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如皋市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政府文号:通政发〔2005〕3号
颁布日期:2005-01-1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市政府关于调整如皋市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通知

通政发〔2005〕3号

如皋市人民政府:

接省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如皋市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批复》(苏政复[2005]2号)。现通知如下:

一、同意将皋南镇与如城镇合并,设立如城镇,镇政府驻如城。区划调整后,如城镇行政区域面积169.5平方公里,总人口25.23万人,辖20个居民委员会、33个村民委员会。

二、同意将黄市镇与江安镇合并,设立江安镇,镇政府驻东庄。区划调整后,江安镇行政区域面积88.02平方公里,总人口9.4万人,辖2个居民委员会、23个村民委员会。

三、同意将夏堡镇与搬经镇合并,设立搬经镇,镇政府驻搬经。区划调整后,搬经镇行政区域面积111.03平方公里,总人口9.21万人,辖1个居民委员会、21个村民委员会。

行政区划调整后,如皋市辖20个镇,分别是:如城镇、柴湾镇、搬经镇、东陈镇、高明镇、磨头镇、郭园镇、桃园镇、林梓镇、吴窑镇、丁堰镇、九华镇、长江镇、下原镇、白蒲镇、雪岸镇、袁桥镇、石庄镇、江安镇、常青镇。

行政区划调整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请你市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社会稳定。

二○○五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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