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南省张家界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5-01-0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张政发〔2015〕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
《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务必在1月底前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认真组织实施。市人民政府将把各单位完成任务的情况作为绩效评估和政府督查工作的重要内容严格督查考核,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
2015年1月7日
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方案
市委副书记、市长许显辉
负责《政府工作报告》的全面组织实施。
协管领导:各分管领导。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会办单位:市直及驻张各单位,各区县政府。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杜芳禄
1.生产总值增长9%,其中一、二、三次产业增加值分别增长4%、9%、10%;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1%。
共管领导:程丹峰、向佐谊、刘桦、田华玉、龚明汉。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农办、市经信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旅游局、市文广新局、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张家界调查队。
会办单位:市直及驻张各有关单位,各区县政府。
2.实际利用内资增长10%。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会办单位:市统计局等市直及驻张有关单位,各区县政府。
3.财政总收入增长10%。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会办单位: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物价局等市直及驻张有关单位,各区县政府。
4.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4%以内。
牵头单位:市物价局。
会办单位: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畜牧兽医水产局、市商务局、市粮食局、市工商局、国家统计局张家界调查队,各区县政府。
5.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会办单位:各区县政府。
6.节能减排实现省定目标。
共管领导:龚明汉。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环保局。
会办单位:市经信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旅游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办、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各区县政府。
7.切实加强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人民政协、民主党派和新闻媒体、社会公众等各方面监督,支持审计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会办单位:市直及驻张各单位,各区县政府。
8.精心谋划和科学编制好“十三五”发展规划。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会办单位:市直及驻张各有关单位,各区县政府。
9.加快建设黔张常高铁,扎实谋划张吉怀高铁。
共管领导:刘桦。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会办单位:市直及驻张各有关单位,永定区、慈利县、桑植县政府。
10.充分发挥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全省首批低碳景区试点等平台作用,积极争取和用好用足用活相关政策,不断加快生态市建设进程。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会办单位:市环保局、市旅游局、市财政局,各区县政府。
11.加快工商登记、不动产登记、国有企业、财税体制、金融体制、投融资体制、旅行社公司制改革,着力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会办单位:市工商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房管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政府金融办、市人民银行、市银监分局、市旅游局,各区县政府。
12.建立健全转变作风长效机制。充分运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不断强化政府机关和干部队伍改进作风制度建设。大力弘扬勇于担当、敢于担当精神,狠抓制度执行落实,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形成作风建设新常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党纪政规,坚决抵制各种歪风邪气,全面打造执政为民、风清气正的良好政府形象。
牵头单位:市监察局。
会办单位:市直及驻张各单位,各区县政府。
13.抓好公车制度改革。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会办单位:市发改委、市监察局等市直及驻张有关单位,各区县政府。
14.加快就业岗位开发,加强劳动技能培训,统筹抓好城乡就业。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会办单位:市经信委、市农办、市农业局,各区县政府。
15.加快“五大保险”提质扩面,力争实现应保尽保。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会办单位:各区县政府。
16.实施市技工学校二期建设工程。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会办单位:市技工学校、张家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永定区政府。
17.探索实施大病医疗保险。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会办单位:市卫生局,各区县政府。
