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意见

颁布单位:河北省张家口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1-03-1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察北、塞北管理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直属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当前,我市正处于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和深化改革的攻坚阶段,这对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为在政府系统全面落实“创先争优”、“三提升”和“三学习”活动,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政府行为,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现就进一步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深刻领会进一步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意义

(一)进一步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是推动我市科学发展、跨越赶超和建设“强市名城”的迫切需要。科学发展、跨越赶超和建设“强市名城”是我市“十二五”发展的总体要求和战略目标,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进一步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有利于政府公务人员牢记使命、开拓奋进,使思想和行动更加符合科学发展的要求,能力和水平更加适应加快发展和加速转型的需要,以更加积极、主动、有为的精神状态推动工作落实。各级各部门要把进一步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作为推动科学发展、实现跨越赶超和建设“强市名城”的重要举措,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府工作的重要任务,切实抓出成效。

(二)进一步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是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管理水平的内在要求。近年来,全市各级政府在加强自身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一些部门仍习惯利用行政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职能转变不到位,公共服务水平和质量不高,管理体制不完善,激励机制不足,责任约束不够,自由裁量权过大,行政效率低下,行政透明度不够等问题仍然存在,较大程度地阻碍了我市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要彻底解决这些问题,不断提高政府管理水平和行政效能,就必须进一步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努力形成上下同心、合力攻坚的浓厚氛围。

(三)进一步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是落实“创先争优”、“三提升”和“三学习”活动的具体行动。“学党章、学党史、学先进”活动是市委认真分析当前形势,科学把握全市大局,立足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实际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对“创先争优”和“三提升”活动的提升和深化。进一步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有利于继承传统、弘扬正气、提振精神、创先争优,有利于创新活动方式,拓展活动内涵,巩固活动成果。各级各部门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努力创科学发展之先、争社会和谐之优。

二、立足客观实际,确立进一步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指导思想: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重基础、强发展、顺民意、严管理、树形象”的工作要求,更加注重为未来发展打基础,更加注重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更加注重顺应人民意愿和理顺人民情绪,更加注重为国家和人民管好资源、守好财富,更加注重树立张家口人和张家口市的良好形象,切实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努力提高行政能力和水平。

目标要求:政府组成部门和每个公务人员以“约法三章”为工作操守,对党委的决策和政府的工作部署必须做到令行禁止,对通过正常渠道反映的工作职责范围的问题做到有问必答、应办即办,从事一切公务活动必须厉行节约,一切公务和个人行为必须遵纪守法。政府工作要形成“事前调研论证、事中民主决策、事后督导考核”的完整体系,努力建设发扬民主、科学决策、依法履职的政府,建设为民谋利、替民解难、群众满意的政府,建设勤奋敬业、攻坚克难、善谋实干的政府,建设勤于学习、善于开拓、勇于突破的政府,建设尽心尽责、公正办事、清正廉洁的政府。

三、明确工作任务,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

(一)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政府工作要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办事,始终做到议事讲规程、工作讲程序、运行讲规范,确保决策、执行、监督的整个过程纳入法制化轨道。

1、切实规范行政行为。市政府及各部门要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一致的要求行使行政权力。要围绕工作职能,建立完善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对领导职责、会议、公文管理、请示汇报、政务财务公开、公务接待等各项工作进行明确规范,形成严密的制度体系。要规范行文程序,市政府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并要及时报市政府备案,在发布前由市政府法制机构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要对每项业务工作确立一套完整的工作流程,明确责任人、工作时限及工作要求,形成完整的封闭管理环路。要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明确自由裁量标准,做到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按照岗位职责的要求,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做到工作规范、纪律严明,坚决杜绝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推诿扯皮现象。

2、健全完善决策机制。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完善并严格执行市政府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要集体研究,凡是涉及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经济调节和改革开放等重大决策,必须由市政府全体会议或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和决定。要科学决策,政府各部门提请市政府讨论决定的重要决策和建议,必须以基础性、战略性研究或发展规划为依据,经过专家或研究、咨询、中介机构的论证评估或法律分析;涉及相关部门的,应充分协商;涉及下级政府的,应事先征求意见;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一般应通过社会公示或听证会等形式听取意见和建议。要民主议事,政府在做出重大决策前,根据需要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直接听取民主党派、群众团体、专家学者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各级政府要主动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高度重视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对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及时作出处理。要加强审计、监察专门监督,重点围绕关系群众利益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财政预算执行、政府投资管理、重点建设项目和国有企业的审计监督,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提高监督实效。要加强对各级政府管理的民政救灾资金和社会保险、住房、环保、扶贫等基金的制度管理、工作监督及审计力度。要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认真贯彻实施《行政复议法》,坚决纠正行政机关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

