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州市委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委加强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010年湖州市法治建设为民办实事项目》的通知
中共湖州市委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委加强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010年湖州市法治建设为民办实事项目》的通知
| 颁布单位: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中共浙江省湖州市委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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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03-3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中共湖州市委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委加强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010年湖州市法治建设为民办实事项目》的通知
湖委办通〔2010〕23号
各县(区)委、市直属各单位党委(党组):
经市委同意,现将《2010年湖州市法治建设为民办实事项目》转发给你们。请按照目标要求和工作任务,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办法,并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湖州市委办公室
2010年3月30日
2010年湖州市法治建设为民办实事项目
市委加强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1.加强人大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农村卫生事业工作、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和《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扎实推进群众关注问题的解决,进一步改善民生、维护民利。(责任部门:市人大办)
2.加强政协反映社情民意工作。进一步健全信息工作网络,利用政协例会、主席邮箱、委员信箱、约谈走访等形式,多渠道收集和反映社情民意信息,不断完善对社会舆情的汇总分析、跟踪研究和落实反馈机制,为党委、政府掌握民意、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参考。(责任部门:市政协办)
3.加强对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扎实开展“作风建设加强年”活动,进一步加强各级机关执行力建设。切实抓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深入推进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廉政监督专项工作,强化对项目投资、资金使用和工程质量的检查。加强制度建设,逐步建立科学、严密、完备、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责任部门:市纪委)
4.进一步充实市级平安志愿者队伍。由市委政法委牵头,在团市委等部门已组建的9支平安志愿者队伍基础上,继续在公交、环卫、邮政、出租车、大专院校等系统组建若干支平安志愿者队伍,广泛开展平安宣传、治安巡逻、扫除平安创建及社会治安防范的“盲点”、“盲时”、“盲区”,让人民群众共享平安创建成果。(责任部门:市委政法委、团市委)
5.开展“三大专项行动”。围绕全面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扎实开展“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认真开展全市重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攻坚战,全市重点复杂区域、行业综合专项整治,全市重点人员教育管控专项行动,进一步夯实我市政法综治维稳工作基础,协助上海“世博会”平安举办,实现“平安湖州”四连冠的目标。(责任部门:市委政法委、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
6.健全完善“大调解”工作格局。在巩固乡镇(街道)、村居(社区)等传统调解组织的同时,大力推进区域性、行业性专业调解组织建设,健全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政仲裁紧密衔接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全面推开“以奖代补”制度,探索人民调解员社会化选拨、职业化管理新模式,组建律师维稳团,建立项目责任制。积极推进诉调衔接,由司法行政机关联合各级法院在法院立案大厅建立诉前调解中心和人民法庭人民调解窗口。(责任部门:市司法局、市中级法院、市综治办)
7.提升信访为民便民水平。推广首问责任制,不断完善联合接待方式,健全领导干部下访约访接访制度,建立科学、规范的信访工作程序和制度办法,开展信访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集中配置资源,畅通信访渠道,探索建立高效、便捷、成本低廉的社会矛盾解决机制。(责任部门:市信访局)
8.深入推进阳光司法。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推进开庭公告、委托拍卖等审判信息的公开。利用数字法庭录音录像功能,逐步实行“一案一光盘”,促进法官庭审行为规范,深化落实审判公开制度。开通当事人案件进展查询系统,推进裁判文书上网。(责任部门:市中级法院)
9.开展检察环节轻微刑事和解工作。检察机关对轻伤害、交通肇事以及因亲友邻里纠纷等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依法调解,积极促成当事人自愿和解,在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积极赔偿损失,并取得受害人谅解后,依法予以从轻处理,以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责任部门:市检察院)
10.不断深化公安工作“三项建设”。以推进公安信息化建设为依托,加强专业巡防力量建设,强化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应用,完善卡点布局,着力加强治安动态防控体系建设;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为平台,着力提升执法能力、办案质量和执法公信力;以推进和谐警民关系建设为契机,组织好广场警务活动,着力打造“警务e广场”品牌。(责任部门:市公安局)
11.不断提升法律服务水平。贯彻《关于推动律师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湖委办〔2009〕26号),组建司法行政综合法律服务中心,有针对性地开展系列法律服务,深化企业“法律体检”,增强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的能力。健全“一个中心、两级受理、三级网络”援助体系,完善“半小时服务圈”,加强援助窗口临街落地和“12348”平台建设,强化疏导功能,落实应援尽援目标。(责任部门:市司法局)
12.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集中力量抓好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整治非法用工、防范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专项检查活动。提高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制定发布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加强职工工资支付保障,扩大工资支付保证金、欠薪应急周转金和农民工记工考勤卡等相关制度的实施范围,防范和处置因拖欠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责任部门:市劳动保障局、市规划建设局、市交通局)
13.全面完成“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完成南浔开发区、安吉开发区和德清新市工业园区等3个省级以上开发区(工业园区)和市级督办重点环境问题安吉竹制品行业的整治工作,加强对已“摘帽”重点环境问题(监管区)和省级以上开发区(工业园区)的长效管理,严防污染反弹。加强水环境污染防治。(责任部门:市环保局)
14.推进乡镇公共安全监管机构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县区乡镇公共安全监管机构建设领导小组牵头抓总作用,建立健全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检查指导,落实“五个一”标准(一张安全生产分类管理动态一览表、一张辖区工矿企业分布平面图、一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套安全生产管理台帐、一个辖区企业基本情况数据库),强化动态管理和装备配置,进一步提升监管实效。(责任部门:市安全监管局、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质量技监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
15.开展城市管理“六化”建设。着眼精细化,创新市容管理模式,提升户外广告、违法建设和“六小行业”治理成效;着眼网格化,按照“分片包干、责任到人”要求,着力形成高密度、全覆盖管理格局;着眼社会化,探索市场运作、社会支持的特色发展道路;着眼系统化,最大限度地发挥各方资源的整合效能;着眼数字化,切实推进“数字城管”建设工作;着眼规范化,在文明执法争创活动中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责任部门:市行政执法局)
16.进一步推进行政服务创新。有序实施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稳妥推进行政许可职能整合归并和非行政许可事项清理规范工作,强化“一站式”全程协调服务机制,不断创新行政审批服务方式。畅通12345热线电话、网络信箱、手机短信“三车道”受理渠道,坚持市长接听日制度,完善局(区)长定期接听和联合接听制度,抓实“市长热线进社区”活动,提高“直接交办点”和“三方通话”工作机制的效能。(责任部门:市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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