18.在全面落实省定实事项目的同时,扎实办好“在职中小学教师免费体检、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扶助计生特困家庭、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救治救助”等5件实事。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会办单位: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人口计生委、市民政局、市残联、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各区县政府。
19.着力促进大众创业,突出政府引导,强化政策扶持,培育创业主体。营造创新创业浓厚氛围,鼓励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会办单位:市经信委、市农办、张家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政府。
20.继续推进统计制度改革。
牵头单位:市统计局。
会办单位:市直及驻张各有关单位,各区县政府。
21.全面完成市、区县两级政府机构改革任务,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牵头单位:市编办。
会办单位:市直及驻张各有关单位,各区县政府。
22.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简化办事程序。
牵头单位:市编办。
会办单位:市直及驻张各有关单位,各区县政府。
23.落实武陵源核心景区管理体制改革,实现旅游资源一体化管理,争创首批国家公园。
牵头单位:市编办。
会办单位: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旅游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等市直有关单位,武陵源区政府。
24.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建立政府“权力清单”,真正落实“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要求。
牵头单位:市编办。
会办单位:市直及驻张各单位,各区县政府。
25.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高政府工作法治化水平。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严格遵循“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决策规范。着力加强公务员培训,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
会办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市直及驻张有关单位,各区县政府。
26.完善政务中心便民服务机制,切实提高行政效能。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
会办单位:市直及驻张各有关单位,各区县政府。
市委常委、副市长程丹峰
27.景点接待旅游人次和旅游总收入分别增长8%和13%,过夜游客增长9%。
牵头单位:市旅游局。
会办单位:各区县政府。
28.实际利用外资增长1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进出口总额增长13%。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会办单位:市统计局、张家界海关等市直及驻张有关单位,各区县政府。
29.启动澧水半岛和大坪旅游度假区、罗公坪万达文化旅游、张家界水世界等项目建设,完成《魅力湘西》民族文化广场建设工程,加快推进仙人溪特色街区项目前期工作。
牵头单位:市旅游局。
会办单位:各项目所在区县政府。
30.按照“提质核心、振兴西线、发展东线”的思路,继续抓好武陵源、天门山景区管理和设施改造提质,加速老道湾景区建设,盘活九天洞、茅岩河旅游资源,加快赵家垭、五雷山等景区开发,完成张家界大峡谷玻璃桥二期工程。
牵头单位:市旅游局。
会办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林业局,各区县政府。
31.开工兴建金赛银酒店群和万达、万豪、华邑等酒店项目,加快推进碧桂园、禾田居高星级酒店二期工程建设。
牵头单位:市旅游局。
会办单位:各项目所在区县政府。
32.着力探索和创新适应旅游转型提质升级的营销方式,精心筹办好第四届世界翼装飞行锦标赛、第五届全国自行车挑战赛等重大促销活动,积极利用米兰世博会扩大境外促销,加强与央视等主流媒体和区域营销联盟合作,深化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营销,精心策划事件营销,不断创新政策营销。进一步增强客源地营销针对性,稳定传统客源市场,开发新兴客源市场,搞活银发游、自助游、户外休闲游等特定客源市场。
牵头单位:市旅游局。
会办单位:市商务局、市体育局,各区县政府。
33.提升自驾游服务水平,完善自驾游标识标牌系统,推广使用智慧旅游官网和“安导通”智能服务系统。
共管领导:刘桦
牵头单位:市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局。
会办单位:市公安局,各区县政府。
34.扎实推进游客中心体系建设。
牵头单位:市旅游局。
会办单位:有关区县政府。
35.加快旅游环境转型提质升级。坚持依法治旅,着力推进旅游管理和服务标准化建设。强化“一诚通”管理功能,改善旅游支付环境。采取鼓励措施,加密航班,拓展航线,增开列车,进一步破解旅游大交通“瓶颈”。积极推进景区管理制度创新,切实解决游客排长队问题。大力强化旅游安全管理,切实完善旅游应急指挥系统和旅游联合救援体系。
牵头单位:市旅游局。
会办单位:市质监局、张家界荷花机场分公司、广铁集团张家界车务段、市口岸办、市政府应急办,永定、武陵源区政府。
36.继续抓好“平安满意在张家界”专项活动,进一步提升游客美誉度和满意度。
共管领导:胡志文。
牵头单位:市平安满意办。
会办单位:市直及驻张各有关单位,各区县政府。
37.着力打造现代物流业,加快张家界商贸物流园、汽贸城等项目建设,力争开通航空国际货运业务。
共管领导:刘桦。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张家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口岸办。
会办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张家界荷花机场分公司、张家界海关、湖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张家界机场办事处。
38.改造提升商贸零售业,加快家乐福、中商广场等项目建设,深化农产品流通“新网工程”和直销店建设,兴建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力发展电子商务,不断培育新的消费热点。
共管领导:向佐谊、龚明汉。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供销联社。
会办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等市直有关单位,各区县政府。
