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巢湖市农村居民用电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巢湖市农村居民用电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巢政办〔2013〕105号 |
|---|---|
| 颁布日期:2013-08-3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巢湖市农村居民用电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巢湖市农村居民用电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3年8月30日
巢湖市农村居民用电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农村居民安全用电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农村用电安全隐患,防止用电安全事故的发生,现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完善农村用电安全管理网络,切实开展用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违法用电行为,大力普及安全用电知识,全面构建农村有序用电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电安全,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建立和完善市、乡镇(街道)、村、组四级农村用电安全监管暨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体系,形成政企联动、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保障人民群众安全用电,构建城乡和谐的供用电环境,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三、工作步骤
农村居民用电安全隐患专项整治从8月23开始,到10月底结束,共分四个阶段:
(一)部署动员阶段(8月23日至8月31日)。各地、各相关部门结合实际,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重点、整治责任、整治措施、完成时限等,广泛宣传发动,营造工作氛围。
(二)梳理排查阶段(9月1日至9月15日)。各地着力梳理、排查辖区内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具体解决方案,能即时整治的,要立即启动;需经市政府审批的,要尽快报请审批。
(三)集中整治阶段(9月16日至10月15日)。各责任单位集中开展专项整治,着力消除安全隐患。
(四)巩固提高阶段(10月16日至10月30日)各地、各相关部门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梳理总结,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建立起积极预防、重点整治、分批投入、逐步解决的长效工作机制。
四、整治内容
(一)夏季低电压问题突出。受农村电网区域较大、资金限制及家电下乡政策影响,低电压导致家用照明亮度降低、部分电器不能正常工作,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二)家庭漏保配置不安全或退出运行时有发生。据统计,约有10%的家庭未安装家用漏电保护器,部分安装家庭漏电保护器长期未运行,未开展定期测试,真实运行状况难以确定,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三)部分潜水泵漏电频发。目前农村的取水方式已发生改变,部分居民将潜水泵长期放置水中,造成潜水泵绝缘降低易而引发漏电和漏电保护器跳闸,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四)农排线路安全隐患突出。因缺乏管理,农村农排线路几十年基本无投入,裸露野外风吹雨打,日见老化,时常折杆断线,漏电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影响安全。同时,临时拉接、不看标志、不听劝阻在电线下垂钓时有发生。
(五)电力保护区内清障严重威胁到人身和电网运行安全。树线矛盾一直以来是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特别遇到大雨刮风天气,因树障造成电力线路破皮漏电、断线等情况时有发生,严重威胁到行人安全及连续供电。
(六)排灌用电管理较为混乱。各地自行管理的排涝用户管理较为混乱,建设标准偏低、堆放杂物、电气设备未定期开展试验、配电房杂乱等现象较为普遍,同时操作人员普遍无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甚至发生长期不用配变而被盗的情况。
五、整治措施
(一)市政府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负责人任组长,市经信委主任任副组长,市公安局、林业局、工商局、文广新局、城管局、监察局、供电公司及各乡镇、街道分管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经信委,负责统筹协调农村安全用电事宜。
(二)建立各地、各相关部门与供电公司对接机制,共同摸排、商定电网改造方案和改造计划,从源头上提高农村电网的供电能力和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三)由乡镇、街道牵头,供电公司配合,建立家庭漏保定期试验机制,定期开展家庭漏保检查,确保家庭漏保可用在用;对辖区内农排线路老旧隐患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调查,掌握各村种植灌溉实情,根据各片排灌需求,制定农排线路改造维修规划;确定定点打水箱的布点、专职人员负责安装打水设施接电。
(四)针对清障不及时带来的用电安全隐患,明确属地责任,确保树障清理能够落到实处。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落实责任。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各地、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切实做到“七个有”,即有工作方案、有专人负责、有任务清单、有现场检查记录、有隐患整改通知、有隐患整改措施、有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二)注重工作实效。把专项整治与相关民生工程、小街巷改造等工程结合起来、与强化执法检查结合起来、与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合力推进,增强工作实效。
(三)严明纪律要求。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牵头部门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对整治工作组织不力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