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潭市2011年度水利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潭市2011年度水利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南省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潭政办发〔2010〕3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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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09-1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潭市2011年度水利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潭政办发〔2010〕3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市属和驻市各企事业单位:
《湘潭市2011年度水利建设实施方案》已经2010年9月9日市人民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湘潭市2011年度水利建设实施方案
为确保完成2011年度全市水利建设任务,全面提高水利设施在抗御自然灾害中的能力,确保城乡用水安全,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和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为动力,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村生态环境为目标,奋战100天,投资3亿元,再掀全市水利建设新高潮,再夺全省水利建设“芙蓉杯”。
二、目标任务
总体目标:全市投入劳动工日2000万个,移动土石方2000万方,完成工程2万处,完成投资3亿元。其中,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21座,渠道清淤扫障5000公里,高标准渠道建设300公里,加固扩容万方以上山塘2000处,解决农村饮水安全11.509万人,改善灌溉面积3.3万亩,新增灌溉面积0.58万亩,恢复灌溉面积1.7万亩,新增蓄引提水量960万方,并重点抓好以下工程:
1.完成水毁工程修复9499处,总投资7600万元。其中堤防工程60处、水库13处、涵闸11处、渠道5259处、山塘等其他水毁工程4156处。2.完成21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总投资10094万元。
(1)列入国家和省级计划的17座小型水库,总投资7650万元,其中列入国家计划10座,投资4500万元(全部由国家投资);列入省计划7座,省投资1890万元,县级投资1260万元。
(2)继续完成2010年度列入中央计划的4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长江、赤石、洋潭、渡家坝4座,总投资6110万元,2011年度完成全部投资计划及除险加固)。
3.完成列入市级“以奖代投”的1000口万方以上骨干山平塘的清淤、防渗、浅塘挖深、加固扩容建设。其中,湘潭县410口、湘乡市410口、韶山市80口、雨湖区和岳塘区各30口、九华和昭山示范区各20口;完成全市100个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和200个帮扶村共1000口万方以上骨干山平塘的清淤、防渗、浅塘挖深、加固扩容建设。
4.完成300公里高标准渠道建设、5000公里渠道清淤扫障。其中湘潭县、湘乡市各120公里渠道高标准建设、2300公里渠道清淤扫障;韶山市25公里渠道高标准建设、300公里渠道清淤扫障;雨湖区、岳塘区和九华示范区各10公里渠道高标准建设、30公里渠道清淤扫障;昭山示范区5公里渠道高标准建设、10公里渠道清淤扫障。
5.完成韶河整治工程,总投资3000万元。
6.完成雨湖区护潭河,湘乡市乌江河、成家湾河,湘潭县紫荆河治理项目,总投资4225万元,其中国家投资2535万元,地方配套1690万元。
7.完成“四水治理”湘潭县滨江堤防建设项目1000万元。
8.完成韶山灌区续建配套建设项目,总投资1976万元,其中国家投资1200万元。
9.完成国家“民办公助”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重点县(市)项目,总投资3292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546万元、省级配套155万元)。湘乡市完成投资1600万元,中央投资和省级配套770万元;韶山市完成投资1600万元,中央投资和省级配套880万元;湘潭县完成投资92万元,中央投资和省级配套51万元。
10.完成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的建设,解决饮水安全人数11.509万人。其中,湘潭县5.829万人,湘乡市4.44万人,韶山市0.59万人,雨湖区0.35万人,岳塘区0.3万人。该项目总投资5588.7万元,其中中央投资3412.22万元。
11.完成农资综合补贴项目总投资1754万元。其中桃林灌区和上石坝灌区续建项目配套各500万元,山平塘清淤扩容项目投资754万元。
12.完成木鱼湖大型泵站续建项目,投资1093万元,其中中央投资653万元,省级配套150万元。
13.完成湘潭县河口镇、湘乡市泉塘镇和韶山市银田镇3个项目农业综合开发治理项目(项目总投资3100万元)、湘潭县乌石镇、梅林桥镇,湘乡市东山办事处、白田镇、泉塘镇,韶山市大坪乡、银田镇、杨林乡等8个乡镇国土平整项目(总投资6500万元)和新增粮食产能项目(1800万元)的涉水工程建设。
三、保障措施
1.统一认识,强化责任。水利建设,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大干水利、大兴水利、全面增强防汛抗旱保安能力,有利于推动水资源合理利用和农业增效、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站在“两型社会”建设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的高度,着眼全局,着眼长远,不断深化对水利建设重要性的认识,以水利建设作为我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切实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充分调动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再掀全市水利建设新高潮。各县(市)区、乡镇要全面落实水利建设各项责任,行政责任人和技术负责人必须及时到位,组织指导水利建设各项工程的实施,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工作任务的完成。
2.突出重点,确保质量。2011年度的水利建设要以水库除险保安和供水安全保障为重点,突出抓好水毁工程修复、火车站护潭河改造、“四水治理”项目、韶山灌区续建配套、“民办公助”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等重点工程。市水利建设指挥部将对各县(市)区水利建设组织落实和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定期督查。要强化管理,确保质量。一是完善好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申报、审批、报建等手续;二是对国家投资5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要抓好“四制”管理;三是强化质量监管,坚持工程质量第一的原则,落实好水利工程质量责任制。对国家重点项目,质监站要加强质量监督;由农民筹资自行施工的小型水利工程,各县(市)区要加强技术指导,做到建一处,成一处,发挥一处效益,严防“豆腐渣”工程;四是确保工程进度。按照省、市规定的时间要求,保质保量全面完成建设任务,确保明年安全度汛;五是抓好安全生产。各级政府要明确水利建设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领导,各个施工现场要健全安全施工责任体系,配备专门安全施工责任人,确保施工安全。
3.广开渠道,加大投入。水利建设能否全面完成任务,关键是资金的筹措。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拓宽融资渠道,加大水利建设投入。一要用好、管好中央和省安排的专项水利建设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确保资金安全运行;二要落实好市、县财政配套资金;三要落实好“一事一议”水利政策,做到一库一议、一渠一议、一塘一议、一坝一议,引导农民群众积极投资投劳;四要培植和壮大民营水利,拓宽水利建设融资渠道;五要用好用活各种政策,建设稳定的水利收费机制,对于政策法规规定收取的各项水利规费,要足额征管到位;六要整合好农业综合开发、土地开发平整、新增粮食产能等项目资金,提高涉水资金的使用效益。
4.强化激励措施,严格考核验收。为了确保全面完成2011年度水利建设的目标和任务,全市各级大力推行“以奖代投”的激励机制,继续深入开展水利建设“芙蓉杯”竞赛,将水利建设的各项目标任务列入各县(市)区和乡镇年度考核内容。对列入市级计划的1000口骨干塘,经验收合格后,市级财政每口奖励4000元。凡中央、省、市已安排资金的项目、市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和帮扶村的项目,只考核验收,不予奖励。同时继续在全市开展水利建设“十强乡镇”、“20个明星村”和“十佳先进个人”的评比竞赛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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