加快完善,邮政、通讯、气象、地名等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绿色城镇、美丽乡村建设全面推进,生态安全保障体系基本形成,生态环境逐步改善。“平安浙江”建设扎实推进,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提高。财政投入显著增加,公共服务资金保障力度不断加大。经过这些年的努力,我省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已经初步形成,基本实现了“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
(二)面临形势。“十二五”时期,是我省经济发展加速转型、社会建设整体推进、体制改革攻坚突破的重要时期,也是加快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深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关键时期。从国内看,国家高度重视推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对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作出了重大决策部署,并将“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作为“十二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政策导向。从省内看,我省已经进入人均生产总值从7000美元向10000美元跨越的新阶段,城乡区域协调发展迈上新台阶,城乡居民生活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以人为本的理念深入人心,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将得到强化,基本公共服务财政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社会事业改革深入推进,有序竞争和多元参与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体制加快形成,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动力和活力不断增强。
与全面建成惠及全省人民小康社会的目标相比,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相比,现阶段我省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还存在不小差距。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渠道相对单一、总量仍显不足,难以有效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部分制度城乡、区域间衔接不够,公共服务资源配置不合理,农村、欠发达地区和针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亟待提升;体制机制不够健全,财力保障、服务供给、评估监督等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对此,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予以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不断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和均等化程度,为保障全省人民全面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实施“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把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着力保障城乡居民生存发展的基本需求,着力增强基层服务供给能力,着力完善体制机制,加快构建符合省情、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为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的现代化浙江打下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整体设计与重点推进相结合。着眼于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群体之间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差距,加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整体设计,打破行业和地区分割,加大公共资源向农村、欠发达地区和社会弱势群体倾斜力度。坚持统筹兼顾,以基层为重点强化供给能力建设,促进基层服务设施共建共享,全面提高各项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和可及性。
——尽力而为与量力而行相结合。从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发展愿望出发,根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公共财政承受能力,制订实施合理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保障公民享有基本的公共服务和平等的发展机会,优先保障基本生存、基本发展、基本环境和基本安全等服务的提供。努力增加投入,优化公共资源配置,逐步扩大服务范围,提高保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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