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湛江市领导挂钩扶持民企招商签约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东省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2-07-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印发湛江市领导挂钩扶持民企招商签约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

湛府办函〔2012〕1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奋勇经济区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市领导挂钩扶持民企招商签约项目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七月三十日

湛江市领导挂钩扶持民企招商签约项目工作方案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2012年跟踪落实民企招商成果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2〕221号)要求,对我市在2011年广东与全国知名民营企业合作发展共促转型升级大会的招商签约项目实行市领导挂钩扶持制度。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扶持协调民企招商项目落地建设为重点,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推动项目投资保持较快增长,确保我市民企招商项目履约率超过80%,为我市经济实现五年崛起作出积极贡献。

二、参加领导与挂钩对象

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挂钩扶持我市在2011年广东与全国知名民营企业合作发展共促转型升级大会上的13个签约项目(详见附表)。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上下联动机制。全市各级政府要上下联动切实加强对民企招商项目落实工作的统筹协调,加快民企招商项目有关审批事项办理进程。项目所在地的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或招商局负责人为联络员,负责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对重点项目全程跟踪,提供综合协调服务,负责将市领导开展挂钩工作的做法、经验进行汇总,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由该局汇总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二)建立监督机制。省政府已将民企招商项目履约情况列为督查工作内容。为保证招商项目落地,挂钩项目的市领导要定期到挂钩项目单位了解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制约项目落地的用地、融资等有关问题,督促项目所在地的县(市、区)按月汇报履约情况及需省、市层面解决的问题,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汇总上报省有关部门。省政府将于今年底对该项工作开展专项检查。

(三)加快完善项目载体建设。各县(市、区)要加快推进工业园区建设,保障民企招商项目的建设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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