39.强力推进招商引资。坚持大招商、招大商,力争引进更多战略投资者。强化签约和在谈项目跟踪落实,力争沙堤片区路网等项目尽早正式签约,力争澧水风貌带思善桥特色街区、武陵源文风国际旅游度假区以及大鲵深加工生产基地等项目尽快达成协议。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会办单位:市直及驻张各有关单位,各区县政府。
40.积极发展对外贸易,加强与沿海产业园区对接与交流,引导外向型企业进驻我市。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会办单位:市经信委、张家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政府。
41.继续深化口岸开放,开通外国人落地签证业务,增强口岸辐射带动能力,打造武陵山片区对外开放窗口。
共管领导:胡志文。
牵头单位:市口岸办、市公安局。
会办单位:市外事侨务办、张家界荷花机场分公司。
42.创新发展现代金融业,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加快组建慈利、桑植农村商业银行,积极发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力争交通银行来张设立分支机构。
牵头单位:市政府金融办。
会办单位:市人民银行、市银监分局、省农村信用联社张家界办事处,各区县政府。
43.完成天子山索道改扩建工程,加快建设锣鼓塔生态停车场。
牵头单位:武陵源区政府。
会办单位:市直及驻张各有关单位
44.规范武陵源绿景休闲园、天门洞体育公园二期项目建设。
牵头单位:武陵源、永定区政府。
会办单位: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等市直有关单位。
45.规范万福温泉改造项目建设。
牵头单位:慈利县政府。
会办单位:市旅游局。
副市长向佐谊
46.全面落实人口和计生政策,促进人口均衡发展。人口自然增长率实现省定目标。
牵头单位:市人口计生委。
会办单位:市直及驻张各有关单位,各区县政府。
47.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切实提高基层组织保障水平。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会办单位:市农办、市财政局,各区县政府。
48.建立健全救助机制,加强社会救助平台建设,办好永定区“救急难”和桑植县“医疗救助”国家试点。更加注重“雪中送炭”,保障弱势群体基本生活。提高“五保”集中供养率,新建100所农村幸福院。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会办单位:各区县政府。
49.深化农村综合改革。
牵头单位:市农办。
会办单位:市直及驻张各有关单位,各区县政府。
50.加快发展富有生态品质的现代农业。认真实施两个“百千万”工程,以旅游为依托、市场为导向、生态为品牌,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落实农业产业提质升级“523行动计划”,提升农业“专、精、特”发展水平。着力推进大鲵品牌发展战略和养殖技术标准规范,新增大鲵养殖规模25万尾。着力扩大蔬菜生产规模和效益,发展商品蔬菜基地4万亩。着力推进优质粮油、水果、烟叶开发生产和茶叶、油茶、花卉苗木、草食牲畜稳定发展。着力开发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牵头单位:市农办。
会办单位: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烟草专卖局、市畜牧兽医水产局、市工商局、市旅游局、市质监局、市移民局,各区县政府。
51.强化农业生产经营服务,加快农技、农机、农资、气象、水文、信息等服务网络建设。
牵头单位:市农办。
会办单位:市农业局、市供销联社、市气象局、市水文局,各区县政府。
52.积极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促进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培育农业企业、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新农业经营模式,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搞活农产品流通,切实提高农业产业化和组织化水平。
牵头单位:市农办。
会办单位: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畜牧兽医水产局、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供销联社,各区县政府。
53.盘活农村集体资产,发展农村集体经济。
牵头单位:市农办。
会办单位:各区县政府。
54.坚持以桑植县为主战场,大力推进扶贫攻坚“四基工程”,确保完成省定年度减贫任务。
牵头单位:市农办(市扶贫办)。
会办单位:市直及驻张各有关单位,各区县政府。
55.按照“示范带动、点面结合”的要求,不断深化新农村示范片建设,推动农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
牵头单位:市农办。
会办单位:各区县政府。
56.修复水毁工程1744处,整修堰塘450口,清淤沟渠190公里,解决好17.38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继续实施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会办单位:市农办(市扶贫办)、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各区县政府。
57.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整修病险水库14座,新建村镇供水工程40处,新建和改造泵站13座,新修和加固堤防20公里,疏浚河道15公里。加快水土流失治理项目建设,力争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2平方公里。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会办单位:各区县政府。
58.加快建设水资源管理水质实时监控系统,全面落实水功能区和入河排污口的监督管理,着力实施澧水、溇水流域环境整治工程。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会办单位:市环保局、市水文局,各区县政府。
59.全面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按照国家森林城市标准,着力构建森林网络空间格局。大力实施城市绿化、通道绿化、水岸绿化、宜林荒山绿化、镇村绿化、生态恢复、森林资源保护、林产业提质、森林文化建设等九大工程,力争新增人工造林10万亩、封山育林18万亩。切实抓好动植物资源保护,全面落实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
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会办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各区县政府。
60.加强大鲵资源保护,力争完成张家界大鲵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划调整相关工作。
牵头单位:市畜牧兽医水产局。
