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芜湖天主堂保护规划编制立项的意见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文号:
颁布日期:2015-04-0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芜湖天主堂保护规划编制立项的意见

办保函〔2015〕273号

安徽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批准芜湖天主堂保护规划立项的请示》(皖文物保〔2014〕129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补充开展保护规划编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二、补充文物本体所面临的主要问题及主要破坏因素分析。

三、补充环境调查资料,补充区划现状图、总平面图等资料,标注规划范围等定量指标。

四、规划编制费用过高,尤其是前期调查费用过高,应进一步核实缩减。

请你局根据上述意见和我局《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规划立项报告规范文本(试行)》的相关要求对规划立项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另行报审。

专此。

国家文物局

2015年04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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