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通令嘉奖西峡县人民政府的决定

颁布单位:河南省南阳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5-01-2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通令嘉奖西峡县人民政府的决定

宛政〔2015〕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鸭河工区、官庄工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2014年,西峡县政府紧紧围绕高效生态经济示范市建设,突出抓好旅游品牌培育,圆满完成老界岭·恐龙遗址园5A级景区创建任务,填补了全市空白,提升了南阳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为全市旅游产业发展树立了标杆。为表彰先进,市政府决定,对西峡县政府通令嘉奖,并根据《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成功创建国家5A级景区实施奖励的通知》(宛政办〔2012〕20号)精神,给予其100万元奖励。

希望西峡县政府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县(区)、各部门要以西峡县为榜样,务实重干,开拓创新,为促进全市旅游产业更好更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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