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市重点建设项目及计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湖政办发〔2011〕1号
颁布日期:2011-01-2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市重点建设项目及计划的通知

湖政办发〔2011〕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抓好今年重点建设工作,不断调整优化投资结构,为“十二五”发展开好局、起好步,经市委第93次常委会和市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加快推进“三百三千”工程建设,确定2011年度全市重点建设实施类项目107项、重大前期项目103项、重大储备项目125项,现予印发。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围绕三个项目单子计划,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优化要素保障,推动项目及早开工建设

节约集约利用有限的要素资源,进一步做好“三个保障”。一是进一步加强土地保障。盘活现有存量,争取指标增量,抓紧出台重点项目与供地指标挂钩办法,确保适时供地。二是进一步加强资金保障。继续发挥金融信贷主渠道作用,合理引导民间投资,落实鼓励政策,优化企业资本形成机制,加大境内外上市等直接融资力度。科学筹划政府投资项目,制定具体筹资方案,创新投资运作体系,通过BT、BOT等方式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等项目建设。三是进一步加强环境容量保障。加大节能减排力度,严控高能耗、高排放、低效益的项目上马,为后续“大好高”项目发展留足空间。

二、深化服务指导,推动项目加快施工建设

牢固树立“项目是真抓手,抓项目是真功夫”的理念,努力形成“重点项目是导向、是信心,也是推力”的共识,通过“三个抓”,全力服务项目建设。一抓领导联系。巩固一个项目由一位市领导、一位部门负责人、一位县区领导联系的组合式推进机制,跟踪项目、解决问题、加快进度。二抓部门指导。围绕项目早开工、早建设、早竣工,各级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主动配合、提前介入,真正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工作合力。三抓基层服务。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加大征迁力度,为项目及早落地、加快施工创造条件。切实加强重点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施工监理和廉政建设,努力打造安全工程、优质工程、廉政工程。

三、强化规范管理,推动项目有序有效建设

发挥项目后评价、重大项目稽察、工作绩效考核等抓手作用,注重“三个严格”,努力使项目建设走上“行政主推、规范运作、量质并举”的良性轨道。一是严格项目管理。研究出台重大项目准入评估与绩效评价办法,严把项目准入关口,强化项目竣工验收与绩效评估。二是严格项目稽察。出台重大项目稽察工作管理办法,加大对省市重点项目、政府性投资项目、纳入财政补助项目的稽察监管力度,切实加强国债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的规范化管理。三是严格绩效考核。进一步贯彻《湖州市重点建设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完善“按月通报、年中督查、年终考评”的考核体系。

同时,要及早启动项目推进工作,逐一排定一季度“开门红”和上半年“双过半”项目计划,尽早做好与上级部门和金融机构等的沟通衔接,确保项目要素、政策资源落实到位。尤其要加快新建项目前期工作,进一步缩短项目立项、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评与能评等审批工作时限,提高项目成熟度,促使其尽早开工、加快建设。

附件:1.2011年湖州市重点建设实施类项目计划表

2.2011年湖州市重大前期项目计划表

3.2011年湖州市重大储备项目计划表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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