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督查考核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开封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05-03-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督查考核的通知

汴政〔2005〕2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了加强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的督查和考核,确保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内容

各位副市长提出的本口年度重点工作;市政府《政府工作报告》中确定的有关事项;省政府分解的年度重点工作;省政府下达的年度责任目标。

二、市政府已将上述重点工作列入目标管理体系,年终进行考评和奖惩

各责任单位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增强目标责任意识,狠抓落实,确保各项重点工作全面完成。具体落实情况务于4月15日、6月25日、9月25日、12月25日分4次以书面形式向市政府报告。

三、严格督查和考核

1.对省、市重点工作和省下目标完成情况,由市政府办公室有关业务科室会同市政府目标办每季度督查考核一次,作出结论,记录在案,作为年终目标考评的重要依据之一。同时,将其结果在《政务要闻》或《开封政务督查》予以通报。

2.各位副市长要将自己分管重点工作和省下目标的进展情况,于年中在市政府全会上通报。

3.各位副市长年终要将自己分管的重点工作和省下目标完成情况形成专题材料,由市政府办公室以《政务要闻》的形式印发市四大班子领导和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

四、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1.加强领导。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是全市工作的重中之重。各责任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出工作计划,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安排,确保完成。

2.狠抓落实。各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按照分工,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各项重点工作进行再分解、细化任务和责任,进一步落实到主管领导、具体科室和工作人员,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3.加强协调。各级各部门要从开封复兴的大局出发,密切配合,齐心协力,高效率、快节奏地推进工作,千方百计抓好落实,努力实现晋位争先。坚决反对互相推诿,敷衍应付,不负责任,贻误工作。对完成任务好的单位要大力表彰,对完成任务不力、成效差的单位将严肃追究责任。

二○○五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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