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全市经济运行分析协调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全市经济运行分析协调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 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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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03-2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全市经济运行分析协调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通辽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为贯彻落实全市第四次党代会、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精神,坚持“开放转型,创业富民”、推进对外开放、加快融入东北经济一体化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强对全市经济运行情况的跟踪监测,分析经济运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措施,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建立全市经济运行分析协调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在市政府领导下,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分析全市阶段性经济运行情况,重点研究经济运行特点和走势,发现经济运行中的亮点、新增长点,查找经济运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预测下一阶段及年度发展趋势,着重理清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建议和对策措施,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市统计局、发改委、财政局、经信委、商务局、环保局、金融办、交通运输局、住建委、国税局、地税局、人民银行通辽市中心支行、通辽电业局、国家统计局通辽调查队。根据形势需要,联席会议适时邀请其他有关部门参加。
三、联席会议主要任务
按月通报、监测全市经济运行情况,包括:地区生产总值及增速;一、二、三产业的增速及结构;工业增加值及增速;全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增速及对外经贸、流通领域情况;固定资产及工业投资完成情况;节能减排完成情况;两项收入完成情况及增速;重点项目进展情况;金融机构相关数据;全社会用电及电网建设情况等。
四、联席会议形式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由市统计局牵头,每月、季不定期召集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市政府办公厅通知。
五、有关要求。
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指定1名分管领导及有关业务科室负责人负责联席会议有关工作,并于3月28日前将名单报市统计局综合科。联系人:张涛,联系电话:8835271。
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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