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卫生局关于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报告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卫生局关于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报告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北省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十政办发〔2007〕9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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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7-08-0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卫生局关于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报告的通知
十政办发〔2007〕9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卫生局《关于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报告》,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八月一日
关于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报告
市卫生局
市人民政府:
中医药临床适宜技术是我国传统中医药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其简、便、验、廉的特点,受到广大老百姓的欢迎。我市是神农尝百草的故乡,中医药资源丰富,素有“华中药库”之称,现已查明的中药材资源共有1360余种,是全国主要中药材产区之一。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下,我市中医药服务网络不断完善,中医药服务能力不断提高,加之道教医药的开发研究和生物医药产业的不断发展,社会群众对中医药的信赖与日俱增,形成了广泛的市场需求,为我市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创造了有利条件。到2006年,全市卫生系统共有中医医疗机构68个,床位1130张,中医药人员1000余人,中医药占业务比重约为15%以上,2005年全市中药材产值达到25167万元。目前,我市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确定为全国11个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示范地区(试点)项目建设单位之一,是湖北省唯一一个全国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示范地区(试点)。为扎实推进试点项目建设工作,全面提高我市中医药技术应用水平和工作质量,不断促进中医药事业的健康发展,全面完成全国试点工作任务,现就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认真做好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试点工作
推广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是继承和发展祖国传统医学,扩大中医药服务范围,进一步发挥中医药防病治病作用的重要举措。在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推广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对于开发利用中医药资源,为农村合作医疗提供技术支撑,为城市社区提供中医药技术服务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市是中医药资源相对丰富的地区,但我市目前中医药适宜技术在临床的推广应用及中医药服务等,与人民群众的需求相比,与快速发展的现代医学相比,与国内其他中医药发展优势地区相比,仍显薄弱,必须引起各级政府和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的高度重视。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推广应用中医药临床适宜技术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抓住试点项目建设机遇,积极挖掘整理推广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开发利用中医药资源,把推广应用中医药临床适宜技术纳入当地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列入议事日程,精心组织,确保中医药临床适宜技术推广应用项目工作顺利推进。
二、明确工作要求,提高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范围和中医药服务范围
中医药适宜技术只有在临床广泛推广应用,中医药服务只有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广泛开展,被老百姓接受,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才有生命力。各县市区要在国家中医药适宜技术试点项目推动下,充分发挥中医药资源优势,尽力扩大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应用范围,提高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必须设置中医病区,乡镇卫生院必须设置中医门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村卫生室必须提供中医药服务,市、县中医院中医药业务比重必须达到50%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的推广应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不少于10项,中医院每个专科不少于2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卫生院不少于6项,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不少于4项。尤其是要办好市、县中医院,发挥其在试点项目建设中的主阵地作用,带动和促进中医药服务的普及和中医药适宜技术在各级医疗机构的广泛推广应用。通过项目建设工作,使全市城乡居民都能够就近享受到满意的中医药服务,使全市中医药事业得到更好更快的发展。
三、积极开展创建中医工作先进县工作,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
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应用是中医先进县创建的重要内容之一,中医先进县创建又是满足和服务广大老百姓健康需求、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有效载体和形式。通过先进县创建可以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为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同时又能够充分发挥和利用当地中医药资源,达到带动中医药产业,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目的。河北承德市、山东烟台市和江苏泰州市几个中医发展先进县就是通过中医工作先进县创建来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带动中医药产业发展的,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我市在利用中医药资源优势,争取先进县创建方面也作了大量的工作。目前,张湾、茅箭两区已创建为中医药进社区先进区,竹溪县、郧县已列入国家中医药先进县和省级中医先进县创建单位,其他县市也有很好的基础。下一步,张湾区、茅箭区要进一步抓好巩固提高,竹溪县和郧县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强化措施,确保年内通过国家和省级验收。其他县市要积极创造条件,争取尽早进入中医先进县市项目创建单位行列。通过中医先进县(市、区)的创建,推动和促进我市中医药先进市的创建,力争“十一五”期末使十堰成为中医药先进市,为中医药事业的长期稳定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奠定坚实的发展基础。
四、强化政策措施,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工作
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应用容易受到冲击和影响,在试点中要想实现工作目标,达到创建目的,需要有过硬的政策措施和社会各方面的支持。一是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物价、医保等部门,要从资金上、政策上、保障措施上支持中医药适宜技术的推广应用。二是坚持所有医疗机构必须开设中医药项目,引导医疗机构扩大中医药服务项目,提供中医药服务。三是将中医药适宜技术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补偿范围,在现行核销比例的基础上提高至10%,并逐步提高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核销比例。四是要发挥中医药治疗慢性病和中医药适宜技术治疗常见病症方面的独特疗效,将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项目纳入城镇医保慢性病报销范围。五是要加强基层中医药人员业务培训和中医药适宜技术项目推广应用培训,为中医药适宜技术的推广应用提供技术支撑。六是要研究、制定和落实中医一技之长人员、西学中人员、中医师承人员等相关待遇的政策措施,发挥好各类中医人才的作用。同时,为保证试点项目顺利推进,市级财政将依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项目投入经费的比例逐步加大项目推进经费的投入力度,更好地支持项目建设工作。
五、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为加强项目工作组织领导,建议市政府成立十堰市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对中医药适宜技术项目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具体负责项目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督导工作。各县市区也应当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各医疗单位也要确定专人,具体负责抓好项目推进工作。
此报告如无不妥,请批转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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