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组团参加第48届香港国际工业出品展销会的通知

颁布单位:国家旅游局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3-09-2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组团参加第48届香港国际工业出品展销会的通知

旅办发〔2013〕17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委):

当前,受多种因素影响,今年以来香港同胞入境旅游市场面临下行压力。为加大在港旅游宣传推广和市场开发力度,通过多种措施努力抑制香港同胞入境旅游市场进一步下滑,保持我整体入境旅游市场平稳发展,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定于2013年12月14日至2014年1月6日期间,组织内地旅游代表团参加在香港举办的第48届香港国际工业出品展销会(以下简称工展会)。工展会由香港中华厂商联合会于1938年创办,采取大型户外展销的形式售卖各类用品。2012年第47届工展会共设展位近900个,参展商超过400家,入场公众达到250万人次,日均入场10万人次。国家旅游局已连续三年组团参加工展会宣传内地旅游,在宣传内地旅游方面取得了较好效果。现将参加本届工展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展资格

内地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旅游企事业单位。

二、参展安排

国家旅游局预定2个标准展位,约18平方米。

展会共计24天,划分为6个展期,每个展期4天(具体安排见附件)。我局将根据地方参展报名情况,按照各地轮流参展的原则,统筹分配各地展期,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停留期限和费用

(一)参展人员在各自展期开始前一天抵达香港,结束后第二天离开香港,在港停留共计6天。

(二)展位费和设计搭建费由我局承担;参展人员自行安排往返交通、在港食宿和资料运输等事宜,费用由派出单位承担,其中在港资料运输费用约500港币∕人。

四、证件办理

国家旅游局为各省级旅游局(委)参展人员出具《商函》和《出境任务批件》,省级旅游局(委)参展人数不超过3人。其他参展人员自行办理赴港手续。

五、有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认真组织参展工作,选派业务能力强的市场拓展人员参加展会。请按要求填写《第48届香港国际工业出品展销会参展申请表》(详见附件二),于11月8日前传真至国家旅游局港澳台旅游事务司。

(二)国家旅游局将为内地展台进行整体设计,请各参展单位按以下要求提供电子图片:

请提供3张精度不低于100DPI的竖版图片;图片尺寸为宽90cm×高200cm;图片为可修改的TIF和PSD格式和CMYK色彩模式;图片文件名请务必注明图片尺寸和所属单位名称。请于11月15日前将电子图片发送至QQ:37783286。

(三)为提升宣传推广成效,建议各地旅游局(委)推动本地旅行社与香港旅行社合作,共同向公众推出一些有优惠措施的特色旅游线路。

(四)请各参展单位结合地区特点和本单位实际,准备充足的繁体中文宣传品。

(五)根据相关规定,内地各参展单位不能在参展期间售卖任何产品,但可赠送以宣传推广为目的公众纪念品。

附件:

1.第48届香港国际工业出品展销会参展日程

2.第48届香港国际工业出品展销会参展申请表

国家旅游局办公室

2013年9月27日

(联系人:刘聪聪,电话:010-65201730,传真:010-65201755。)

附件:1.第48届香港国际工业出品展销会参展日程

http://www.cnta.gov.cn/files/chizijing/2013/招展通知附件1.doc

附件:2.第48届香港国际工业出品展销会参展申请表

http://www.cnta.gov.cn/files/chizijing/2013/招展通知附件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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