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实施意见

颁布单位:河北省廊坊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2-09-1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廊坊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实施意见

廊政〔2012〕7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实施意见》(冀政〔2011〕79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切实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以胶合板、金属玻璃家具、保温建材等特色产业为重点,大力推进企业兼并重组,着力提高产业集中度和企业竞争力,着力促进产业布局调整和结构升级,着力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加快实现工业强市战略目标,为科学发展、富民强市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坚持企业自愿、政府推动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调动企业兼并重组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政府的推动作用,完善相关行业规划和政策措施,引导和激励企业开展兼并重组,防止“拉郎配”;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各种所有制企业公平竞争和优胜劣汰。

坚持做大规模与提高效益相结合。坚持效益第一、创新驱动,推进优势企业实施强强联合、跨区域兼并重组、境外并购和投资合作,加大技术改造、淘汰落后产能和节能减排力度,提高产业集中度,增强企业市场话语权,提升企业发展质量和效益。

坚持市内企业整合与引进战略投资者相结合。以资本为纽带,以我市有实力、带动力强的大型企业集团为主体,对其他企业实施整合重组;积极引进具有技术、市场、管理优势的战略投资者对我市企业实施并购重组,提升企业综合实力。

坚持改革创新与维护稳定相结合。支持兼并重组企业进行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妥善解决企业兼并重组中的利益分配、资产债务处置、职工安置等问题,依法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明确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通过推进企业兼并重组,加快培育一批国内领先、综合竞争力强、带动行业发展的大型企业集团;重点产业链条不断延伸和完善,形成一批以大型企业为龙头、产业产品为链条、中小企业紧密配套的产业集群,产业集中度明显提高;企业工艺技术装备水平显著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名牌产品、名牌企业,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升级。到“十二五”末,使文安县胶合板产业基本完成兼并重组,企业规模进一步扩大,产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实现产业转型发展;霸州金属玻璃家具、大城保温建材产业兼并重组相继开展,龙头企业数量明显增加,企业规模不断扩大,产业集中度明显提升。

(二)主要任务。各县(市、区)要从本地实际出发,以特色产业、主导产业为重点,依托产业聚集区、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以实现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产业转型升级为目标,推动企业兼并重组。通过5年时间的努力,使本地特色产业、主导产业的结构明显优化,产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企业规模显著扩大,力争培育出一批大型集团企业,品牌知名度和市场美誉度不断提升。

文安胶合板产业。以加快胶合板产业升级转型为目标,以提高产业聚集度、资源利用率、产业竞争力为着力点,通过扶持培育优势企业、淘汰落后企业相结合,推动企业整合重组。

霸州金属玻璃家具产业。加大对霸州金属玻璃家具产业集群的扶持、整合力度,提高集群内部专业化分工协作水平,提高科技研发能力,积极推动产业链条延伸,最大限度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努力在集群内部形成“专、精、特、新”的发展格局。

大城保温建材产业。在大城县保温建材行业初具规模的基础上,鼓励优势企业通过兼并重组,进一步扩大规模,提升研发能力,利用传统保温建材自身在产业内的规模与品牌优势向新型保温建材领域升级转型。

三、强化政策措施

(一)破除制度障碍。认真清理废止各种不利于企业兼并重组和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坚决取消各县(市、区)自行出台的限制外地企业对本地企业实施兼并重组的规定。支持市内企业通过合并、股权和资产收购等方式实施跨区域兼并重组,鼓励央企、市外大型优势企业、跨国公司、战略投资者到我市实施跨区域并购。

(二)理顺分配关系。企业实施兼并重组后,涉及被兼并企业所在地财政利益问题的,原则上由兼并重组企业各方所在地政府按照协商一致原则解决,由上级财政部门通过财政结算渠道代为办理。市内企业与市外企业之间的兼并重组涉及财政利益处理的可请省财政厅、国家财政部代为办理,市内企业之间兼并重组涉及财政利益处理的由市、县(市、区)两级财政部门代为办理。被兼并企业财务独立核算的,其统计数据上报渠道和归属不变。

(三)放宽审批条件。支持符合条件的被兼并重组企业完善项目立项、环评等手续。企业兼并重组需要分离或重组的资产中,由于历史原因导致权证资料不全的房产和土地,在符合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规划、工程质量和消防安全合格且没有权属纠纷的情况下,可以按程序补办房产和土地权证。被兼并重组企业的土地、房产等资产的变更过户,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兼并重组中涉及项目审批、环评、安评、排污、项目施工、生产许可等相关批准文书,符合条件的可按更名方式直接办理。

