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质监局关于百色市“质量和安全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百政办发〔2009〕99号
颁布日期:2009-07-0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质监局关于百色市“质量和安全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百政办发〔2009〕9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质监局《百色市“质量和安全年”活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七月九日

百色市“质量和安全年”活动方案

(市质监局二〇〇九年七月六日)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在2009年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的要求,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和自治区质监局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增长质量和产品质量关系发展可持续性,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国家形象”的重要指示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扣“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目标要求,围绕“质量”、“安全”两个主题,力争实现我市产品质量安全总体水平、企业质量责任意识、全民质量意识的“三个提升”,使“质量和安全年”成为质量宣传年、质量提升年、质量服务年、质量整治年和质量建设年,推进长效机制建设、诚信体系建设、名牌制度建设、技术保障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的“五个建设”,有效应对全球金融危机的挑战,为促进百色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各级政府部门进一步重视质量工作,广大企业和群众质量意识明显提高;

——整体质量状况得到根本好转,质量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控制;杜绝重大食品和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控制一般事故;

——重点产品(含食品)实物监督抽查合格率比2008年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

——铝、糖等百色优势产业的主导产品采用国际标准组织生产要达到85%以上;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立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比2008年提高8个百分点;

——规模以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建立ISO22000或HACCP认证;

——列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目录(含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产品)或3C目录的产品获证、申证率达到100%;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锅炉、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到期定检率、使用登记率达100%。特种设备万台设备死亡人数控制在0.88人以下,特种设备制造企业100%建立质量档案,区域监管责任覆盖面达到100%。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质量和安全基础性建设,有效防范安全风险。

1.进一步完善质量和安全基本体系。一是加速工业产业标准化进程。引导企业采用国际标准组织生产,努力提高采标比例,年内规模以上企业采标率比上年明显上升,提高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二是加强计量工作。开展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调查,形成分析报告。指导企业完善计量检测监管体系,促进节能减排。推进民生计量工程,持续提高民生计量器具强制检定覆盖率。三是加强认证认可工作。对规模以上、条件成熟的企业开展产品健康、环保、安全认证和推广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产品认证。

2.加强质量分析上报。各级质监、发展研究中心、统计部门要密切配合,开展对支柱产业的食糖、水泥行业等产品质量状况调查和质量竞争力指数测评,撰写食品工业质量整体水平调研报告,为地方政府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提供科学依据。

3.加强政府引导,推进以质取胜和名牌战略。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实施名牌战略的意见》,围绕我市铝业、糖业、建材、锰业、林浆纸等优势产业,有针对性地加大名牌产品培育的工作力度,帮助企业争创中国名牌和省(区)级名牌产品。二是全面开展质量兴市兴县活动。继平果、田东、田阳、靖西、田林县开展质量兴县活动通过验收后,德保、那坡、凌云、隆林县要开展质量兴县活动,力争2009年开展质量兴县活动的县份比例达到65%以上。

4.完善质量管理档案,把控质量和安全发展形势。在原有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食品生产企业、纳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和3C认证管理的产品企业、在用特种设备以及列入培育规划的名牌产品、工业园区等企业质量档案,全面掌握全市企业质量状况,为有针对性地扶持、服务企业发展和政府决策提供资讯。

(二)建立科学长效机制,充分履行职能。

切实落实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一是倡导企业树立“质量兴企”观念,开展全员质量安全意识及质量管理教育培训活动。加强生产过程监督,落实各环节、岗位的质量安全责任,确保产品质量安全。二是建立健全质量管理的长效机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要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规模以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要通过ISO22000或HACCP认证,切实加强企业产品质量基础保证能力建设。三是优势产业企业要积极采用先进标准、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和标准,不断提高产品的质量和市场竞争力。四是加强自律,建立缺陷产品召回和销毁制度,主动召回缺陷产品。食品生产企业要主动到当地质监部门对使用的食品添加剂进行备案,并坚决不在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

(三)切实落实质量和安全监管部门责任。

各监管部门要创新质监工作服务、巡查、监督“三抓手”工作机制,强化监管责任,以优质服务、严格监督促进质量安全。

1.引导和帮助企业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由质监部门牵头,经委、工商、安监、卫生、药监等部门协调配合,组织力量深入辖区的重点产业和重点企业,引导和指导帮助1至2个企业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力保企业引入质量管理体系取得新的突破。鼓励食品企业采用良好生产规范(GMP)、良好卫生规范(GHP)、良好农业规范(GAP)和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等先进食品安全体系。

2.以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索证索票、物料平衡等为重点,加强日常巡查。对农资、建材、乳制品、食糖、饮料、桶装水、肉制品、米粉等高风险和问题比较突出的行业开展信用评价,建立档案,实行分类管理;加快推进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安全责任、动态监管、应急反应和安全评价体系建设,至少开展1次应急救援演练。

3.加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广度和力度。科学制定定期监督抽查计划,对涉及国计民生的食品、建材、农资等产品进行监督抽查;特别是质量问题多、质量不稳定的企业,突出存在共性质量问题的重点地区,要加大监督抽查的覆盖面,增加抽查频次;严格监督抽查的过程监管,实行抽、送、检样分离和盲样检验,确保监督抽查结果公正准确。选择食品、复混肥产品,定期发布分析报告,对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企业进行后续服务和帮扶。

4.加快建立质量安全风险分析制度。通过监督抽查发现的区域性质量问题,及时进行风险分析,提出处置建议,并向地方政府发出预警,努力把质量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对缺陷产品按法定程序实施召回和市场退出,依法严肃处理各种质量问题。

5.加快质量诚信体系建设。积极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研究推进企业作为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机制建设和质量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制度,实行信用分类管理,严厉惩处失信行为。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探索建立水泥和特种设备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制度。

(四)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各职能部门要在本部门职能范围内组织开展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行为,坚决遏制质量安全重大事故发生,确保消费安全。

1.以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物为重点,开展食品专项整治;

2.以复混肥和磷肥、农药为重点,开展农资专项执法检查;

3.组织建材、装修装饰材料和絮用棉打假专项行动;

4.组织家电下乡专项执法检查行动;

5.开展以加油机等计量器具为重点的专项整治行动,查处无证生产、打击假冒伪劣和计量作弊等违法行为;

6.深入开展住宅电梯、起重机械、危险化学品生产用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元件、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等专项整治,加快生产企业申报生产许可证进度。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决定今年在全国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这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当前的形势和实际情况做出的重大决策,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质量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也饱含着对质量安全工作的深切期待。各级领导要深刻领会国务院部署“质量和安全年”活动的重要意义,深刻认识质量和安全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关系,真正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及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上来,全力抓好“质量和安全年”活动的各项工作。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切实承担起领导本地区质量和安全工作重任,把此次“质量和安全年”活动作为今年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切实加强领导。这次“质量和安全年”活动,由质监部门牵头,各部门通力配合,形成合力。各级质监部门要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和自治区质监局的部署,成立领导小组,一把手亲自抓;制定方案,在各有关部门的配合下,扎实推进“质量和安全年”活动,确保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

(三)加强宣传,营造浓厚的质量和安全氛围。一是积极开展质量和安全法律知识进社区、进企业、进园区、进校园、进商场和进乡村宣传活动,大力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质量法律法规和有关知识,着力提高广大企业和全社会的质量和安全法制意识。二是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开展宣传,大力宣传质检工作,宣传一批有社会责任感、讲诚信、重质量的企业,曝光一批质量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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