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夏季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宿政办明电〔2014〕78号
颁布日期:2014-06-1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夏季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意见,现将《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夏季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14〕2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6月17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进一步做好夏季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进入夏收以来,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狠抓秸秆禁烧工作,取得了初步进展。但目前秸秆禁烧形势仍然严峻,特别是近期部分地区秸秆焚烧现象出现反弹,局部地区出现大面积秸秆焚烧现象,且仍有蔓延趋势。张宝顺书记强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秸秆禁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严肃性,严明工作责任,强化各项举措,严格奖惩问责,加强督促检查,坚决打赢秸秆禁烧这场硬仗。王学军省长要求,各地要组织力量加强督导,强化责任落实,研究综合之策,确保措施有力、方法科学,坚决遏制秸秆焚烧行为。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我省夏季秸秆禁烧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落实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严格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14〕75号)要求,坚决克服一切松懈和麻痹思想。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坚持县、乡镇、村组包保工作责任制,对各项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再部署、再督促、再检查,组织动员广大干部严防死守,确保禁烧工作“空间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

二、加强秸秆离田管理

各地要及时掌握辖区农作物收割、播种及秸秆收集、储存、运输、利用情况,切实加强秸秆禁烧管理。要合理设置秸秆集中堆放点,对未能直接利用的秸秆,要组织人员帮助农民尽快搬离田块,实现集中堆放。要加强对已收集离田秸秆的监督管理,严防出现秸秆离田焚烧现象。

三、加强督查巡查

各地要在秸秆禁烧期间实行全天候监管,加大巡查频次和密度,第一时间消除焚烧隐患,及时劝阻处置秸秆焚烧现象,坚决依法查处秸秆焚烧行为。省农垦集团要组织专人,加大监管力度,严防国有农场焚烧秸秆现象。省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分片包干的原则,继续加强督查督导,对秸秆焚烧现象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

四、严格考核问责

各地要认真梳理前一阶段秸秆焚烧工作出现的问题,对于秸秆焚烧严重的地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将问责情况及时报告省政府。夏季秸秆禁烧工作结束后,省政府将严格实行考核问责,扣减奖补资金。考核排名后三位的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在安徽卫视上作情况说明。

五、注重宣传引导

各地要继续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奖补政策,鼓励引导农民主动参与、变废为宝。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积极推介秸秆禁烧工作先进经验,公开曝光秸秆焚烧严重的地区。省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推广有关地区禁烧好做法、好经验,继续在《安徽日报》、安徽卫视上通报各地秸秆焚烧火点情况,营造良好的秸秆禁烧舆论氛围。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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