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

颁布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4-12-2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固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

固政发〔2014〕10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派出机构、事业单位:

为充分发挥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加快创新型固原建设,不断提升我市科技创新能力,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意见》(宁党发〔2013〕37号)和市委《关于深化改革推进经济社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精神,按照市委、政府《关于印发<贯彻实施市委三届五次全体会议《决定》改革发展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固党发〔2014〕20号),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科技创新的总体目标和重点领域

1.总体目标:到2020年,全社会研究和试验发展经费(R&D)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0.5%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占GDP比重达到10%以上,创建1个国家级科技园区和5个自治区级科技园区,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0%以上。年专利授权量达到100件以上,企业创新能力普遍增强,科技创新环境显著改善,初步形成与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相适应的科技创新格局。

2.重点领域:立足于我市生态产业发展的实际,以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为重点,围绕草畜、马铃薯、冷凉蔬菜、中药材、特色农产品加工、清真食品、穆斯林用品产业等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开展关键和前沿技术研究,努力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和产品科技含量;按照在发展中保护资源环境的要求,依托资源就地开发转化,培育壮大盐化工、能源冶金、战略性新型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开发适应市场需求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突出科技扶贫、智慧城市、电子商务模式创新和技术集成研究开发运用;注重地方病防治、人口健康、生态环境等民生领域的技术研究和成果转化。

二、搭建科技创新平台

3.加强科技园区建设。围绕我市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工业和信息服务业发展的需求,支持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固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各县(区)创建的自治区级科技园区,建立产学研基地,聚集各类生产要素和资源,培育形成一批集中度高、关联性强、集约化水平高的产业集群,使园区成为我市技术创新的基地、企业的孵化器和产业发展的重要平台。

4.深化科技合作交流。加强和区内外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企业在人才培养、技术和项目方面的合作,每年组织召开一次区内外相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高新技术企业和市内企业技术合作对接会,推动技术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产业落地,加强与周边市的协调沟通,促进区域间科技要素的流动与对接,实现优势互补与合作共赢。

5.加强科技中介服务组织建设。鼓励支持龙头企业、科技特派员和科技人员创建科技中介服务组织,为社会提供技术引进、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组织验收咨询、人才培训、专利申报等全方位服务,对于新建的各类科技中介服务组织一次性给予适当补助。

6.加强科技资源共享平台建设。充分发挥互联网优势,坚持资源共享原则,搭建固原市科技信息网络平台,增加科技网络覆盖率,建立动态科技信息、科技成果、技术需求与合作等网站,实现科技信息资源共享。加强互联网在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智慧城市、电子商务等方面的应用和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模式的创新。

三、创新科技投资机制

7.确保财政科技投入的稳定增长。市、县(区)要建立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对科技创新的引导作用,增强调动和优化全社会科技资源配置的能力。从2015年起,市、县(区)财政每年用于R&D投入要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水平。

8.引导企业成为科技创新投入的主体。建立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科技投入认定制度,通过科技创新后补助办法引导企业加大自主开展应用研究、试验发展、成果转化等科技创新活动投入,市级年度科技三项费10%要用于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自主投入科技研发和创新奖励,充分发挥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主体作用。

9.积极鼓励社会资金投入科技创新。创新社会资本、民间资本科技投入新模式,支持鼓励团体和个人以技术成果入股等多种形式与企业开展合作,推动科技成果的快速转化和运用;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贷力度,带动更多资金投向科技创新领域。

四、大力培育科技型企业

10.加快培育科技型企业。组织开展市级科技型企业认定工作,支持科技型企业引进科技人才,强化员工创新能力培训,定期组织科技型企业开展科技创新交流活动,加快企业的技术改造和优化升级,提升企业科技水平。支持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利用我市特色产业和优势资源创办科技型企业。

11.支持企业推进科技创新。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科技项目支持企业增强科技创新的内生动力,市县科技三项费的60%以上支持企业创新,开展技术攻关、新产品的研发,努力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科技含量,提高市场占有率;提升企业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的研发能力,推进科技与经济发展的高度融合。

12.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和开发运用力度。把自主知识产权作为衡量科技创新能力的重要指标,鼓励发明创造,对申报专利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补贴。支持企业通过参股并购、联合开发、转让、独占许可、交叉许可等形式,开展专利商业转化。加大知识产权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保护知识产权所有者合法权益。

五、加强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13.加强科技领军人才引进。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原则,探索“柔性引进、刚性干事”的人才引进办法,满足支柱产业和优势特色产业需求,支持企业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吸引高层次人才带项目、带技术来我市创业创新。

14.加大科技创新人才培养。探索创新型人才培养方式,每年从重点产业技术带头人和重点学科带头人中,选拔一批能够引领和支撑产业发展、掌握核心技术、推动技术创新、加速成果转化、促进学科建设的拔尖人才进行重点培养。

15.激发科技人才创新热情。设立固原市科技创新奖,每两年对在科学技术进步中取得重大突破、在科学技术创新以及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当中创造出显著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科技人才进行一次评选和表彰奖励。加大对杰出科技人才、优秀科技成果、创新团队的奖励力度,对获得国家、自治区科技进步奖的科技人员、创新团队,分别给予1:1和2:1的配套奖励。完善科技人才的培养、使用和评价机制,引导企业建立科技人才培养、奖励制度。

16.深化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强化落实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探索科技特派员创业新模式,加大从农口事业站所、科研院所、院校和大学毕业生中选派科技特派员力度,引导具备条件的事业单位、企业和社会组织以法人科技特派员身份参与创业行动,完善科技特派员业绩考核评价机制,建立科技特派员有效退出机制。

六、营造科技创新的良好环境

17.创新科技管理模式。建立科学的项目储备制度和公正、公开、透明的立项机制,加强对各类科技计划、基金、工程等专项经费管理使用的综合绩效评价;加强科技统计监测工作,全面、准确、及时地反映全市科技创新和科技进步发展状况。

18.营造创新氛围。加强舆论宣传引导,积极宣传科技创新典型,培育鼓励创新、激励探索、宽容失败的创新创业文化,大力弘扬追求真理、实事求是、崇尚创新、开放协作的科学精神,在全社会形成关注创新、支持创新、参与创新的浓厚氛围。

19.强化责任落实。各级政府要把科技创新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解放思想,凝心聚力,深刻理解和把握科技创新主导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对有关重大问题的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力度,全面落实科技创新目标责任制和绩效考核,推进科技创新取得实效。

固原市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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