(二)坚持关注民生,建设为民政府。政府工作要以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评价工作的标准,切实解决好群众现实的和长远的利益问题,千方百计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办大事。

1、努力畅通民意渠道。要重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市政府领导同志及各部门负责人要亲自阅批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并不断听取信访工作汇报,研究解决突出问题。要进一步畅通“市长热线”、“市长信箱”和网络媒体等群众利益诉求渠道,特别是要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及时发布政务信息,收集民情民意,有效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各部门要对市政府门户网站及本单位网站中的各类互动交流、电子信箱等栏目中涉及本部门、本单位的事项,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能够解决的要明确解决的时间和责任人,不能解决的要及时向当事人说明情况,做好释疑解惑工作。要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行政审批收费事项等,只要不涉及保密的,一律按照有关程序予以公告;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行业、公益事业单位,要公开审批办事的部门、时限、程序、条件等内容。

2、切实加强调查研究。市政府和各部门每年要结合贯彻上级的方针政策,从自身实际出发,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调查研究工作计划,提出明确的工作要求。要吃透市情民情,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及各部门领导同志要坚持深入基层,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政策措施。要进一步健全基层联系点制度,每季度至少一次到基层联系点调查研究,问政于民、问计于民,不断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预见性。要严格遵守轻车简从、务求实效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减少陪同和随行人员,切实做到掌握真实情况,解决实际问题。

3、扎实为民办好实事。要把政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扩大就业、增加收入、改善人居环境等民生问题上,把政府投入的重点放在公共设施建设、解决困难群众生产生活和基本公共服务上,着力解决好与广大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教育、医疗、就业和社会保障等问题。要确保民生领域的资金投入,财政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按照年度预算和重点项目建设资金安排计划,会同各承办单位积极落实资金筹措任务,各相关单位和责任部门要努力筹措配套资金,同时要通过市场运作等渠道吸收更多的社会资金改善民生。要不断提高政府为群众办实事的水平,按照“群众参与、部门申报、政府审核、部门落实”的程序和“年初公开、年中检查、年底兑现、接受监督”的原则进行,使实事更加贴近群众生活,体现群众利益。

(三)坚持高效行政,建设务实政府。政府工作人员要把全部精力倾注在张家口的发展事业上,精心谋事,勇于争先,敢于负责,抓紧每一天时间,做好每一件事情,以更高的标准、更大的力度推进各项工作。

1、积极争创一流业绩。要树立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政府工作人员必须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严肃认真地对待事业,专心致志地干好工作,切实履行好肩负的职责,勤勤恳恳、尽职尽责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对每一项工作、每一件事情,都要认真研究,用心去做,力争干就干成精品,创就创出一流。要深入开展“对标”行动,瞄准全省乃至全国一流标杆,不断攀强比高,力促各级干部的精神面貌、工作状态有新的变化,在整个政府系统形成奋力争先的工作氛围,努力创造优异成绩。

2、着力提高行政效能。政府工作人员要坚决执行党委的决策和政府的部署,凡是市委全会、市委常委会、政府全体会、政府常务会、市长办公会和专题会议等确定了的事宜必须坚决落实,凡是市委、市政府、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下发的文件必须坚决执行,真正做到令则行,禁则止。要进一步强化效率意识,培育快节奏、高效率的良好作风。要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加强工作衔接,提高运转效率,对每项工作、每个环节都要设定时限要求,实现全面提速。要着眼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进一步调整完善各项服务承诺并坚决落实到位,特别是对涉及企业、基层和群众的事,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尽快为他们排忧解难。

3、建立问责评估制度。要健全行政问责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特别是针对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处罚以及政府重大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经营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等行政决策行为,要建立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性和不当性的审查认定制度,对因违反决策程序给国家和群众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必须追究主要负责人和有关当事人的责任。要积极开展政府绩效评估工作,明确绩效评估的具体内容,设计既科学合理又简便易行的评估指标体系,建立针对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人员的绩效评估标准,并把绩效评估的结果与行政问责和公务员的选拔任用、升降去留、奖励惩戒和改进工作等相结合。要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做任何事情要确保有严密的组织,严肃的态度,严明的纪律,严格的要求。

(四)坚持与时俱进,建设创新政府。政府工作要坚持用开放的思维、市场的手段,谋发展、破瓶颈、解难题,在实现跨越赶超上探索新举措,在打造“强市名城”上实现新突破。

1、全面提高理论素养。要切实搞好“学习型”政府建设,坚持终身学习的理念,不断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政府部门领导干部的政治理论素养,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前瞻性和创造性。要做学习表率,市政府领导要密切关注国内外经济、社会、科技等方面发展变化的新趋势,不断充实知识,积累经验。要通过举办讲座等形式,组织好政府组成部门领导的集中学习。要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在政府系统深入开展“三学习”活动,注重在先进地区的学习观摩中学,在基层和群众创造的鲜活经验中学,使学习的过程真正成为提高认识、提升素质的过程,成为创新思路、谋划发展的过程,成为指导实践、推进工作的过程,不断提高学以致用的能力。

