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印发桂林市参加西南经济区市联席会第十八届会议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市政办〔2009〕126号
颁布日期:2009-08-0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印发桂林市参加西南经济区市联席会第十八届会议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2009〕126号

市发改委、经委、商务局、广电局、旅游局、投资促进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桂林市参加西南经济区市长联席会第十八届会议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ΟΟ九年八月七日

桂林市参加西南经济区

市长联席会第十八届会议工作方案

根据西南经济区市长联席会常务理事市工作会议精神,定于2009年10月中旬举行西南经济区市长联席会第十八届会议。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会议时间和地点

会议于2009年10月15日至17日在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举行,10月14日在景洪市金地大酒店报到。

二、会议主要内容及工作分工要求

(一)由茂名市人民政府领导作西南经济区市长联席会第十七届会议工作报告。

(二)举行市长论坛。主题一:西南经济区协作构建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旅游圈;主题二:西南经济区如何发挥自身优势促进经贸旅游文化共同发展。由市旅游局负责选择其中之一作为交流主题,于8月30日前将交流材料以市政府的名义发送邮件或传真至会务组(用A4纸打印,第一页上交注明“西南经济区市长联系会议第十八届会议材料”)。

(三)电视宣传各成员城市。主办城市在会议期间通过电视台宣传各城市的形象及经济发展的状况。由市广电局负责在8月14日前将我市的宣传片制作好并邮寄至景洪市宣传组。

(四)各城市图片展。主办城市在会议期间通过图片展览宣传各城市的社会经济发展情况。由市经委负责将我市相关图片结合文字制作成宣传展板(1块),并按统一尺寸(高2米,宽3米)自行设计版面,于8月14日前将电子版传送至景洪市宣传组。

(五)会议期间讨论“西南经济区经贸旅游文化合作协议”,并签署合作协议。由市投资促进局负责对合作协议进行认真审议后,于8月7日前将意见反馈给景洪市会务组。

(六)第十八届主席方与第十九届主席方举行交接仪式。

三、参加人员

根据要求,我市代表团为4人,其中:市领导1人,相关部门3人,联络员由市投资促进局人员担任。由市投资促进局于9月15日前将我市参会回执反馈给会议接待组。会议收取参会代表会务费200元/人。

四、主办方联系方式

会议宣传组:李树芬(景洪市市委宣传部副部长),联系电话:13628808673,0691-2143554。

会议会务组:郭静(景洪市市发改局招商办主任),联系电话:13988166177,0691-2148299,0691-2162063。

市投资促进局区域合作处联系电话:0773-3890118,传真3891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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