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朔州市百镇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西省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1-11-1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朔州市百镇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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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朔州市百镇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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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四日

朔州市百镇建设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全省推进城镇化工作会议和全省百镇建设工程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市的百镇建设工作,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双百”城镇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1〕5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政府制定的百镇建设实施方案和标准,以科学规划为先导,以市政公用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为重点,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投入,在“十二五”期间,把小城镇建成农村人口转移的主阵地,形成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使怀仁县金沙滩镇成为集聚产业、吸引人口、服务三农的中心镇,将平鲁区凤凰城镇打造成一座环境优美、特色宜居的塞北名镇,努力提高其他建制镇的带动和辐射能力。

二、工作重点

(一)以科学规划为龙头推进城镇化建设

省政府确定我市怀仁县金沙滩镇、平鲁区凤凰城镇、山阴县北周庄镇和古城镇、朔城区神头镇、应县南河种镇、右玉县右卫镇和元子堡镇为“十二五”期间省级重点镇,其中怀仁县金沙滩镇、平鲁区凤凰城镇确定为2011年全省“百镇建设工程”的示范镇。纳入“百镇建设工程”的重点镇,要在深化完善镇总体规划的基础上,按照百镇建设标准和技术指标,因地制宜,抓紧编制近期建设规划。要把近期建设规划作为创建特色宜居示范城镇的依据和考核内容,统筹安排建设项目和年度计划,重点突出“五建设两整治”:即通过市政公用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园绿地、中心街市、居住社区等五项建设,镇区景观风貌和环境卫生两项整治,引导周边农村人口向重点镇集聚。其他建制镇要以“百镇建设”为契机,加紧规划编制,提高其带动和辐射能力。

(二)以市政公用设施建设为突破推进城镇化建设

1、实施五项建设,提高小城镇综合承载能力。一是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按照市政公用设施标准新建或改造镇区道路、给排水、供气等,完善市政公用设施体系,积极推进市政设施向周边村庄延伸,统筹镇村发展。实现镇区道路全部硬化,配套建设排水管渠、路灯和交通标志等。建设标准自来水厂,建立完善的供水保障体系。加快发展天然气、煤层气等气源,加强供气管网建设,提高燃气普及率。二是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强教育培训、医疗卫生、文化娱乐、体育休闲、农贸市场、商业服务等设施建设,提高服务乡村的能力,提升小城镇功能。三是公园绿地建设。做好环镇绿化带建设,有效隔离工业区和生活区,减少工业污染;结合农村新的“五个全覆盖”,形成镇区小游园,营造良好公共活动空间;做好庭院绿化,实现驻地企业、机关单位、居民小区全部绿化。四是中心街市建设。通过改造有商业街市,或在新区结合居民小区建设新的街市,打造适合尺度的商业步行街,促进第三产业发展,服务周边人群。五是居住社区建设。结合扶贫移民搬迁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统筹镇村居民点布局,鼓励分散居住的居民以其宅基地置换镇区集中的居住用地,建设新市镇和农村新社区,实现土地的集约利用。新建居民小区的规划布局,要按城市居住小区标准配建绿地、建筑小品等,建设立面、屋顶、色彩等应体现小城镇地域特色,创建一批宜居社区。

2、开展两项整治,塑造特色小城镇。一是景观风貌整治。研究提炼能反映当地建筑风格的建筑符号,对重点街道或中心街市的建筑外立面进行综合整治;对商业橱窗、门面牌匾、广告灯箱等户外设施进行规范,做到统一协调;拆除乱搭乱建的建筑或附属物,清理占道经营;塑造富有特色的城镇小品,形成具有多样性、地方性和观赏性的城镇人文景观,丰富城镇内涵;对乡镇企业的围墙、大门进行美化改造,体现企业文化,展现现代企业形象。二是环境卫生整治。全面开展卫生整治清洁大行动,按照国家标准规范,设置尺量的垃圾箱和清运设施,建立保洁长效管理机制;规划建设符合卫生要求的公共厕所,规范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行驶及行人的交通行为。塑造体现乡土特色、和谐统一的小城镇整体形象。“十二五”末,建成区人口规模5—10万人的重点镇发展到5个,3—5万人的重点镇发展到11个,小城镇市政公用设施主要指标达到全国中等偏上水平。

三、推进措施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

为切实加强百镇建设工作的组织和管理,按照市政府要求,成立了百镇建设领导组,统一领导全市百镇建设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把百镇建设工作摆到重要位置,主要负责人亲自负责,并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各尽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二)大胆创新,先行先试

各县区要根据制定的“双百”建设实施方案,精心设计、精心施工,建设精品工程。要积累经验,示范推广。

(三)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各县区要尽快制定具体的政策措施,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特别是在“十二五”期间,省政府给我市确定了8个示范重点镇,怀仁县金沙滩镇和平鲁区凤凰城镇为今年确定的2个示范新镇,每镇补助2000万元,由省、市、县三级财政按7:7:6比例分担,各县区一定要按比例全额拨付。

(四)及时上报工作情况

各县区要在每月15日前,将上月的工作情况,一些好的经验、做法及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以简报、信息或专题报告等形式及时上报市住建局村镇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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