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泉州智能电网建设的意见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泉州智能电网建设的意见
| 颁布单位:福建省泉州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8-3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泉州智能电网建设的意见
生成日期:2013-08-31
备注/文号:泉政文〔2013〕22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经贸委、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规划局、市政公用事业局、环保局、公路局、消防支队:
为推动泉州能源经济结构变革,保障用电安全,加快智能电网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根据市政府和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签订的《关于泉州市“十二五”电网发展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及《加快泉州电网建设、推进农电体制改革备忘录》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统筹规划,全面建设泉州智能电网
2010年开始,泉州电网全面启动智能化建设与改造,目前已在变电站智能化、输电线路在线监测、配电自动化、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电网调度智能化等多方面进行建设和改造,提高用户的供电可靠性,提升电网资源优化配置能力,确保电网安全、高效、经济运行。在已开展的项目基础上,泉州电业局要继续加快推进泉州智能电网网架建设,积极采用先进技术,提升泉州电网智能化水平。加快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建设,实现电力客户的“全覆盖、全采集、全费控”。积极推动多种分布式电源的建设,促进清洁能源健康发展。积极配合开展全市电动汽车智能充换电服务网络的布局规划,并适时开展服务网络建设,为我市电动汽车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一)加强泉州智能电网网架建设。为满足泉州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需求,建设安全、高效的泉州电网,“十二五”期间,泉州电业局要加大变电站、输电线路的建设力度,积极推进变电所智能化。至2015年,全面消除10千伏线路单回供电的乡镇,实现所有乡镇至少双电源供电;全面优化中压配电网络结构,配网联络供电比率提高至85%左右,其中中心市区和负荷密集工业区中压主干线路实现100%转供电。积极开展配电自动化建设,在城市核心区实现配电自动化全覆盖。
(二)积极推动智能用电技术发展与电力需求侧管理。泉州电业局要加大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及其相关扩展项目的建设,依托智能电网和现代管理理念,利用高级计量、高级控制、高速通信,实现市场响应迅速、数据实时采集、收费方式多样、服务高效便捷,构建智能电网与电力用户电力流、信息流、业务流实时互动的新型供电关系。积极推行电力需求侧管理,优化用电方式,降低用电成本,提高终端用电效率。优化电源布局,积极应用智能电网技术,优化电网结构,降低电网损耗。
(三)积极推动多种分布式电源的建设。为充分利用各种形式的清洁能源,泉州电业局要在分布式电源并网管理上,提供全流程服务,全程跟踪,及时协调解决分布式电源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为分布式电源接入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以促进分布式发电健康发展。
(四)推动电动汽车智能充换电服务网络的建设及运营。为了适应未来电动汽车的发展,泉州电业局要会同规划部门积极开展电动汽车智能充换电服务网络布局规划,并在城市控规中予以预留。泉州电业局要根据电动汽车实际发展情况,逐步建设电动汽车智能充换电服务网络并开展实质化运营,以满足电动汽车发展需求。
二、落实责任,支持建设泉州智能电网
(一)泉州电业局负责泉州市行政区域内智能电网建设方案的编制,筹集建设资金,实施智能电网建设,并对建成后的电网设施进行运营管理。
(二)强化智能电网规划建设管理。泉州电业局负责牵头开展电网设施布局规划及电动汽车智能充换电服务网络布局规划,并将其纳入城乡总体规划;对电网设施用地、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地和电力线路走廊、电缆通道等,做好规划预留并予以保护。对电网设施站址、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站点和线路通道的规划、建设审查,规划部门要予以大力支持并及时办结。
(三)为保障智能电网建设项目用地需求,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积极参与电网设施建设用地和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用地的选址工作,引导项目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区位上进行选址,同时优先保障项目用地所需年度计划。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项目用地报批的各个环节给予及时办理。
(四)为推动智能电网的建设,各级政府及其建设、环保、消防等部门要密切协同协作,及时审批有关手续。
(五)对智能电网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过程中涉及的道路、街道开挖,产权或管理单位在行政许可方面给予支持,并及时办结。
延伸阅读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研讨班暨中共兰州市十一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传达提纲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