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防震减灾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2-12-0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防震减灾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来政办发〔2012〕24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来华投资区管委,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来宾市防震减灾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2012年12月3日

来宾市防震减灾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防震减灾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111号)和《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十二五防震减灾规划的通知》(来政办发〔2011〕147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全市防震减灾工作,提升防震减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根据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职责,特制定本方案(列在分工项目首位的为牵头单位,其他为主要参加单位)。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扣科学发展主题,以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为防震减灾工作根本宗旨,坚持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科学谋划防震减灾事业发展,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以防震减灾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二、工作分工

(一)落实适合我市经济发展水平的抗震设防要求。

1.各级政府将地震部门列为重大建设项目联合审批成员单位。增强重大工程选址科学性,为重大建设项目科学选址提供服务,为快速办理相关行政许可提供帮助。(市发改委,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等部门,2012年年底前完成)

2.切实强化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完善市、县级地震工作机构,各县(市、区)地震局全部进驻当地政务服务中心开展“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确定”行政许可,切实把“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确定”纳入建设工程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地震等部门,2012年年底前完成)

(二)加大对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抗震鉴定和加固工作的政策支持。

1.继续开展学校抗震加固、提高综合防灾能力建设,使学校校舍逐步达到国家规定的抗震设防标准,并符合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和洪水、台风、火灾、雷击等灾害的防灾避险安全要求。结合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和学前教育推进工程,进一步提高幼儿园(校)校舍抗御地震破坏的能力。(市教育局、发改委、财政局、住建委、国土局、地震局等,2015年年底前完成)

2.开展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城市)内医院、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商场等的抗震性能鉴定和防震加固。出台在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城市)和其他中心城区的医院、图书馆、文化馆、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抗震性能鉴定和防震加固的政策文件,明确医院、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抗震性能鉴定标准、抗震性能鉴定和防震加固费用的来源,落实抗震加固措施。(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级卫生、住建、财政、商务、文化、地震等部门,按我市防震减灾专项规划统筹实施)

3.在全市开展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出台开展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的政策文件和建设标准,制定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规划,把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纳入城市发展和土地利用规划,落实各地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项目,明确避难场所建设资金来源。(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级地震、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财政、民政等部门,2012年全面启动)

(三)逐步提升农村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能力。

1.各级政府要将地震部门列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机构成员单位,并明确工作职责。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必须科学选址,判定建设场地是否处在地震活动断裂带上,确定抗震设防参数,确保改造后的农村民居达到抗震设防要求。(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地震等部门,2012年年底前完成)

2.出台支持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程建设的相关政策。将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程建设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出台支持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程建设的相关政策,明确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程建设经费支持标准、支持比例等,为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程建设提供有力的财政保障。(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级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财政、农业、地震等部门,“十二五”期间完成)

(四)实施国民防震减灾素质提升计划。

1.加快防震减灾宣教场馆建设。加快建设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基地,整合现有场馆资源,将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纳入科技场(馆)科普教育内容。(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级发展改革、财政、科技、地震、科协等部门,“十二五”期间完成)

2.将地震安全课程列为学校安全教育计划。把青少年作为防震减灾科普宣传的重点对象,将地震安全课程列入学校安全教育计划,每学期上一堂防震减灾知识教育课,举行一次地震应急演练。根据学生的特点编制防震减灾科普知识教材,指导学校开展地震应急演练。加强对学校开展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情况的检查。(各级教育、地震等部门,2012年年底前完成)

(五)加强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建设。

加强基层专业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和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市、县两级视情组建相应规模的地震灾害应急救援队伍,加快市、县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推进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建设,充实技术装备,强化训练和专业性培训及演练,使其掌握必要的地震应急救援技能,增强地震灾害应急救援能力。(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级公安消防、武警、地震、卫生等部门,2013年年底前完成)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推进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切实加强领导,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大力推进防震减灾工作。市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和行业防震减灾工作的指导。

(二)加强责任落实。各牵头单位对分工任务负总责,其他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分工大力配合、积极支持。市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要将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指标量化、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

(三)加强部门协调。各级和各有关部门要主动沟通,逐步建立分工明确、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落实相关政策需要增加参与单位的,请各牵头部门与有关部门确定。

(四)加强监督检查。各级和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工作,切实查找推进防震减灾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整改。市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要进一步加大督查和绩效考核力度,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工作措施取得实效。我市将建立明察暗访制度,开展专项督查,加大行政效能监察结果的使用力度,大力推进防震减灾各项工作。

(五)加强总结汇报。各牵头单位要及时对年度工作任务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和措施,于次年1月10日前将总结材料报送市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地震局),由市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上报市委、市人民政府。

附件:来宾市防震减灾工作重点任务分工表附件下载

http://www.laibin.gov.cn/news_view.asp?id=13112&channelID=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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