会办单位: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规划局,各区县政府。
61.健全防灾减灾预报预警信息平台,完成新一代天气雷达系统主体工程建设。
牵头单位:市气象局。
会办单位:市直及驻张各有关单位,各区县政府。
62.搬迁永定城区中心屠宰场。
牵头单位:永定区政府。
会办单位:市农业局、市畜牧兽医水产局、市商务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
副市长刘桦
63.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长10%。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
会办单位:张家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永定区、慈利县、桑植县政府。
64.加快发展富有区域特色的新型工业。围绕实施工业产业提质升级“135行动计划”,突出发展生物医药、旅游商品、食品加工、清洁能源、新型材料等特色工业,集中精力在项目开发、规模拓展、特色彰显、品牌创建上下功夫、见成效。扎实推进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标准厂房、园区道路、污水处理等工程,完成标准厂房年度建设任务,改造好张联路,建成杨林湾路,开工建设阳湖坪污水处理厂。扎实推进园区产业发展,着力推动久瑞生物、智能电力电气设备等项目建设,促进卓达新型建材产业园、旅游商品产业园、康尔佳新上药品生产线等项目落地。全市力争完成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4.7亿元,实现新增入园企业20家、工业增加值增长15%的目标。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
会办单位:张家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永定区、慈利县、桑植县政府。
65.深入实施中小企业“百千万”成长工程,力争新增小微企业700家。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
会办单位:张家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永定区、慈利县、桑植县政府。
66.引导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壮大。全面落实鼓励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各项政策,完善社会服务体系,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推动非公有制市场主体创新理念、创新业态、创新技术和管理,壮大实力,加快发展,力争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增长12%以上。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
会办单位:张家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政府。
67.加快构建城乡一体化信息网络,积极推广电信网、互联网和有线电视网三网融合。大力推进4G网络建设,新建4G基站900个,完成无线网络、光缆线路年度建设目标任务。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
会办单位:市铁塔公司、市电信公司、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各区县政府。
68.着力探索城市公交体制改革。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会办单位:市国资委、市财政局。
69.建成通畅工程268公里,完成14座渡改桥和危桥改造、299个农村客运站场和招呼点建设任务。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会办单位:各区县政府。
70.加快建设旅游航道,认真做好张家界旅游客运中心站建设前期准备工作。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会办单位:市直及驻张各有关单位,永定区政府。
71.加快建设张桑高速公路,力争开工建设安慈高速公路,扎实开展宜张、桑龙、张新等高速公路项目前期工作。开工建设教温、教中、清江、子午西路延伸段等干线公路,加快建设邢大、杨通、零龙、刘洪、官瑞、绕城西线等干线公路和双门岛大桥,完成张沅公路城市段、环景区公路S306段等项目工程。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会办单位:市直及驻张各有关单位,各项目所在区县政府。
72.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安全生产实现省定目标。
牵头单位:市安监局。
会办单位: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区县政府。
73.切实加强特种设备等质量安全监管。
牵头单位:市质监局。
会办单位:各区县政府。
74.开工建设“一宫四中心”(工人文化宫暨职工、老年、青年、妇女儿童四个活动中心)。
牵头单位:市总工会。
会办单位:市老干局、团市委、市妇联、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局,永定区政府。
75.完成“百村供电网络改造工程”。
牵头单位:国网张家界供电公司。
会办单位:各区县政府。
76.实施永定西、官黎坪、索溪输变电工程。
牵头单位:国网张家界供电公司。
会办单位:各区县政府。
77.完成荷花国际机场新航站楼建设并投入使用。
牵头单位:张家界荷花机场分公司。
会办单位:永定区政府。
副市长田华玉
78.认真办好民族乡“逢十庆典”活动。
牵头单位:市民委。
会办单位:市直有关单位,有关区县政府。
79.不断改善农村上学就医条件,完成11所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10所农村公办幼儿园、16个乡镇卫生院、141个村卫生室的改、扩、新建任务。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卫生局。
会办单位:各区县政府。
80.不断完善教育发展体系,着力抓好义务教育,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统筹实施张家界一中等13所中心城区学校改、扩、新建项目;着力普及学前教育,启动第二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着力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支持张家界旅游职业学校扩建;着力办好特殊教育,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会办单位: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局、市房管局,各区县政府。
81.切实加强校车等学校安全监管。
共管领导:刘桦、胡志文。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
会办单位:市安监局、市质监局,各区县政府。
82.建成张家界航院新校区。
牵头单位:张家界航院。
