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贯彻全国全省禁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全市禁毒工作的通知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贯彻全国全省禁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全市禁毒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浙江省中共温州市委办公室 | 文号:温委办发〔2004〕3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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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4-03-0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贯彻全国全省禁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全市禁毒工作的通知
温委办发〔2004〕35号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禁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我市禁毒工作力度,全面落实禁毒工作各项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组织开展禁毒专项斗争
市委、市政府定于今年3月初至5月底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3个月的禁毒专项斗争。各地、各单位要迅速做好专项斗争的各项准备工作。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市、县两级要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并于3月5日前抽调有一定禁毒工作经验的干部组成禁毒指挥部或督导办公室,具体负责对禁毒工作的督导,并制定禁毒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同时,要结合“万名干部下基层”活动,切实把各乡镇(街道)、村(居)的禁毒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二要开展专项行动。要根据禁毒专项斗争的统一安排,在辖区内组织开展以打击外来人口中贩毒犯罪活动为主要内容的专项行动;开展以易涉毒娱乐场所整治为重点的专项清理行动,进一步打击新型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开展以收戒、尿检为主要内容的全员大收戒行动,做到社会面上无吸毒人员流失;开展以禁种铲毒为主要内容的集中行动,严防死守,基本禁绝非法种毒现象。在专项活动中,要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集中精力解决什么问题的工作原则,力争到5月底打击、缴毒等主要指标高于去年同期水平。
二、不断深化创建整治工作
各地、各单位要把“无毒社区”的创建纳入平安社区创建的总体规划,并严格按照创建工作要求,重点抓好全市按照新标准确定的100个重点乡镇(街道)的创建工作,特别是要抓好今年新确定的、11个在册吸毒人员数在500名以上的第二批市级创建乡镇(街道)的创建工作。要严格按照省禁毒委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突出整治重点,特别要狠抓乐清、鹿城、瑞安、平阳、永嘉、苍南、龙湾7个在册吸毒人员数在1000人以上的县(市、区)的整治工作。对已摘帽的重点乡镇(街道)要加强检查督促,对毒情出现严重反弹的要给予重新戴帽整治。同时,要按照市禁毒委确定的成员单位结对联系督导的要求,积极扎实地开展督导工作,确保创建和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进一步加大禁毒宣传教育力度
一要加强对专项斗争的宣传,广泛发动人民群众共同参与禁毒专项斗争,营造浓厚的全民禁毒氛围。二要加强群众性禁毒预防宣传教育工作,把禁毒宣传教育与普法教育、公民道德教育、预防艾滋病教育结合起来,广泛开展禁毒教育活动。三要充分发挥各级宣传、教育、文化、公安、广电等部门的职能作用,互相支持配合,多形式、多渠道、多角度地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力争使辖区实有人口禁毒教育覆盖面达到100%。四要抓好以学生、外来人口和易涉毒场所从业人员等为主要对象的禁毒预防教育,真正做到禁毒宣传教育工作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场所,不断提高重点人群的识毒、防毒、拒毒能力,对重点人群的禁毒宣传覆盖面要达到100%。五要做好“6.26”国际禁毒日前后的禁毒宣传教育工作,掀起禁毒宣传教育的新高潮。
四、全面落实禁毒帮教工作
一要抓好戒毒康复中心建设和国家社区“美沙酮”药物维持治疗点在我市试点的准备工作。有关县(市、区)要积极采取戒毒康复治疗、加强劳动技能培训等措施,因地制宜地启动戒毒康复中心建设,争取尽快投入使用。二要加强戒毒出所人员的就业安置工作。要继续发挥已建成的帮教安置点的示范作用,通过引导、帮助吸毒人员找工作或直接安置就业等多种行之有效的手段,提高戒毒出所人员的就业率。在这次禁毒专项斗争中,乐清、鹿城、瑞安、平阳、永嘉、苍南、龙湾、瓯海7个县(市、区)要分别建立2个以上帮教安置点;泰顺、文成、洞头3个县和全市12个吸毒人员在500名以上的乡镇(街道)要分别建立1个以上的帮教安置点。三要强化帮教尿检。要积极探索新措施、新方法,立足本地实际,结合全员大收戒行动,对在家的吸毒人员进行“全员尿检”,尿检率要达到100%;对外出的吸毒人员继续开展有组织的外出跟踪帮教尿检或委托帮教尿检活动,不断提高总体尿检率。
中共温州市委办公室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4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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