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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关于国家级生态乡镇的公告
| 颁布单位:环境保护部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6-1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关于国家级生态乡镇的公告
公告2014年第44号
根据各有关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申报审核意见,经我部复核,北京市门头沟区军庄镇等829个乡镇达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之“国家级生态乡镇”考核指标要求,现决定授予国家级生态乡镇称号。
希望获得称号的乡镇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努力建设生态文明,为建设美丽乡村作出新的贡献。
特此公告。
附件:2012-2013年国家级生态乡镇名单
http://www.mep.gov.cn/gkml/hbb/bgg/201406/W020140620574196477279.pdf
环境保护部
201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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