2、大力改革审批制度。要建立经常性的审批事项审查机制,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对已经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切实加强后续监管,坚决杜绝各种变相审批行为,防止出现管理真空现象。2011年,要对现有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摸清底数,全面审查,对拟保留项目向社会公布。要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按照集中审批改革的要求,对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严格规范许可标准、程序和时限。要加强对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许可事项的监督管理,任何行政部门不得擅自将本部门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委托其他组织实施或增加初审、预审等许可环节。要全面推进行政审批、行政许可事项上网,落实在线受理、状态查询、结果反馈的网上办事“三个环节”工作,打造我市便民利企的政务服务通道。

3、积极创新管理方式。要制定创新计划,引导和规范社会的创新活动,每年各县区、各部门都要下力推动创新型政府建设,靠工作创新破发展瓶颈,解发展难题。要强化市场监管,加强对食品、药品、环境保护和矿业生产等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领域的监管,定期开展整顿规范市场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商业欺诈、不正当竞争、制假售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要加强公共服务,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重点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和解决民生问题,着力解决就业、就学、就医、社会保障、社会治安、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要完善社会管理,依托政府组织、非政府组织和社会公众形成组织化的网络体系,实现公共服务和社会事务的科学管理。

(五)坚持从严治政,建设廉洁政府。政府工作人员要始终做到不怀私念、不徇私情、不谋私利,坦坦荡荡、堂堂正正、干干净净地做人、干事,确保从政行为在阳光下运行。

1、不断强化纪律约束。政府公务人员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做遵纪守法、廉洁勤政的模范。要严格遵守中央和省、市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要严格要求亲属和身边的工作人员,不得利用特殊身份拉关系、谋私利。要严肃工作纪律,对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要按程序和时限积极主动地办理,对不符合规定的事项要坚持原则不得办理;对因推诿、拖延等官僚作风造成影响和损失的,要追究责任;对越权办事、以权谋私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要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活动。

2、更加注重机制建设。要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要求,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要加强廉政教育,把“创先争优”、“三提升”和“三学习”活动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教育全体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始终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始终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要加强警示教育,以案明纪、引以为戒,自觉做到廉洁从政,依法依纪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要健全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民主评议制度和离任审计等制度,有效防范违法行政和权力滥用,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要注重制度落实,市政府主要领导对整个政府系统的廉政建设负总责,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要坚持“一岗双责”,既要抓好分管的业务工作,又要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廉政建设;各部门各单位在干好业务工作的同时,必须把廉政建设牢牢抓在手上,做到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3、始终坚持勤俭办事。要时刻牢记“两个务必”,坚决反对和防止各种铺张浪费行为,把有限的资金用于发展经济和改善人民生活上。要严肃财经纪律,大力推进政府“阳光”采购,减少一切不必要的费用开支,努力降低行政成本。要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坚决不搞劳民伤财、浪费资源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要严格控制会议,本着盛会简开、大会小开、长会短开的原则,一律不搞会议升格,会议期间一律不准用公款请客或以开会名义旅游参观。要大力压缩会议经费和差旅费支出,由财政支出的会议实行经费包干,超支一律不予增加预算,节余可转到下年或补充经费,不得以统一收取会务费的办法搞“小金库”。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进一步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一)领导带头垂范。市政府及各部门的主要领导要带头严格执行各项规定,自觉落实进一步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各项要求,维护政府规章和制度的严肃性。要切实做到从严治政,严格管理,坚决纠正部门和行业的不正之风,及时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带领和督促各级政府机关和工作人员做到廉洁、勤政、务实和高效。

(二)加强组织协调。各县(区)政府、各部门对进一步加强政府自身建设要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确定专人负责组织开展贯彻实施工作,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要进一步明确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工作任务,认真组织实施。要把进一步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成效,作为考察各级政府领导干部执政能力、水平和政绩的一条重要标准。

(三)完善考核管理。结合效能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政风行风评议等活动,研究制定科学、量化、操作性强的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建立健全目标管理考核组织,明确考核主体,负责按年度对各部门进行考评,公布考核结果。对在年度考核中成绩优异的予以奖励,对居后三位的市政府工作部门,第一次予以通报,主要负责人向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连续两次后三位的,实行“一票否决”,并建议市委给予主要负责人组织处理。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

二O一一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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