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包头市2013年工业和信息化重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包头市2013年工业和信息化重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2-1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包头市2013年工业和信息化重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包府办发〔2013〕8号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中直、区直企事业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包头市2013年工业和信息化重点工作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3年2月18日
包头市2013年
工业和信息化重点工作指导意见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市委十一届四次全委会议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工业和信息化“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为了更好的把握发展机遇,推动我市工业和信息化工作再上新台阶,结合工作实际,提出2013年工业和信息化重点工作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创新驱动为动力,大力实施“科学发展、全面转型、富民强市”战略,强化经济运行调控和生产要素保障,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和培育发展新兴产业,推进“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动两化深度融合,努力构建传统产业新型化、新兴产业规模化、支柱产业多元化的现代产业体系,着力构筑工业经济发展新优势,推动我市工业和信息化工作实现新跨越。
(二)主要目标
——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实现1500亿元左右,增长14%,力争达到15%;亏损企业户数较上年明显减少,规模以上工业运行质量和经济效益明显改善;
——实施投资额超5000万元工业重点项目331个,当年计划完成投资1440亿元,较上年增长20%;年内全部项目开复工,力争竣工项目达120个;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4.5%;我市列入国家“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的企业“十二五”前三年累计完成节能量150万吨标煤,超过“十二五”60%的进度目标;
——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突破20亿元,5000万元以上工业重点项目完成投资1000亿元以上,园区工业集中度达到80%;
——开发30项新产品及关键技术,培育10个中小企业工业品牌;
——建设两化融合云应用示范平台,选择1—2个地区开展“智慧城市”试点建设;拓展信息产业发展领域,信息产业实现销售收入100亿元,同比增长16%以上。
二、重点工作
(一)加强运行调节,确保工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2013年,宏观经济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加强经济运行调节,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是今年工作的重点。
1.加强运行调节,确保经济平稳运行。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入了解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准确把握经济运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做好分析研究。各地区要做好运行指标的分解和落实,建立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具体督导和落实的目标管理体制。要进一步完善经济运行预测、预警机制,强化运行调度协调,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调研分析,全面准确地把握经济运行走势,提高工业经济运行监控的有效性和前瞻性,保证工业经济平稳运行。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率先发展,在全市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过程中发挥引领和带动作用。
2.加强生产要素保障,提高对企业的服务水平。加强对煤、电、油、气、铁路运输和重要生产资料供需动态监测及保障。铁路运输方面,进一步加大对工业企业铁路货运需求情况的调查力度,对重点“白货”运输企业做好日常监测和协调服务工作,合理配置运力,努力提高我市“白货”运量;进一步做好电煤保障和煤炭运输综合协调工作,促进电力企业正常生产和煤炭产运销的协调发展。电力方面,加快推进电网建设项目的实施,提高地区电网的运行保障能力,及时协调解决竣工和项目达产的电力供给。积极推进大用户直购电和电力多边交易等电力市场化政策的实施,力争使更多企业享受优惠政策,促进企业降本提效。
3.继续强化企业扭亏工作,提高工业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进一步加强对亏损企业的运行监测,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亏损企业的调研督导,实施“一企一策”帮扶措施,促进亏损企业降本增效、扭亏增盈。支持和引导企业做好市场分析和定位,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快新产品开发,调整产品结构,提高市场竞争力。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减轻企业负担的各项政策,全面清理和废止不合理收费,坚决遏制影响企业发展的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行为,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减轻企业负担,促进企业做大做强。各地区在扩大地区工业总量的同时,要将帮扶企业扭亏增盈作为今年工业经济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积极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帮助企业扭亏增盈,努力提高我市工业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
