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台州市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台州市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 颁布单位:浙江省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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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10-0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台州市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台政办发〔2013〕12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台州市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市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和四届市委第31次常委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0月9日
台州市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试行)
为深化行政审批领域的各项改革,建立规范、高效、优质、廉洁的审批服务机制,推动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促进行政服务水平的提升,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权力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台市委办〔2012〕110号)和《台州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台政发〔2013〕27号)精神及上级工作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必然要求,也是行政权力规范化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审批事项清理和流程优化的基础上,依据法律法规要求和“简化、便民、合理、明晰”原则,对所有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逐项编制唯一对应的权力要素标准、审批流程标准、裁量准则标准和服务方式标准,确保审批办事信息公开、完备、精确、权威,为办事主体提供“无差别服务”,实现“阳光”审批。
二、工作任务
(一)权力要素的标准化(2013年11月底前)。
清晰列出事项名称、事项编码、事项性质、设定依据、适用区域、适用的申请主体、法定实施主体、实际实施主体、项目生效及失效时间、重要说明及注意事项等。
1.事项名称。以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后,经市政府审定的事项目录为依据,具体到小项(多个小项所适用的依据、条件、提交材料等要求不同的,要按小项分开制订标准)。
2.事项编码。以市行政权力规范化建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规范办)确定的权力事项编码方法编制,每一事项对应唯一编码。
3.事项性质。明确每一行政审批事项的性质,分为“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包括“非许可类审批”和“便民服务类管理事项”)两类。
4.设定依据。清晰列明设立本事项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依据,包括依据名称及具体条款内容。
5.适用的申请主体。应标明本事项适用的区域范围,如全市、市区或者开发区范围等;明确适用的申请对象,如本市企业、市民或者一般公民等;同时还要结合行政审批事项特性对适用对象进行分类标注,如有不同规模、不同投资主体、不同产业政策等具体资格条件要求的,需进一步明确适用的申请主体。例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适用于宾馆、饭店、咖啡馆、茶馆;适用于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
6.法定实施主体。实施主体的全称或规范简称。
7.实际实施主体。承办主体的全称或规范简称,如受委托的应注明委托实施的法律法规依据。
8.项目有效期。法律、法规、规章对该事项设定有效期的(开始执行或停止执行的时间、每年办理的特定期限等),应作标注。
9.重要说明及注意事项。本事项需要特别加以提醒与警示的内容,在文本中以加黑形式突出。例如:审批需要现场勘察、公示或组织专家会审,可能受额度限制或政策性因素临时停止办理,审批事项办理的相关解释、咨询方式等。
(二)审批流程的标准化(2013年11月底前)。
在界定法定的基本程序基础上,积极推动审批职能归并一个处室,并充分授权,推广“一审一核”和“即审即办”,实现审批流程最短。将行政审批流程整合优化后的各个环节,以节点定制与流程图形式,对申请、受理、审批、送达4个阶段的具体处理步骤予以分解、连贯和固化,确保各个环节在实际审批过程中“不增、不减、不拖”,依照规定程序限时办结。具体包括:责任处室、受理地点、咨询电话、法定时限、承诺时限、获取证照批文的方式及相关工作、本行政审批事项对外、对内流程图。
1.受理地点:应注明市行政服务中心××部门窗口,如事项未进驻中心的,应提供实际办理地点的详细地址及处室名称。
2.联系电话、监督电话:标注为(0576)××××××××。
3.法定时限: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完成时限,以“×个工作日(或自然日)”形式标出,如“20个工作日(或自然日)”。
4.承诺时限:通过行政审批流程优化,继续开展审批效能最优化比对工作,以承诺的省内最短时限为准,以“×个工作日”形式标出。属于上级终审的事项,本级承诺办结时限为受理申请到提交上级的时间段。
5.办理流程制定与流程图制作。根据优化的流程设计,将申请、受理、审批、送达4个阶段所涉及的责任单位、工作步骤、工作内容、办结时限、与其他部门相关的串并联审批情况等要素,按照时间顺序和工作逻辑关系,整理形成直观形象的全过程流程图。流程制定公布后,未经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审改办)审核同意,不得擅自对各审批环节设置及办理时限作改动。