会办单位:市直各有关单位,永定区政府。
83.支持鼓励产学研合作创新,突出抓好大鲵、杜仲、茅岩莓等优势资源的研究开发,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加强自主知识产权保护,鼓励发明专利申请。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会办单位:市经信委、市农办、市林业局、市畜牧兽医水产局,各区县政府。
84.不断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市博物馆配套设施建设,加快市图书馆、图书城建设,积极争取武陵山博物馆落户张家界。
牵头单位:市文广新局。
会办单位:市民委、张家界航院、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各区县政府。
85.积极开展送戏下乡、送电影下乡,力争实现广播电视“村村通”、“户户响”。
牵头单位:市文广新局。
会办单位:市有线电视网络公司,各区县政府。
86.切实抓好国家、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申报、保护和传承,启动修复市级馆藏文物和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牵头单位:市文广新局。
会办单位:各区县政府。
87.精心拓展文化体育业,发挥文化旅游品牌优势,积极招徕承办国际国内重大文化体育交流活动,大力创建新型文化体育服务品牌。
牵头单位: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
会办单位:各区县政府。
88.加强农村文化设施建设,改造完善15个乡镇文化站、152个村文化活动室。
牵头单位:市文广新局。
会办单位:各区县政府。
89.加快县级公立医院改革。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
会办单位:各区县政府。
90.不断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全面完成中心城区“三院合一”医疗资源整合,加快推进市人民医院扩建工程。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
会办单位:市发改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编办、市国资委、市人民医院等市直及驻张有关单位,永定区政府。
91.扩大基本药物制度覆盖面。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
会办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区县政府。
92.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
牵头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会办单位:市直及驻张各有关单位,各区县政府。
93.高标准实施食品、药品、农产品“放心工程”。
共管领导:向佐谊。
牵头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农业局。
会办单位:市食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区县政府。
94.不断扩大对外合作交流,积极推动国内、国际友城工作可持续发展。
牵头单位:市外事侨务办。
会办单位:各区县政府。
95.认真办好市第五届运动会。
牵头单位:市体育局。
会办单位: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区县政府。
副市长龚明汉
96.优化征地拆迁工作流程,完善征地拆迁长效机制,加快征地拆迁进程。
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房管局。
会办单位:市规划局,各区县政府。
97.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9万亩,开发补充耕地6000亩。
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会办单位:市农办、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各区县政府。
98.全面落实地质灾害监测治理。
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会办单位:市水利局、市气象局、市旅游局、市教育局,各区县政府。
99.推进慈利、桑植页岩气开发。
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会办单位:慈利、桑植县政府。
100.开工建设市中心城区南门口特色街区项目。
牵头单位:市经投集团公司。
会办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局等市直有关单位,永定区政府。
101.切实抓好风景资源保护。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会办单位:市林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旅游局,各区县政府。
102.坚持“人本化、特色化、生态化、产业化”发展方向,围绕“幸福城镇、魅力城镇、生态城镇、富裕城镇”建设目标,不断提高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会办单位:市发改委、市旅游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林业局、市财政局,各区县政府。
103.实施“道路建设工程”,全面推进“滨水北环线”建设,开工建设南门口滨河路、便河巷滨河路和白马泉高架桥;建成澧兰桥、澧兰中路、桔坪路、木龙滩路;开工重建澧水大桥,兴建沙堤大道,完成天问大道一期工程。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会办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房管局、市经投集团公司等市直有关单位,永定区政府。
104.实施“绿化精品工程”,围绕创建国家和省级园林城市,加快建设沿水、沿路、沿城、沿景绿化风光带,着力推进澧水风貌带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
共管领导:向佐谊。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林业局。
会办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经投集团公司,各区县政府。
105.实施“排污排涝工程”,完成东门溪雨污分流整治工程,启动建设无事溪、仙人溪次干管,进一步完善排污管网。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会办单位: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市经投集团公司,永定区政府。
