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开展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开展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苏省苏州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6-12-1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开展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苏府〔2006〕164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苏州总规修编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意见》批转给你们,请认真遵照实施,确保如期编制完成各专项规划。
苏州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十二月十八日
关于开展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
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意见
市政府组织编制的《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纲要》即将完成,根据《城市规划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国务院、省有关文件要求,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已列入市政府的工作计划。为保障我市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顺利开展,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组织机构
根据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联席会议的工作安排,各相关专业职能部门为专项规划责任部门,负责专项规划的组织编制工作。市规划局为参编部门,全过程参与相关规划编制工作,并会同各相关专业职能部门负责专项规划的审核工作(专项规划项目详见附件1)。
二、组织程序
(一)各责任部门向市规划局提交《规划编制项目计划表》(详见附件2)。
(二)各责任部门与市规划局讨论协商后,编制专项规划设计任务书并将设计任务书提交总规修编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局)。
(三)各责任部门会同市规划局组织专项规划的编制以及中间成果讨论。
(四)各责任部门会同市规划局组织最终成果的专家论证和验收。
(五)最终成果通过验收后,由各责任部门会同市规划局联合报市政府审批。
三、工作分工
苏州市专项规划编制内容包括:城市环境保护、给排水、燃气、环境卫生、电信、绿地系统、住宅、社区建设、旅游、教育、文化、卫生、商业、人防、消防、抗震、电力、战略储备、微波通道等。各行业主管部门(单位)或综合部门负责组织相关项目的编制,具体分工见附件1。
四、时间安排
根据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进度安排,要求于2007年7月底前完成专项规划的编制和论证。
附件:1.专项规划编制项目表
2.专项规划编制项目计划表
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1.专项规划编制项目表
序号
项目名称
责任部门
参与部门
计划完成时间
备注
1
苏州市医疗卫生事业专项规划
市卫生局
市规划局
2007年7月底
2
苏州市教育事业专项规划
市教育局
市规划局
2007年7月底
3
苏州市文化事业专项规划
市文广局
市规划局
2007年7月底
4
苏州市商业布局专项规划
市贸易局等
市规划局
2007年7月底
深化
5
苏州市社区建设专项规划
市规划局
市发改委
2007年7月底
已开展
6
苏州市给、排水工程专项规划
市水利局
(水务局)
市规划局
2007年7月底
7
苏州市电力设施规划
苏州供电公司
市规划局
2007年7月底
8
苏州市战略储备物资布局规划
市规划局
市发改委
2007年7月底
9
苏州市燃气工程专项规划
苏州城投公司
市规划局
2007年7月底
10
苏州市环卫专项规划
市市政公用局
市规划局
2007年7月底
已开展
11
苏州市消防规划
市消防支队
市规划局
2007年7月底
已开展
12
苏州市微波通道规划
市无管会
市规划局
2007年7月底
13
苏州市抗震防灾专项规划
市建设局
市规划局
2007年7月底
14
苏州市邮电通信有线电视专项规划
江苏电信公司苏州分公司等相关部门
市规划局
2007年7月底
15
苏州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市园林和绿化局
市规划局
2007年7月底
16
苏州市城市旅游事业专项规划
市旅游局
市规划局
2007年7月底
17
苏州市环境保护专项规划
市环保局
市规划局
2007年7月底
18
苏州市人防工程专项规划
市人防办
市规划局
2007年7月底
19
苏州市住宅建设规划
市建设局
市规划局
2007年7月底
已开展
2.专项规划编制项目计划表
填报部门:_____________(盖章)填报日期:月日
规划名称
规划
内容
初步
设想
拟编制程序
初步安排
完成初稿
征求意见
论证
报审
年月
年月
年月
年?月
拟委托编制单位
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
负责处室
联系电话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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