(二)全力推进项目建设,促进产业优化升级
1.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各地区、工业园区要把项目建设作为扩大总量、调整结构、优化升级的重要抓手,抓住先进发达地区经济结构调整、产业梯度转移和资本输出的机遇,围绕做大做强主导优势产业和发展新兴产业,积极谋划构筑一批工业重大项目。同时,要充分发挥我市资源条件、产业基础及综合配套能力,抓住政策机遇,寻求创新突破,着力引进一批投资规模大、拉动能力强、市场前景好的大项目。特别要做好神华煤化工二期、小轿车、光伏产业项目及包铝、希铝等项目的前期工作,积极加强与国家和自治区有关部门的衔接,争取获得国家、自治区核准,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各地区要开拓思路,创新招商模式,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每个地区至少引进2—3个具有较强产业带动性的重大工业项目,用大项目带动产业大发展,结构大调整。
2.围绕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上项目。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结合全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策划一批钢铁深加工及有色金属高端应用项目,重点扶持包钢550万吨稀土钢及深加工项目早日投产,推进亚新隆顺高强型材、吉宇特种钢基料及节能环保、大安钢铁特种钢、石宝钢铁集团公司50万吨特种钢管线材等技改项目,明拓集团锰铁合金及深加工、包铝50万吨稀土铝合金及深加工、东方希铝100万吨铝合金板带箔综合技改和240万吨稀土铝合金深加工等项目的前期工作。同时,在镁、铜等下游加工项目建设方面取得新突破,促进我市原材料工业转型升级。
3.围绕培育发展新兴产业上项目。大力培育发展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新型化工、电子信息、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加快中国兵器高端装备制造园建设,五万台北奔重卡总装、十万台重卡车架等项目年内投产,铸造、锻造和传动项目尽早开工,新建重卡发动机项目。积极推进包钢氧化矿搬迁和泛海煤化工项目。继续抓好神华煤化工二期和小轿车项目的前期工作,推动早日落地。着力实施国瑞炭谷碳纤维、达茂旗140万千瓦风电、南京高精传动LED蓝宝石衬底、铁路装备和煤机项目,做大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等新兴产业规模。加快制定稀土产业发展规划,加强行业管理,提高应用水平,促进稀土产业健康发展。加快信息资源整合与开发利用,鼓励云计算技术应用,推进高端软件产品开发。2013年,新兴产业产值占全部工业的比重达到12%以上,推动新兴产业向规模化方向发展。
4.强化项目管理和服务。各地区要按照全市工业重点项目实施计划和任务分解目标,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每月按时上报工业重点项目建设情况,逐项排定项目开工和建成投产时间。各相关部门要在项目审批、土地、规划、财税、基础设施等方面加大服务力度,提高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推进工业重点项目顺利实施。市经信委每月中旬发布上月全市工业重点项目建设动态分析,并对各地区工业重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年终考核评价。各地区要积极创造条件,着力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电力、运输、原料需求等困难
和问题,推动项目早日投产达效。
(三)大力实施“双百亿工程”,努力提高园区工业集中度和企业竞争力
1.以打造百亿企业为契机,全力扶持企业做大做强。一是对营业收入已经超百亿的包钢集团(公司)、北重、一机、希望铝业、包商银行、明华能源等6户企业继续加大扶持力度,鼓励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形式,做大产业规模,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二是实施优质企业扶持战略,加快培育一批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行业领先的大企业,2013年确保包铝等4户企业营业收入超百亿,使全市营业收入超百亿元企业达到10户。三是以促进产业集群化发展为目标,鼓励和引导中小企业围绕大型优势骨干企业搞延伸,围绕工业重大项目搞协作,围绕大型基地搞配套,大力发展延伸配套中小企业,努力形成大中小企业协调发展的格局,全面提高我市工业企业的综合竞争力。
2.以打造百亿园区为契机,提高园区工业集中度。一是继续采取地方财政投入和争取上级资金等多种形式,加大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拓展园区发展空间,提高承载产业和项目的能力。各工业园区要认真落实《包头市贯彻〈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发挥电力优势促进工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实施方案》,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筑牢发展基础,在提质增效、做强做大上下功夫,在延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上作文章,强化招商引资工作,增强园区发展后劲。二是通过加强园区合作共建、发展“飞地经济”等形式,引进大型企业集团,带动园区产业发展。达茂旗要依托口岸优势,积极开发蒙古国煤炭资源,加快满都拉口岸环保型煤炭市场建设。三是开展园区上档升级工作,加快装备制造园区晋升国家经济开发区工作步伐,力争土右新型工业园区晋升为自治区工业园区。四是以园区为平台,按照产业向园区集聚、企业向园区集中的原则,2013年重点培育达茂巴润工业园区和固阳金山工业园区营业收入超百亿,使我市重点工业园区全部步入营业收入超百亿园区行列,园区工业集中度达到80%。
