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包头市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包头市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包府办发〔2013〕125号 |
|---|---|
| 颁布日期:2013-07-2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包头市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单位,中直、区直企事业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包头市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3年7月29日
包头市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查清全市城市地下管线现状,促进城市地下空间统一规划、合理开发和科学管理,改变城市建设中道路重复开挖、无序建设的局面,进一步完善城市承载功能,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保障城市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先进的技术手段,用两年左右的时间,查清城市各类地下管线的走向、长度、管材、管径、埋深等信息,建立包头市城市地下管线综合数据库和专业数据库,将城市地下管线信息以数字的形式进行存储、管理、分析、查询、输出,构筑起公共数据交换服务平台。建立数据库数据更新长效机制,实现城市地下管线数据动态管理,提高城市管理运行效率,为城市可持续发展提供决策支持。
二、普查范围和对象
地下管线普查范围包括城市建成区约322平方公里及城市建成区外埋设地下管线的公路沿线。
地下管线普查对象包括埋设于地下的雨污水、给水、回用水、燃气、热力、工业等各种管道以及电力、电信电缆、地下人防设施等。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包头市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高志勇(副市长)
副组长:尚云(市政协副主席、市规划局局长)
刘程民(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城建委主任)
成员:游希文(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郭键(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安锐(市公安局副局长、市交警支队支队长)
张高明(市财政局副局长、市发展投资公司董事长)
翁占明(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
刘礴(市规划局副局长)
马力(市水务局副局长)
刘忠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成旭光(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
杨旭东(包头供电局总工程师)
张宏伟(市测绘院院长)
高宗峰(包钢西北创业房地产公司总经理)
于孟华(包钢燃气厂厂长)
赵香珍(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高云升(内蒙古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晓华(中国联通包头分公司副总经理)
张国栋(中国电信包头分公司总经理助理)
李根齐(市讯通公司总经理)
刘治学(市供水总公司总经理)
王强(市燃气总公司副总经理)
邱学均(市热力总公司副总经理)
周志刚(包头第二热电厂副厂长)
张俊兰(华源热力公司经理)
黄风华(华融热力公司经理)
李晓峰(金达立热力公司董事长)
领导小组负责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的统一领导,批准发布有关技术标准,核准年度工作经费,听取年度总结汇报,审定验收成果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管线普查办”),管线普查办设在市规划局,管线普查办主任由刘礴兼任,副主任由高蒙、张宏伟、李峰兼任。
管线普查办下设三个组,分别为工程管理组、工程财务组、工程技术组。
(一)工程管理组
组长:高蒙
负责管线普查工作的整体推进,工程探测、监理、信息系统开发采购招标,技术成图标准制定,资料采集汇总,对外联络等工作。
(二)工程财务组
组长:王斌
负责管线普查资金全过程监管,按工程进度拨付资金,工程预决算审核、监督、检查等工作。
(三)工程技术组
组长:毛文军
负责对使用仪器(包括探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在已知管线上作一致性校验,制定相关技术标准、准则,以及普查成果验收等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3年7月10日—2013年8月31日)
管线普查办制定包头市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管理系统功能、管线探测施工有关技术规定。完成信息系统开发单位、管线探测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的招标工作,并开展调绘资料收集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3年9月1日—2014年12月31日)
2014年1月底前完成信息系统软件开发、系统试运行并进行阶段验收。2013年12月31日前完成100平方公里范围内的城市地下管线普查探测数据采集工作;2014年12月底前完成剩余城市地下管线普查探测数据采集工作。同时,组织相关管线权属单位按照技术规程对探测数据进行质量准确性检查核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5年1月1日—2015年2月28日)
完成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和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总结,组织有关部门及专家进行成果验收,鉴定标准原则要求达到省、部级以上成果奖项标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城市地下管网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普查工作,明确目标,强化领导,采取积极的措施,认真做好普查实施工作。同时,各成员单位要确定一名联络人员,各管线权属单位要确定1—2名熟悉管线情况的人员参加普查工作,并于2013年7月31日前将人员名单报送至管线普查办。
(二)密切协作配合。各有关地区、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及时准确地提供相关资料、数据,务必于2013年8月31日前将城市地下管线普查所需调绘资料报送至管线普查办。(详见附件)。同时,要做好探测施工协助、成果验收等相关工作,确保普查工作圆满完成。
(三)科学组织普查。普查探测单位要充分利用技术优势和人才优势,采取行之有效的探测技术手段和先进设备,全面开展普查工作,确保普查成果的准确性、系统性和完整性。公安交警、市政管理部门要为探测过程中施工车辆的行驶、停放以及在道路设施作业面上勘探工作给予配合和支持。
(四)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及时告知普查工作进展情况,增强市民保护地下管线、配合普查工作的意识,营造良好的普查氛围。
附件:包头市城市地下管线普查所需调绘资料
附件
包头市城市地下管线普查所需调绘资料
为保障全市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在实地调查中需提供以下资料:
1.1:1000地形图和等级控制点(市测绘院)。
2.人防工程需提供平面位置、坐标、高程(地面高程、工事高程)、埋深、走向、性质、规格、材质、埋设年代。
3.各类管线权属单位把所属管线调绘到1:500或1:1000的地形图上,详细内容如下:
自来水需标注走向、埋深、管径、材质、附属设施、建设年代。
回用水需标注走向、埋深、管径、材质、附属设施、建设年代。
燃气需标注走向、埋深、管径、材质、附属设施、建设年代。
热力需标注走向、埋深、管径、材质、附属设施、建设年代。
排水类(包括雨水、污水)需标注走向、埋深、流向、管径、材质、附属设施、建设年代。
电力类需标注走向、埋深、断面尺寸、电缆根数、电压、材质、附属设施、建设年代。
电信类(包括移动、联通、铁通、网通、有线电视、交管)需标注走向、埋深、断面尺寸、电缆根数、材质、附属设施、建设年代。
延伸阅读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研讨班暨中共兰州市十一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传达提纲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