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贺州市利用外国资金建设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08-1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贺州市利用外国资金建设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平桂管理区管委,市政府各副处级以上单位,有关企业:

为加强我市利用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工作,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贺州市利用外国资金建设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刘宏武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黄昌云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成员:李夏经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铁航办(重点办)主任

杨呈朝市工信委主任

蒲圣南市财政局局长

雷少华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苏业清市环保局局长

李裕科市住建委主任

白锡标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赖春忠市水电局局长

刘洪军市农业局局长

卿汤义市林业局局长

刘道牛市商务局局长

蒋永亮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局长

王西祺市旅游局局长

邓少龙市市政管理局局长

韦世杰市国资委主任

粟爱科市金融办主任

叶晖市发展改革委总经济师

徐海浪八步区区长

唐先程钟山县县长

陈华富川瑶族自治县县长

刘秋梅昭平县县长

何运安平桂管理区管委主任

李精才贺州正赢集团董事长

宋洪洲贺州正润集团董事长

二、领导小组下设机构及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外资办”),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办公室主任由叶晖同志兼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市发展改革委整合内部资源配置以及抽调相关单位人员组成,在指定地点集中办公,原则上不再负责原部门的工作(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市外资办办公设备由市发展改革委依照有关规定统一购置和管理,指定专人做好日常维护和保管。办公经费严格按照有关财务制度和规定进行管理和使用,日常财务管理由市发展改革委承担,并接受财务纪律监督。

市外资办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外资外援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上级领导有关外资外援工件的各项指示和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负责全市外资外援项目的全面规划和评估工作;参与制定全市年度外资外援计划和工作目标及组织实施工作。

(三)综合协调处理各县(区、管理区)及市直各部门外资外援项目运作过程中的相关问题。

(四)负责市政府确定的市级外资外援重点项目的组织和谈判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外资外援重点项目的资料收集、发布工作;牵头组织市级外资外援重点项目的开发。

(五)承担对市内实施的外资外援项目进行监督管理的职责,开展项目督促、检查、考核等工作。

(六)承担全市外资外援项目的后续管理和持续发展,负责内联企业矛盾与纠纷的协调解决;会同有关部门参与外资企业矛盾与纠纷的协调解决。

(七)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领导小组工作机制

(一)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利用市人民政府赋予市外资办统筹协调权限开展各项工作。

(二)统筹协调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住建委、林业局、水电局、商务局、国资委等相关部门加快推进外资外援项目前期工作。

(三)统筹协调市直有关部门加快外资外援项目建设工作。

(四)统筹协调市财政局、商务局、金融办、招商局等部门加强落实项目配套资金、银行贷款等工作。

(五)统筹协调市统计局及各县(区、管理区)外资外援项目建设进度统计等信息工作。

(六)统筹协调市委、政府督查室、监察局、审计局加强外资外援项目的督查、稽察、检查等工作。

今后,如领导小组成员工作变动,原则上由成员单位的继任领导担任领导小组成员,不再另行发文(组长除外)。

2014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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