3.建立园区经济运行监测考核体系,推动工业园区健康发展。从工业园区建设的全方位、各环节出发,统筹安排全市工业园区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各项工作,建立工业园区经济运行监测考核体系,引导和推动工业园区健康快速发展。一是加强园区经济运行监测,对园区营业收入、工业总产值、实现利润、上缴税金、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投资强度、土地产出率等主要指标进行监测分析,准确掌握园区经济运行情况。二是做好园区考核工作,以园区经济运行监测为依据,建立月度监测、季度排名、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园区考核模式,按照《包头市工业园区考核办法(试行)》,对各园区上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各旗县区、各重点工业园区领导班子年终考核体系。
(四)着力实施创新型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夯实工业经济发展基础
按照自治区开展“中小企业创新年”的总体部署,全面贯彻落实《包头市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不断优化发展环境,推动我市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1.建立三大体系。建立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技术创新、运行监测”三大体系,力争在自治区率先建成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体系,吸纳社会各类资源,为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一站式便捷服务。
2.搭建三大平台。结合中小企业发展的实际需求,搭建“融资服务、对外交流、人才培训”三大平台,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提高中小企业对外合作水平,强化中小企业人才队伍建设。
3.实施创新型中小企业成长工程。重点培育百户创新型中小企业,强化政策扶持引导,推动我市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之路,助力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管理创新、经营创新,促进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和集群化发展。
(五)推动以企业为主体的自主创新,全面提高工业经济内在动力和活力
围绕企业技术中心和技术创新项目建设,夯实企业研发能力,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自主创新体系,努力扶持传统产业技术创新,培育一批知名品牌,推动新型产业发展,全面提升我市工业自主创新能力。
1.加强企业技术中心建设。进一步完善以重点企业技术中心为依托的自主创新体系,重点培育2户企业申报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4—5户企业申报自治区级企业技术中心,使我市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户数占自治区50%以上,自治区级企业技术中心户数保持自治区第一。
2.加强新产品开发。围绕钢铁、铝业、装备制造、稀土等传统产业实施技术创新和技术攻关,重点开发30项新产品及关键技术,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和主导产品。
3.充分发挥创新平台作用。鼓励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合作开展技术创新活动,加快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的技术创新体系。充分发挥“包头装备制造业技术创新服务平台”、“稀土技术服务平台”的作用,提升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水平。
4.实施品牌培育战略。推荐1—2户企业申报国家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4—5户企业申报自治区乌兰夫基金企业技术创新奖。培育10个中小企业工业品牌,使我市工业知名品牌数量继续保持自治区第一。
(六)加强节能降耗工作,建设“美丽包头”
1.推进“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一是强化节能目标责任制考核,对全市年能耗1万吨标煤以上重点用能企业签订2013年和“十二五”节能目标责任状,确定我市列入国家“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企业2013年节能量调控目标。二是强化对地区工业节能工作的目标管理,各地区对本辖区年综合能耗3000吨到1万吨标煤工业企业要普遍建立能源管理体系,制定节能考核目标。三是开展重点用能企业能管中心建设试点,重点开展包铝、一机集团、北重集团能管中心建设试点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市大企业能源管理水平。四是对年综合能耗1万吨标煤以上企业全面开展能源审计和节能规划审核。五是实施节能技术改造,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节能改造奖励资金。六是强化节能监察工作力度,加强对“万家企业”节能目标考核,按照国家能耗限额标准开展用能行业能耗限额核查和落后机电产品淘汰工作,对产品单耗超限额的企业实施挂牌督办。七是强化固定资产投资节能评估,对已竣工并正常运行三个月以上的工业项目开展节能评估验收。八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工业固废物和工业污水循环利用,全面提高粉煤灰等工业固废物综合利用率,大力推进企业清洁生产。
2.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按照工信部《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制定《2013年至2015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计划》,加大对小炼铁、小火电关停力度,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年内淘汰焦化192万吨,其中焦炭172万吨、兰炭20万吨;淘汰水泥125万吨,淘汰电石7.5万吨,淘汰蓄电池22万KVAh,淘汰落后机械制造0.852万吨。
3.全面完成主城区“三片两线”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加快推动冶金原材料等前端产业向山北和远郊地区转移进度,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年内完成60户企业整治工作,全面完成主城区“三片两线”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切实解决工业围城的局面,实现工业经济与城市发展的和谐统一,为建设“美丽包头”做出新的贡献。