(三)裁量准则的标准化(2013年11月底前)。
按照“精简、便民”的要求,主动清理审批条件,取消无法律依据的审批条件,减少申报材料。在此基础上,列明获取证照批文必须具备的条件、需申请者提交的申报表格及证明材料清单、收费事项等。同时,清理内部裁量依据。凡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审查衡量标准只作原则性规定,审批部门在审批环节中具有自由裁量权的,应对该环节审批与否的各种标准与情况进行整理归类,以分档数据量化、典型实例对照等方式,对审批裁量依据进行标准化处理,列明审核该事项作出同意与否所依据的具体衡量标准。裁量标准要做到细化、清晰、可对照、无歧义,确保每一事项面对同类申请主体实行“同标准审核”、“无差别审批”。
1.条件要求。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从允许性和限制性2个方面列明申请人获得批准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如资格资质、产业政策(鼓励或限制)、规划布局、节能环保、消防标准、技术设备、场所设置、资金规模、安全卫生、相关部门意见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允许性必要条件,采用“应……”的表述形式;限制性必要条件,采用“不应……”的表述形式。
2.材料要求。一次性列明申请人就本申请事项应提交的所有表格和材料清单,以编号形式列出,并提供样表、示范文本及填写说明。规范文本所列的审批条件和材料不得有模糊或“兜底”的表述,即不能有“上级要求具备的其他条件或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等类似表述。如个别事项确需根据实际情况才能确定是否需要提交其他资料的,也应进一步细化告知内容,确保所有审批条件和资料信息能提前一次性告知。
3.相关技术要求。除一般性的裁量标准已在条件要求和材料要求中体现外,其他由行政审批实施主体内部把握的标准、额度、技术参数等应单独列出,并尽量对幅度作出细化,减少主观裁量空间。
4.收费事项。一次性列明本事项涉及的所有现行收费(含全部税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性收费事项等)项目名称、单位、金额、依据及缴纳方式等。不收费的应注明“无收费”。
(四)服务方式的标准化。
1.公开审批服务信息(2013年12月底前)。行政审批标准信息确定后,各部门应通过印发办事指南、网上公开发布、窗口张贴公示等多种渠道向市民广泛公开,提供服务指引,方便市民办事,接受社会监督。
(1)办事指南。针对每一审批事项,将主客体要求、条件要求、材料要求、办理流程、法定时限、承诺时限、联系电话、网址信息等要素,印刷成完整准确的办事指南,摆放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办事窗口及相关部门专业大厅,供市民免费取阅。
(2)网站公布。以受理审批部门为责任单位,将办事指南通过市政府政务平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相关部门网站对外公开。
(3)前台导引标识。在服务窗口设置本窗口的办事导引标识,内容包括:单位名称、受理事项、咨询电话、承办人员等。
2.健全服务制度(2013年12月底前)。通过制订相应的服务制度,将审批标准的执行落实到位。各部门结合本单位实际,按照“服务规范、标准明确、权责一致、保障到位”的要求,制定、完善与审批相关的办事公开制、首问责任制、AB岗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优质服务承诺制、岗位责任制、过错责任追究制等各项制度并严格执行。
3.开展网上审批服务(2014年6月底前)。加快建设市行政审批网上平台,将全部审批事项统一纳入政务平台规范运行。通过业务操作系统把标准化处理后的行政审批具体要件、流程予以固化,实施网上申报、受理和审批办理,处理信息、责任人及结果全过程留痕,实现行政审批全过程的电子化运作与监督。各部门要大力推进网上审批,统一使用市行政审批通用系统,确需保留部门专业审批系统的,也要按照统一接口标准做好联网审批和数据交换。
三、工作要求
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要根据行政权力规范化工作要求,结合当前规范自由裁量权的工作安排同步推进。每个保留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要制作一份详尽的标准化规范文本(见附表,市规范办要求编制的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的固化表不另行制作),以电子文档和书面形式,于2013年11月底前上报市规范办,由市审改办会同审核,报经市政府批准后,各责任单位印制《台州市×××局行政审批标准化操作规范文本》,统一向社会发布并施行。
台州市×××局行政审批标准化操作规范文本
项目
标准内容
(一)
权
力
要
素
标
准
化
事项
名称
以审定的事项目录名称为准
事项编码
(按照市规范办要求)
子项在此填写细目
事项
性质
□行政许可
□行政审批(□非许可类审批□便民服务类管理事项)
设定
依据
依据名称及具体条款内容,按阶位高低依次排列
适用
区域
本机关受理范围
适用
对象
普通企业、市民或一般公民
特定主体
类别或行业限制主体
法定实施主体
实际实施
主体
重要说明注意事项
委托依据、临时审批时段、事项设立的有效期限(生效、失效时间)、咨询方式等
(二)
审
批
流
程
标
准
化
受理地点
(处室)
联系电话
法定时限
承诺时限
监督电话
对外、对内流程图(按照市规范办要求制作,可以附件形式附后)
(三)
裁
量
准
则
标
准
化
条件
要求
允许性
(示例)
1.取得国家×级×××资质资格;
2.厂区选择地势平坦、干燥易于排水,距离污染源达××公里;
3.生产经营面积达到×××平方米以上;
n.……
限制性
1.经营地点选择在住宅小区楼下;
2.选择位于指定作紧急情况时使用的地方作为处所;
n.……
材料
要求
1.(标明材料、表格名称、原件和复印件、份数及特殊要求)
2.(有表格或对材料有统一格式要求的须附表格样式和示范文本)
n.……
相关技术(参数)要求
审核标准在前述条件和材料要求中已明确的,不再罗列;因依据的裁量标准内容较多,在条件和材料要求中无法列明的,应在此进一步列明;如执行的专业技术标准内容较多,无法全部罗列的,可列出主要指标、参数,并标出该项技术规范的名称和标准编号。
收费
收费项目
收费单位
金额
收费依据
缴纳方式
(示例)
房地产权属登记费
市房地产管理处
×××××元
《××××××》
前台窗口直接POS刷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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