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宜昌市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宜昌市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宜府办发[2010]02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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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04-1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宜昌市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宜府办发[2010]023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宜昌开发区管委会:
《宜昌市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宜昌市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无障碍设施建设,提高无障碍设施整体水平,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圆满完成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的各项工作任务,根据住建部、民政部、全国老龄委办公室、中残联关于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加大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力度,完善无障碍设施的配套建设及功能,提高我市无障碍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为残疾人、老年人、儿童等社会成员提供通行安全和便利条件,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
二、工作目标
按照《无障碍建设“十一五”实施方案》、《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标准》、《无障碍建设指南》要求,力争2010年底达到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的各项要求,顺利通过考核验收。
三、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宜昌市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先进城市领导小组,市长李乐成任组长,副市长王宏强、王国斌任副组长,各区政府及市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详见附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创建办”),负责具体组织落实和协调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迎接“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的检查验收,分三个阶段实施。
1、自查整改阶段(2010年5月31日前)各责任单位按照《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标准》、《无障碍建设指南》,组织对本责任区内无障碍建设和改造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对照检查、整改。
2、全市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6月1日—8月31日)市政府责成有关部门组成检查验收组,采取普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对全市无障碍设施建设情况和重点单位、重点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找出问题,提出意见。
3、迎接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9月1日—12月30日)各责任单位及有关部门进一步巩固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的工作成果,市创建办确定并编制迎接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的检查验收汇报材料及日程安排。
(二)各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工作,切实把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专人,成立专班,制定工作计划,切实抓出成效,确保今年实现我市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的目标。
(三)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道路、公共建筑、学校、社区、住宅小区等建设项目,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城市道路建设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等标准,严格审批管理。对不按照无障碍建设规范设计、建设或施工的项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发放《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不予竣工验收备案。
(四)对已建成的相关设施,按照“谁的项目谁负责”的原则,各产权单位要筹集资金用于无障碍设施的建设、改造与维护。改造内容包括路口坡化、建筑物出入口坡化,盲道设置,安全走道及楼梯,无障碍厕所及厕位,无障碍停车位,显著位置设置无障碍标志,大型场所设置无障碍行进路线图,公共服务建筑设置低位窗口、服务台、电话,观演场所设置轮椅座位等。
(五)各责任单位无障碍设施改造计划,要在今年4月底前上报市创建办。市创建办要跟踪检查指导,定期通报全市工作进度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五、责任分工
(一)市住建委:牵头市创建办的日常工作,组织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的实施工作;对全市范围的无障碍基础设施现状情况的摸底调查并编制全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规划;编制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对相关技术和管理人员的培训;组织有关专家成立无障碍技术指导组,配合做好无障碍建设的规划、设计、施工、改造和特别环境的技术指导和服务;负责组织创建期间城市道路、人行天桥、地下通道等无障碍改造;做好创建工作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组织检查,迎接住建部等部委的考核验收;协调各区创建无障碍建设城市示范项目落实和实施,督促各区及各相关单位的实施进度,协调解决无障碍设施建设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二)市残联:配合做好市创建办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信息无障碍工作,推广方便盲人、聋人使用的信息交流产品和适合残疾人使用的专用网站;参与制定我市无障碍建设与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监督检查无障碍建设的情况,组织开展无障碍宣传工作;负责组织残疾人家庭设施无障碍改造,协助做好迎检工作。
(三)市民政局、市老龄办:配合做好市创建办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福利院、老年公寓等特殊设施无障碍建设与改造;配合做好宣传和迎检工作。