106.统筹实施县城扩容提质,积极推动旅游风情镇建设。加快推进慈利蒋家坪和桑植老观潭新区建设,有效实施瑞塔铺等5个国家级重点镇、零溪等3个省级示范镇建设,突出抓好以教字垭、天子山、三官寺、洪家关为重点的特色旅游风情镇建设。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会办单位: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旅游局,各区县政府。
107.统筹推进“六城同创”,全面提高城市序化、净化、绿化、亮化、美化水平。
共管领导:向佐谊、田华玉、胡志文。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卫生局、市公安局、市文明办。
会办单位:市直及驻张各有关单位,永定、武陵源区政府。
108.加快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建设,不断扩大省级以上生态乡镇、市级以上生态村创建面,支持永定区创建省级生态区。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会办单位:市林业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行政执法局等市直有关单位,各区县政府。
109.依法关闭取缔城区周边采石场、环保炭厂、废旧塑料加工厂、禁养区内养殖场及燃煤锅炉,加强建筑工地夜间施工等噪声整治。大力开展绿色学校、农庄、小区、酒店和环境友好型企业创建活动。深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争进入全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市推进试点市。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会办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工商局、市教育局、市农办、市畜牧兽医水产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旅游局、市经信委、国网张家界供电公司,各区县政府。
110.深入推进城市精细管理,进一步提高游客和市民满意度。在巩固现行“八大整治行动”成果的基础上,强力实施新一轮“八大整治行动”,实现城市管理新跨越。充分发挥街道、社区作用,强化属地管理,全面落实“门前三包”制度。
协管领导:陈克安。
牵头单位:市城管行政执法局。
会办单位:市直及驻张各有关单位,各区县政府。
111.完善城乡规划体系,着力塑造城镇个性。编制出台《张家界市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形成城乡一体化规划体系。加快城市组团等各项规划编制审批,实现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完成镇(乡)域村镇布局规划,启动村庄规划编制。落实规划法定图则管理,严格规范城镇建设秩序,突出抓好对农民建房的规范和服务。坚持“民族传统、时代精神”,建设具有张家界特色的现代建筑,充分运用和提升传统文化、自然山水元素,打造张家界独具魅力的城镇个性。
牵头单位:市规划局。
会办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各区县政府。
112.实施“棚户区改造工程”,重点推进澧水两岸棚户区改造,加快官黎坪观音大桥东侧、天门山索道以东、边贸市场周边及三角坪棚户区改造建设。
牵头单位:市房管局、市经投集团公司,永定区政府。
会办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局等市直有关单位。
113.继续实施“安居工程”,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9694套(户),改造农村危房4000户。
牵头单位:市房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会办单位: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经投集团公司、张家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市直有关单位,各区县政府。
114.大力发展旅游地产。
牵头单位:市房管局。
会办单位: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旅游局、市商务局,各区县政府。
115.建成贺龙体育中心。
牵头单位:市经投集团公司。
会办单位:市体育局,永定区政府。
116.加快推进华天城二期工程、远大蓝色港湾酒店群建设。
牵头单位:永定区政府。
会办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房管局。
117.开工建设武陵源城区特色街区项目。
牵头单位:武陵源区政府。
会办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
118.抓紧实施武陵源核心景区移民搬迁工程,提高世界自然遗产保护水平。
牵头单位:武陵源区政府。
会办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林业局。
119.启动武陵源自行车租赁系统建设。
牵头单位:武陵源区政府。
会办单位:市规划局。
副市长胡志文
120.积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会办单位:市发改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民政局等市直及驻张有关单位,各区县政府。
121.大力创建“平安张家界”,全面推进反恐处突机制实战化、社区管理网格化和禁毒工作社会化,努力提高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综治办。
会办单位:市直及驻张各有关单位,各区县政府。
122.深化普法教育,强化法治举措,坚持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会办单位:市直及驻张各有关单位,各区县政府。
123.深入推进信访制度改革和“三调联动”工作,严格落实信访维稳分级负责制,强化依法治访、领导接访和阳光信访,努力把各种矛盾化解在源头、把群众诉求解决在基层。
协管领导:陈克安。
牵头单位:市信访局、市司法局、市综治办、市维稳办、市公安局。
会办单位:市直及驻张各有关单位,各区县政府。
附件: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分解任务责任落实情况表
附件
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分解任务责任落实情况表
承办单位名称(盖章):报送时间:2015年1月日
总任务编号
总任务内容
总任务责任类别(牵头单位或会办单位)
分解任务子项内容
承办责任
领导
具体承办单位
具体承办责任人
备注
说明:1.此表务必于2015年1月31日前报送市政府督查室。联系人:杜海波,联系电话:8385510、18807448181。
2.此表“总任务编号”、“总任务内容”、“总任务责任类别”填《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方案》明确的内容。
延伸阅读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研讨班暨中共兰州市十一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传达提纲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