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召开2016年里约奥运会备战暨2013年冬训动员大会的通知
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召开2016年里约奥运会备战暨2013年冬训动员大会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12-0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召开2016年里约奥运会备战暨2013年冬训动员大会的通知
各司、局,各夏季奥运项目运动管理中心,有关直属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总参军训部军事体育训练局,总政宣传部文化体育局:
为进一步统一思想、振奋精神、鼓舞斗志,扎实做好里约奥运会备战及今年冬训工作,总局决定召开2016年里约奥运会备战暨2013年冬训动员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3年12月23日(周一)14:30,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
总局机关102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一)国家体育总局领导;
(二)总局机关各司、局主要负责同志;
(三)各夏季奥运项目管理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各国家队领队及主(总)教练;
(四)训练局、奥体中心、青岛航校、秦皇岛基地、体科所、运医所、反兴奋剂中心、北体大、信息中心、装备中心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五)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及总参军训部军事体育训练局、总政宣传部文化体育局主要负责同志。
四、会议内容
(一)游泳中心、体操中心、浙江省体育局和山东省体育局做大会发言(每单位15分钟)。
(二)总局领导做动员讲话。
五、会务安排
(一)京外代表可于12月22日下午或23日上午在天坛饭店前台报到,交通费自理,食宿由会议安排。
(二)请大会发言单位于12月18日前将发言材料电子版发至[email protected]。
(三)请各单位确定参会人员,填写《会议回执表》(附后),于12月16日前传真至国家体育总局竞技体育司。
联系人:李海钢、尤佩娜
电话:(010)87182438、87182061
传真:(010)87182401
附件:会议回执表
体育总局办公厅
201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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