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第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实施挂牌督办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南省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1-11-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第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实施挂牌督办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张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清剿火患”战役行动部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将以下14家单位列为第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并实施挂牌督办。

一、市本级(2处):张家界市中医院、玉屏宾馆。

二、永定区(5处):奇峰市场、金都大酒店、张家界市红十字会门诊部、华联商厦、张家界文昌商业大楼华翔购物广场。

三、武陵源区(3处):亘立国际酒店、胜利渤海度假村、胜利石油山庄。

四、慈利县(2处):百货纺织品总公司天鹅湖市场、七度连锁酒店。

五、桑植县(2处):桑植县梅尼商贸有限公司、星期八酒吧。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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