(七)加强稀土行业管理,推动稀土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1.加强稀土行业管理。一是完善稀土监管体系,实现稀土行业网络信息化管理,准确掌握稀土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掌控稀土产品流向。二是加强对国家指令性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管力度,指导企业合理分配和使用指令性计划,避免超计划生产。三是建立稀土监管长效机制,实施地方领导稀土监管问责制,严厉打击稀土非法开采、非法生产、非法贸易等行为,切断稀土非法生产的产业链条,净化稀土市场环境,保障稀土市场稳定。
2.促进稀土产业集约化发展。一是包钢集团(公司)要加快对稀土上游企业整合重组进度,尽快让重组企业恢复正常生产。二是全力支持包钢稀土选矿向白云区搬迁,建设稀土矿产品集中加工基地,力争年内建成投产。三是重点支持包钢利用所掌控的稀土上游产品优势,通过兼并、联合和重组等方式组建中国北方稀土集团。
3.推动稀土产业健康发展。一是重点扶持稀土高新区稀土高端应用产业园区和昆区金属加工园区稀土上游集中加工园区的建设,引导稀土生产企业向园区集中。二是支持稀土企业和研发机构加强产学研联合,加快高端稀土新材料、新产品的研发。三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利用我市稀土资源和稀土产学研优势,在稀土永磁材料、发光材料、储氢材料及应用永磁、储氢电池等领域引进一批大项目,推动稀土产业健康发展。
(八)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推动两化深度融合
1.加快信息产业发展。积极推进云服务、云产业发展,拓展信息产业发展领域,全市信息产业实现销售收入100亿元,同比增长16%。
2.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抓好“宽带中国”战略实施,大力推进宽带应用,统筹3G、WLAN、LTE协调发展,深化无线宽带网络覆盖,推动三网融合快速发展。
3.加强信息资源整合、开发和利用。建设包头“政务云”,依托新一代信息技术,采用一网多平台云模式,通过人口信息、法人信息、宏观经济和空间地理等基础数据共享,建成包头云计算中心数据交换平台。建立健全《包头市政府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年内90%的市直部门完成资源整合任务,同时,按照《包头市信息资源整合工作实绩考评办法》,对各地区、市直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
4.加强电子政务建设。统一全市政府部门互联网出口,组建包头市电子政务外网管理中心,建立健全运维体系;统一政务外网技术标准,加速推进旗县区电子政务外网升级扩容,确保75个纵向部门政务网络贯通,旗县区本级电子政务外网横向覆盖乡镇(苏木)和街道社区。推广领域信息化应用,完善社会管理创新信息化平台建设,加快无线城市建设步伐,推进智慧城市旗县区试点工作。
5.加大对信息化工作管理力度。进一步修改完善《包头市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加强对市财政信息化项目的前置审批,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确保党政系统和重点领域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
6.推动两化深度融合。建设两化融合云应用示范平台,提高两化融合公共服务能力,引导我市软件行业结合地区产业特征,发展工业生产、管理控制、业务协同类软件,鼓励和支持企业利用信息技术改造和提升组织管理能力以及自动、智能化生产水平,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
附件:1.2013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经济指导意见表
2.包头市2013年各旗县区工业重点项目任务分解表
3.包头市各旗县区“十二五”及2013年工业节能目标任务分解表
附件1
2013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经济指导意见表
地区
2013年
指导计划(亿元)
比上年增长(%)
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产值
3720
15
稀土高新区
605
17
昆区
836
12
东河区
346
15
青山区
795
14
石拐区
202
17
白云矿区
14
15
九原区
270
16
土右旗
295
17
固阳县
127
17
达茂旗
230
15
注:1.指导计划中各旗县区均为地域口径。
2.2013年比上年增长速度均为可比价增速,并以此作为年终考核工业增加值增速的依据。
附件2
包头市2013年各区旗县工业重点项目任务分解表
单位:亿元
地区(单位)
项目数(个)
总投资
续建项目数(个)
新建项目数(个)
建成投产项目数(个)
2013年预期目标
稀土高新区
53
340.5
28
25
16
234
昆区
28
485.5
21
7
13
280
青山区
78
411.3
27
51
33
210
东河区
26
300.6
14
12
10
162
九原区
35
298.5
20
15
8
148
土右旗
23
420.9
11
12
8
105
达茂旗
31
269.5
21
10
8
134
石拐区
33
107.4
18
15
17
77
固阳县
19
86.8
5
14
6
78
白云矿区
5
38.7
3
2
1
12
合计
331
2759.7
168
163
120
1440
附件3
包头市“十二五”及2013年各旗县区
工业节能目标任务分解表
序号
地区
年综合能耗3000吨标煤
以上企业户数
“十二五”节能量(吨标准煤)
1
昆区
27
690000
2
青山区
14
83100
3
东河区
11
120300
4
稀土高新区
18
332200
5
九原区
13
158700
6
土右旗
25
514200
7
石拐区
39
283800
8
固阳县
16
88800
9
达茂旗
30
119200
10
白云矿区
1
300
合计
194
2390600
注:该目标包括国家万家企业“十二五”节能低碳行动234.8万吨标煤和旗县区年综合能耗3000吨至1万吨标煤企业“十二五”节能量4.26万吨标煤。要求各地区2013年累计完成“十二五”进度目标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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