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2年度政府教育工作优秀县(市、区)名单的通知
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2年度政府教育工作优秀县(市、区)名单的通知 颁布单位:福建省南平市人民政府 | 文号:南政综〔2013〕323号 ---|--- 颁布日期:2013-12-30 |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2年度政府教育工作优秀县(市、区)名单的通知 南政
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2年度政府教育工作优秀县(市、区)名单的通知
| 颁布单位:福建省南平市人民政府 | 文号:南政综〔2013〕32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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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12-3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2年度政府教育工作优秀县(市、区)名单的通知
南政综〔2013〕32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度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04〕130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开展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06〕15号)和《中共南平市委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先发展教育的决定》(南委〔2008〕48号)精神,南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在县级政府自查自评的基础上,组织督导评估组于2013年3月至12月对延平区、武夷山市、顺昌县人民政府2012年度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其中延平区、武夷山市总分达到所属类区优秀等级分值,且六项A级指标均达到优秀等级比例。经市政府研究,确认延平区(二类)、武夷山市(二类)为“南平市2012年度政府教育工作优秀县(市、区)”。根据《中共南平市委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先发展教育的决定》(南委〔2008〕48号)第31条规定,对上述两个县(市、区)予以奖励。
希望获得年度政府教育工作优秀的县(市、区)再接再厉,总结经验,继续强化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南平市人民政府
2013年12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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