(四)加强财税支持。各级财政要利用产业和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通过财政贴息、职工安置补助等方式,支持企业兼并重组。市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优先支持兼并重组企业退城进郊、异地搬迁改造和淘汰落后产能升级改造。有条件的县(市、区)可设立企业兼并重组专项资金,支持本地企业兼并重组。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及相关部门涉及企业兼并重组的资产评估增值、债务重组收益、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应税货物转让等优惠政策,按规定减免企业所得税、契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等。

(五)加强金融支持。加大信贷投入,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稳妥开展并购贷款,并给予利率优惠。对兼并重组后的企业实行综合授信,对兼并重组企业回购不良债务予以优惠。鼓励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股权投资基金以及产业投资基金等参与企业兼并重组,并向企业提供直接投资、委托贷款、过桥贷款等融资支持。通过并购贷款、境内外银团贷款、贷款贴息等多种方式支持企业跨国(境)、跨区域并购。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股票、债券、可转换债等方式为兼并重组融资。支持市内企业并购重组上市公司,对买壳上市、借壳上市或将外地上市公司注册地迁至我市的企业,视同首发上市,享受相关优惠政策。支持上市公司以股权、现金及股权置换等方式实施兼并重组。

(六)优化资源配置。兼并重组涉及的划拨土地符合划拨用地条件的,经所在地县级以上政府批准可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不符合划拨用地条件的,依法实行有偿使用,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可依法作为土地使用权人的权益。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确定的企业兼并重组项目涉及的原生产经营性划拨土地,经市国土资源部门批准,可以国有资产作价出资(入股)方式处置。凡符合全市产业布局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兼并重组建设项目,确实需要扩大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的,优先解决用地指标。

(七)鼓励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对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的兼并重组升级改造项目,优先予以立项,优先安排技术改造资金。支持兼并重组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对新认定的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工程(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公共技术研发检测中心等技术创新平台,在科研项目立项、科技经费资助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兼并重组企业承接国家科研任务。

(八)强化政策约束。严格执行产业政策,强化节能减排、安全生产、质量标准等方面的约束作用,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盲目扩张。完善淘汰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发挥差别电价水价、资源性产品价格的引导作用,促进落后产能尽快退出。针对不同行业技术装备现状,制定和推行高于国家标准的行业技术标准,提高产业准入门槛,促进劣势企业参与兼并重组。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一)建立协调机制。成立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市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企业兼并重组工作,研究解决推进企业兼并重组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细化有关政策和配套措施,确保兼并重组工作高效扎实推进。各县(市、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机构,统筹推进企业兼并重组工作。

(二)强化信息服务。建立由政府部门、金融机构、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等方面参加的公共服务平台,加快推动企业兼并重组中介服务专业化、规范化发展,为企业兼并重组提供市场信息、战略咨询、法律顾问、财务顾问、资产评估、产权交易、融资中介、独立审计和企业管理等全方位服务。

(三)维护社会稳定。严格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和政策妥善分类处置债权债务关系,落实清偿责任,确保债权人、债务人的合法利益。积极稳妥解决职工劳动关系、社会保险关系接续以及拖欠职工工资等问题。认真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支持国有企业实施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和分流安置富余人员。

(四)加强风险监控。建立重大兼并重组项目风险评估、产业政策符合性审查登记、经营者集中审查和外资并购管理等制度。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兼并重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操作程序,加强信息披露,防范道德风险,确保兼并重组操作规范、公开透明。有效防范和打击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行为,防止恶意收购,防止以兼并重组之名甩包袱、偷逃税款、逃废债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附件:1.廊坊市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促进企业兼并重组任务分工表

廊坊市人民政府

2012年9月10日

附件1

廊坊市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长:李波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冯学军市政府副秘书长

于慈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成员:谭福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系统工会主任

荣华磊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于宝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陈宏信市财政局副局长

杨振武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刘运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赵尔仓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张占庚市商务局副局长

张宝明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李凤亮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

王运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调研员

王彦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调研员

韩克学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姜艳市统计局企调队队长

王振宇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李冬梅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

李柏林市国家税务局副局长

卜燕华中国人民银行廊坊中心支行副行长

尹铁山廊坊市银行业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市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主要职责是统筹协调企业兼并重组工作,研究解决推进企业兼并重组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办公室主任由于慈远同志兼任,副主任由于宝军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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