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的通知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的通知
| 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巴政办字〔2013〕 240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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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11-0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自治区安委会《关于切实加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切实加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巴政办字[2013]238号)要求,特制定了我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11月6日
巴彦淖尔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6月份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广泛深入了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排查治理了一大批事故隐患,促进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前阶段安全生产大检查成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根据自治区安委会《关于切实加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切实加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本着“属地监管、一把手亲自抓”的原则,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在前阶段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基础上,继续进一步深化安全检查,深入排查治理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切实解决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巩固和扩大安全大检查成果,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范围及重点行业和领域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百日行动要覆盖全市所有地区、行业(领域)的企事业单位,重点检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道路交通运输、海事、旅游、铁路民航、建筑施工、电力、特种设备、民爆器材、燃气管道(站点)、消防等行业(领域)以及车站、机场、商场、集贸市场、学校、医院、宾馆酒店、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尤其是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企业和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的中小企业及近年来发生过死亡事故的企业。第四季度生产安全事故的多发高发期,特别要加强对易燃、易爆、易制毒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等环节的检查。
三、时间安排
2013年11月6日—2014年2月16日四、主要内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讲话精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和要求;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在安全生产检查中未覆盖到的进行再检查;对检查出的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对今年以来发生事故的地区和行业领域进行再检查;对隐患整改不及时或整改不到位,未做到零容忍、严执法的进行复查;对取缔关闭的非法违法企业是否真正取缔关闭到位、有无死灰复燃的现象进行复查;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民爆物品、道路交通、特种设备、建筑施工、城镇燃气(管道及站点)、旅游景点、电力以及车站、机场、商场、集贸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娱乐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复查。
五、有关要求
(一)各旗县区、各部门要把“回头看”百日行动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工作方案,认真部署,做到思想不松劲,工作不停歇,力度不减弱,彻底查改隐患。各旗县区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上下联动,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层层分解落实任务,推动工作深入开展,并切实加强督促指导和全面监督检查。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安全监管职责,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大检查“回头看”工作,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深刻吸取本单位和其他同类企业以往发生的事故教训,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类事故隐患,强化防范措施。
(二)各旗县区、各有关部门要组织督查组,对“回头看”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切实做到“三个不放过”,及排查不到位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隐患不消除不放过。在督查中药采取暗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形式,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决不允许督查走马观花、蜻蜓点水;决不允许查而不改、推而不动;决不允许追究不实,查处不严,切实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隐患不留后患,督查不走过场。
(三)各旗县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制,完善各类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应急演练。一是切实加强应急救援装备的维护、检修和日常管理工作;二是加强安全生产调度值班工作,按规定及时逐级上报事故信息,坚决杜绝迟报、谎报、瞒报行为。三是妥善应对媒体,及时准确发布事故伤亡情况和采取的处置措施、抢险救援进展,回应社会关注的问题,消除公众疑虑,防止出现误传误导;四是进一步加强值守工作,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
(四)各旗县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监管责任和地方政府的属地管理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在召开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关键特殊时期,对因工作不落实、责任不到位、渎职、失职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不讲客观,依法从严从重按规定的上限处罚,并实行责任倒查,一查到底,严厉查处事故背后的腐败行为,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查进展和处理结果。市、旗县区两级安委会及其办公室要充分运用警示通报、督导约谈、黑名单、挂牌督办等手段,加强跟踪、实施过程考核,对隐患排查、专项整治、“打非治违”等工作不到位,导致指标超控、事故多发、形势严峻的地方政府和行业部门要发出督办通知书,及时启动约谈程序,确保工作落实到岗到位到人。
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是紧密相连的,各旗县区、各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活动的开展,切实做好岁末年初的安全生产工作,为全市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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