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1年台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浙江省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1-05-1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下达2011年台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2011年台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五月十八日

2011年台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的要求和部署,做好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工作,为“十二五”发展开好局、起好步。今年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三届八次党代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实施“四大战略”,全力推进沿海开发、城市群构建、改革创新、民生和谐等,着力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突出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2011年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

——生产总值增长10%,其中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分别增长1%、10%、10.5%;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3%;

——财政总收入和地方财政收入均增长11%;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5%;

——外贸自营出口增长13%;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均增长10%;

——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

具体指标详见附件。

附件:2011年台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

附件:台政发〔2011〕24号国民经济.pdf

http://www.zjtz.gov.cn/zwgk/xxgk/001/03/0305/201106/t20110602_10317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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