(四)市委宣传部:配合组织全市信息无障碍工作;制作印发宣传资料,提高公众的无障碍意识,教育公众维护、爱护无障碍设施,形成无障碍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开展无障碍宣传工作,制作播出无障碍公益广告、宣传片、专题片;在电视新闻、电影、电视剧中加配字幕。在电视台开办手语节目;配合做好资料整理、迎接验收考核工作。
(五)市规划局:参与全市无障碍设施建设项目年度计划的制订,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应当将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的内容列入审查范围,并检查落实;配合做好资料整理、迎接验收考核工作。
(六)市城管局:负责对已建成无障碍设施的监督管理,特别是占用城市道路无障碍设施行为进行管理;负责对城市道路、城市广场、城市公园、园林建筑、室外公共厕所等进行无障碍建设和改造;负责改造一处无障碍特色公园;配合做好资料整理、迎接验收考核工作。
(七)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公共交通设施无障碍建设和改造;新增2台无障碍公交车;负责检查督促三峡机场、宜昌火车站、客运码头、汽车站、公交枢纽站内和车辆上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并督促有关企业做好日常的管理和维护。
(八)市财政局:将无障碍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多渠道筹措资金,并拨出专门经费用于无障碍建设的组织管理;配合做好资料整理、迎接验收考核工作。
(九)市商务局:负责指导、监督和落实全市大中型商场、购物中心、专卖店无障碍设施的建设与改造;配合做好资料整理、迎接验收考核工作。
(十)市旅游局:负责指导、监督和落实全市宾馆、饭店、旅游景区等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工作;配合做好资料整理、迎接验收考核工作。
(十一)市教育局:负责指导、监督和落实大中专学校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工作,推进残疾人的教育工作;配合做好资料整理、迎接验收考核工作;配合做好资料整理、迎接验收考核工作。
(十一)市广电局:负责指导、监督和落实影剧院等场馆的无障碍建设和改造工作;做好信息交流无障碍工作;配合做好资料整理、迎接验收考核工作。
(十二)市文化局:负责指导、监督和落实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等场馆的无障碍建设和改造工作;配合做好资料整理、迎接验收考核工作。
(十三)市公安局:负责维护管理城市道路主要位置的人行横道设过街音响信号装置;配合对已建成无障碍设施的监督管理,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对侵占、破坏无障碍设施的行为进行处罚;配合做好资料整理、迎接验收考核工作。
(十四)市卫生局:负责指导、监督和落实各类医院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工作;配合做好资料整理、迎接验收考核工作。
(十五)市体育局:负责指导、监督和落实体育场馆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工作;配合做好资料整理、迎接验收考核工作。
(十六)市邮政局:负责指导、监督和落实邮局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工作;配合做好资料整理、迎接验收考核工作。
(十七)市经信委:负责督促宜昌电信分公司、移动通信宜昌分公司、联通宜昌分公司等电信营业场所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工作;配合做好资料整理、迎接验收考核工作。
(十八)人行市中心支行:负责督促各商业银行负责落实银行网点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工作。
(十九)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办公室:负责落实行政服务中心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及迎检工作。
(二十)市法院:负责落实各级法院办公楼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工作及迎检工作。
(二十一)市检察院:负责落实各级检察部门办公楼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工作及迎检工作。
(二十二)市司法局:负责落实各级司法部门办公楼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工作及迎检工作。
(二十三)各区人民政府:成立相应的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机构;组织辖区内街办、社区服务中心、居住小区、居住建筑无障碍设施建设与改造;负责对辖区内的城市道路、公共建筑设施、公共交通设施、特殊设施、民用建筑和信息交流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负责辖区内创建无障碍建设城市示范项目落实和实施;负责小学和托幼园所的无障碍设施建设与改造;督促区内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创建工作;负责落实辖区内迎检工作和验收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附件:宜昌市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
宜昌市创建全国无障碍
建设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长:李乐成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王宏强市政府副市长
王国斌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雷元海市政府副秘书长
胡智斌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秦诗华市住建委主任
陈敏仁市经信委主任
王庆玉市民政局局长
高潮市残联理事长
赵永平市文明办主任
耿照群市老龄办主任
颜家万市规划局局长
张毅市城管局局长
王金建市财政局局长
习斌市国资委主任
马宏彦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徐炜市商务局局长
吴玲市广电局局长
屈鹏市旅游局局长
苏开美市教育局局长
冯万林市文化局局长
王永平市体育局局长
董美阶市卫生局局长
李强市邮政局局长
陈颖宜市房管局局长
叶德武市法院副院长
覃卫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邹志坚市司法局局长
王洪章市公安局副局长
刘洪福夷陵区政府区长
王均成西陵区政府区长
张鹏伍家岗区政府区长
周正英点军区政府区长
许志华猇亭区政府区长
吴刚宜昌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王德强葛洲坝集团公司城管局局长
张立新市城投公司总经理
杨开奎宜昌火车站站长
杨小滨三峡机场总经理
马骏人行市中心支行行长
林帆建行三峡分行行长
曾沫冰工行三峡分行行长
吴农刚中行三峡分行行长
王宏华农行三峡分行行长
叶逢高交行宜昌分行行长
余志罡招行宜昌支行行长
文耀清市商业银行行长
夏铁舟宜昌电信分公司总经理
徐书祥移动通信宜昌分公司总经理
覃晟联通宜昌分公司总经理[ZK)]
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设综合协调组、督办组、宣传组、资料组四个工作小组。办公地点设在市住建委407室(联系电话:6441769),秦诗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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