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6年第一批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6年第一批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西省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余府办字〔2016〕1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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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6-02-1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6年第一批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
余府办字〔2016〕1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新余市2016年第一批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已经市八届人民政府第10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第一批市重点项目安排146项,总投资556.66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35.54亿元。其中新建项目109个,续建项目37个。为确保今年市重点建设项目顺利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配合协作,确保重点项目时序进度。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沟通协调、明确分工、加强管理、高效服务、强化督查,积极帮助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确保重点项目建设顺利进行。各项目单位要针对项目制定相应月度推进计划,明确落实责任人,精心组织,多方协作,全力以赴加快推进,确保在计划工期内完成建设任务。
二、强化要素保障,优先保证重点项目建设。要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强化土地、资金、人才、技术、服务等方面保障,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充分调动和激发市场主体投资兴业的积极性。对列入计划的重点项目,确保不因土地、配套资金等不落实影响开工,不因技术、人才等不到位影响投产。统筹做好项目指导、谋划、调度、推进等工作,促使项目早开工、早竣工,早日达产达效。
三、推行规范制度,保障重点工程质量和安全。要抓好重点项目建设质量管理,始终把重点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生产放在首位,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工作,进一步落实质量管理责任制,对工程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实行过程管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要抓好重点项目建设安全管理,推进项目建设的同时,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四、加强日常管理,规范报送工作。各重点建设项目单位要认真落实信息报送制度,确定专人负责,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项目进度、实物投资量及其他相关信息报送至市重点办(邮箱:[email protected])。同时,要认真梳理分析重点建设项目在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及时上报,以便有关部门快速找准症结,尽快解决,确保我市重点建设项目顺利推进,为2016年打赢“翻身仗”奠定坚实的基础。
附件:1.新余市2016年第一批重点建设项目计划(总表)
2.新余市2016年第一批重点建设项目计划
(按行业分)
http://www.xinyu.gov.cn/zhzw/zwgk/zcwj/zfwk/yfbz/201603/t20160311_619583.html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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