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整改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整改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5-03-3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开展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整改工作的通知
巢政办秘〔2015〕3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合肥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政府网站工作实际,现将开展政府网站内容建设专项整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责任。国务院办公厅于3月份起,对全国各级政府网站进行普查,并实时监控,对发现不符合规范标准、内容不合格的网站采取通报整改、及时关闭。对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明确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确定整改责任主体,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15]15号)文件要求,制定整改措施,做好网站普查的前期准备工作,确保所有问题尽快整改到位。同时要结合本次整改工作,健全政府网站信息发布、维护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及时、规范、有序开展。
二、认真检查网站栏目。各单位要结合此次整改工作,认真检查政府网站栏目设置,分类处理。对目前网站设置的现有栏目,认真梳理,发现内容空洞、长期无信息来源的栏目,及时撤并或屏蔽处理。同时,加强政民互动、为民服务等相关栏目的及时维护,做到时限明确,杜绝出现栏目长期不更新等情况。
三、抓紧做好信息补录工作。各单位要对照《政府网站自查自纠整改指标细则表》(见附件),逐项检查,对网站内容更新不及时、信息不规范的要立即整改,对2014年以来产生的信息进行自查,补缺补差,做到公开内容全面准确、格式规范、目录与信息内容对应。
各单位要将整改落实情况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于4月10日前报送至市政府信息中心。市政府信息中心将组织专人对各单位自查自纠情况逐一进行排查。对整改不积极、落实不到位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下发暂时关闭整改通知书,待整改验收合格后予以上线。
附件:政府网站自查自纠整改指标细则表doc
http://zwgk.chaohu.gov.cn/UpLoadFiles/20152007092026.doc
2015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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