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绿色村庄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绿色村庄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福建省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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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10-1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绿色村庄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
南政办〔2012〕19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南平市绿色村庄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南政办〔2012〕158号)要求,经各县(市、区)申报,市绿色村庄建设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认延平区大横镇葫芦丘村等20个村(名单见附件1)列入南平市绿色村庄建设试点。为进一步加快绿色村庄试点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作为绿色村庄试点建设的责任单位,要明确具体的牵头单位和办事机构,负责绿色村庄试点工作的协调落实。要根据《绿色村庄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确定建设的总体目标和建设标准,精心筛选项目,明确时间节点,落实工作责任制,确保2013年4月底前完成首期工程。
二、落实资金保障,挂点帮扶机制。市财政将安排专项资金作为以奖代补资金,支持绿色村庄试点建设。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实行挂点帮扶(见附件2)。帮扶单位要积极为挂点村提供政策咨询、项目资金、技术服务等多方面的支持,对绿色村庄建设试点项目进行跟踪落实,着力帮助解决试点建设中的实际困难,确保试点工作措施到位。各县(市、区)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建设资金落实到位。
三、加强督促检查。建立通报制度,各县(市、区)要指定专人负责,于每月25日前将绿色村庄建设试点当月进度(见附件3),报送市绿色村庄建设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市住建局,邮箱:[email protected]),市绿色村庄建设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通报各试点推进情况,做好试点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工作。
附件:1、南平市绿色村庄建设试点名单
2、南平市绿色村庄建设试点挂点帮扶单位一览表
3、南平市绿色村庄建设试点项目进度月报表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0月16日
附件1
南平市绿色村庄建设试点名单
延平区:大横镇葫芦丘村、夏道镇桥头村
邵武市:和平镇和平村、卫闽镇谢坊村
武夷山市:兴田镇南源岭村
建瓯市:徐墩镇归宗村、迪口镇中平村
建阳市:潭城街道考亭璞石村
浦城县:富岭镇双同村、盘亭乡柳墩村
顺昌县:大干镇来布村、仁寿镇桂溪村、埔上镇口前村
光泽县:崇仁乡共青村、止马镇杉关村
松溪县:祖墩乡严地村、郑墩镇洋墩上合村、祖墩乡登山村
政和县:岭腰乡锦屏村、杨源乡杨源村
附件2
南平市绿色村庄建设试点挂点帮扶单位一览表
县(市、区)试点村挂点帮扶单位
延平区大横镇葫芦丘村市国土资源局
夏道镇桥头村市城乡规划局
邵武市卫闽镇谢坊村市公用事业局
建瓯市徐墩镇归宗村市环保局
建阳市潭城街道考亭璞石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浦城县富岭镇双同村市林业局
顺昌县埔上镇口前村市执法局
光泽县崇仁乡共青村市水利局
松溪县郑墩镇洋墩上合村市农办
政和县岭腰乡锦屏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附件3
南平市绿色村庄建设试点项目进度月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填报时间:年月日
试点村建设内容及规模计划投资(万元)累计完成投资(万元)本月完成投资(万元)本月完成建设内容或形象进度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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