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度我市防震减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梧政办发〔2013〕121号
颁布日期:2013-08-1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度我市防震减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2013年度梧州市防震减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3年8月13日

2013年度梧州市防震减灾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防震减灾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2013年国务院、自治区防震减灾联席会议和梧州市领导指示精神,结合我市防震减灾工作实际,特制定2013年度梧州市防震减灾工作实施方案,请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一、深入学习,强化防震减灾责任意识

(一)工作内容和要求:各县(市、区)要及时调整充实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传达贯彻2013年国务院、自治区防震减灾联席会议和全国地震局长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深思想认识,提升责任意识,明确工作任务,强化工作措施,切实将本地区防震减灾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二)主要工作:

1.调整和充实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2.召开本级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

(三)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四)完成时间:2013年12月前。

二、强化执行,开展防震减灾法制宣贯

(一)工作内容和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防震减灾条例》(下称《条例》)已列入自治区“六五”普法内容,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六五”普法工作,在本地区本部门范围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条例》,落实《条例》相关法定职责,抓住重要时段集中力量开展防震减灾法制宣传和培训。

(二)主要工作:

1.将《条例》宣贯列入各级领导干部轮训内容。

2.在重点时段组织开展《条例》宣传贯彻。

(三)责任单位:市地震局。

(四)协作单位:市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五)实施时间:2013年。

三、精心部署,推进“十二五”规划实施

(一)工作内容和要求:全面贯彻落实防震减灾“十二五”规划,结合2013年度绩效考评要求,尽快开展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等规划重点项目建设,加大项目财政支持力度,有计划地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二)主要工作:

1.市本级完成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项目建设,各县(市、区)启动本级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项目前期工作。

2.结合我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建成符合标准的应急避难场所,各县(市、区)继续推进本级应急避难场所项目建设。

3.结合学校、医院、大型体育场馆建设,增备应急疏散通道和地震应急避难功能。

(三)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地震局、市政管理局、市住建委、团市委、市妇联。

(四)协作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

(五)完成时间:2013年。

四、夯实基础,提高地震监测预测效能

(一)工作内容和要求:进一步完善市属地震虚拟监测台网,配合完成梧州地震台搬迁重建工作,优化我市地震宏观观测布局,加强对地震“三网两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提升我市地震监测能力。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条例》有关规定,继续做好地震台站观测环境保护工作。

(二)主要工作:

1.完善梧州市地震虚拟监测台网各项保障条件。

2.配合自治区地震局完成梧州地震台部分测震手段迁址岑溪地震台工作。

3.调整、充实、规范现有地震宏观观测点。

4.培训全市30%以上乡镇的防震减灾助理员及村级防震减灾联络员。

5.对在地震台站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规划的建设项目,征求地震部门意见。

(三)责任单位:市地震局、市住建委,各县(市、区)政府。

(四)实施时间:2013年。

五、强化跟踪,做好重点地区和重点时段的震情保障

(一)工作内容及要求:严密监视我市震情动态,加强对重点地区、关键领域的震情跟踪和分析研判工作,做好重点时段的地震安全保障工作,不断提高地震速报质量、时效及震情分析水平,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震情保障。

(二)主要工作:

1.加强重点地区和关键领域的震情跟踪工作。

2.做好重要节假日和重点时段的地震安全保障工作。

(三)责任单位:市地震局。

(四)协作单位:各县(市、区)地震部门。

(五)实施时间:2013年。

六、部门协作,强化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

(一)工作内容与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条例》、桂政发〔2011〕31号和桂政办发〔2011〕131号文件规定,进一步理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工作机制,相互配合继续加强各类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管,确保建设工程在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图纸审查、施工各个环节中抗震设防要求得到落实。

(二)主要工作:

1.加强对重大工程、生命线工程、可能发生次生灾害工程和人员密集场所等各类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监管,确保依法应进行专门地震安全性评估的工程全部安评,不断提升重点部位的防震抗震能力。

2.工程项目审批或核准时,必须审核有无地震部门出具的抗震设防意见,工程项目图纸审查或竣工验收时,必须审核是否按照地震部门出具的行政许可决定书进行设计或施工。

3.将地震部门列入农村危改工作领导小组,大力推进城镇危旧房改造,不断提升城镇的防震抗震能力。

(三)责任单位:各级发改、住建、市政、教育、交通、水利、电力、地震部门。

(四)实施时间:2013年。

七、以人为本,推进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程建设

(一)工作内容和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依据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程建设相关政策,争取资金支持,加大工程投入,提供技术支撑,结合农村危改、移民搬迁、灾后重建等时机,深入推进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程建设,切实改善农村抗震设防现状。

(二)主要工作:

1.将农村民居抗震设防内容纳入农村建筑工匠培训。

2.强化农村建房抗震设防和质量安全监管。

3.在实施整村(片、组)搬迁、重建项目时,须考虑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程建设内容。

(三)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四)协作单位:市住建委、市农业局、市地震局、市财政局等。

(五)完成时间:2013年。

八、示范引领,提升防震减灾科普宣教水平

(一)工作内容和要求:在继续广泛开展防震减灾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推动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建设,提升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的水平。

(二)主要工作:

1.深入开展防震减灾知识科普宣传。

2.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建设。

3.开展各类地震应急演练。

(三)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四)协作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广电局、市教育局、市地震局。

(五)完成时间:2013年。

九、开拓创新,做好防震减灾绩效考评工作

(一)工作内容和要求:进一步完善全市防震减灾绩效考评制度,把防震减灾重点工作与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全局性工作部署结合起来,将一些制约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突出事项纳入年度绩效考评指标并扎实推进,充分发挥绩效考评的应有作用。

(二)主要工作:

1.设定2013年防震减灾绩效考评指标及评分细则。

2.开展2013年防震减灾工作绩效考评实地核查。

(三)责任部门:市地震局。

(四)实施时间:2013年。

十、无缝衔接,修订完善各级地震应急预案

(一)工作内容及要求: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层面的《地震应急预案》,汲取近年我市及其他地区地震应急的经验,修订完善我市各重点单位的地震应急预案,加强防震减灾各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形成统一指挥、反应迅速、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抗震救灾应急管理体系。

(二)主要工作

1.启动《梧州市地震应急预案》修订工作。

2.完善市和县(市、区)所辖中小学校、100个床位以上的医院、500座以上大中型影剧院、建筑面积17000平方米或营业面积7000平方米以上的室内大型多层商场的地震应急预案。

(三)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地震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商务局等。

(四)实施时间:2013年。

十一、有备无患,完善地震应急物资储备调用机制

(一)工作内容及要求:强化物资储备库建设,在年度本级财政预算和专门涉灾预算中,适当加大抗震救灾专项资金和地震应急储备专项资金安排,有针对性地加强救灾物资储备中地震应急物资储备和更新,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物资储备调用机制。

(二)主要工作:

1.加强地震应急物资储备和更新。

2.建立地震应急物资储备调用机制。

(三)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民政局。

(四)完成时间:2013年。

延伸阅读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研讨班暨中共兰州市十一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传达提纲的通知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兰州市统筹解决人口问题领导小组的通知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首钢胜利机械厂前进机械厂移交我市管理实施政策性破产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