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版《运城年鉴》编纂工作的通知
运城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版《运城年鉴》编纂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山西省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1-2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运城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版《运城年鉴》编纂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委、局、办,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驻运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客观、系统地反映我市各个领域、各个行业转型跨越发展的新成就、新变化,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现就做好2013年版《运城年鉴》编纂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继续做好《运城年鉴》编纂工作
《运城年鉴》是市委、市政府宣传运城、研究运城、建设运城的权威性大型公报性资料工具书,是记述和反映我市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个方面的新发展、新变化、新情况,并逐年编纂,连续出版重要的史册性资料文献,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各界人士了解运城、认识运城的案头必备书。根据国务院和山西省《地方志工作条例》的规定要求,该年鉴由运城市地方志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编纂。为保证2013年版《运城年鉴》的如期完成,各单位应尽快责成专人在2013年5月底前完成撰稿任务,并送交市地方志办公室。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把为《运城年鉴》编纂提供稿件及图片资料的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
二、2013年版《运城年鉴》提供资料和条目要求
2013年版《运城年鉴》拟定的条目,是本单位、本部门上年度所发生和出现的大事、要事、新事,要重点关注重大决策、重要活动、重点工程项目资料及随文图片的搜集,并要求图文并茂,在所提供资料和相关条目中附2—3张随文图片,比如市四套班子工作报告及领导重要讲话、市委重大决策及落实情况、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召开情况;市人大、市政协重要会议召开情况及代表、委员视察活动情况;有关重大投融资、吸引外资、关注民生等活动;中央、省领导在我市的重要视察、考察活动的图片、资料等,各有关单位或人员应按要求予以提供。同时要求来稿附本单位2012年度领导班子名单一份,以备核实采用。
三、2013年版《运城年鉴》记述范围和编纂方法
2013年版《运城年鉴》仍采用分类编排、条目体记述的编纂方法,记述范围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不得超范围记述。条目主要分为综合类条目和专题类条目。综合类条目一般有“综述”、“概况”;专题类条目主要有重大活动、会议、工程、科研成果、竞赛、事故、人物等。条目标题要明确、简洁,一般使用直述式,用一句话表述一个完整信息。条目语言要求准确、规范、简洁、朴实,一般使用规范的现代汉语,慎用文言、方言、俚语等。记事、记物、记人用记叙文体;对事实和知识的介绍、解释,用说明文体。不用总结报告、新闻报道、散文等文体。条目字数一般300—500字左右。条目采用第三人称写法,不用第一人称或第一人称代词,如不用“我党”、“我市”等称谓。
四、2013年版《运城年鉴》彩版图片征集内容
2013年版《运城年鉴》仍在卷首开辟图片彩版,征集登载全市各行政事业单位、优秀明星企业、名优产品、旅游景区、景点等推广宣传图片,直观、形象地反映各个单位、各个行业的工作成就,并适当收取工本费。望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及市直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积极组织收集、精选、报送彩色图片,具体事宜可与《运城年鉴》编辑部联系。
各单位除报送纸质稿件两份(加盖单位公章)外,并要以电子稿件形式发至信箱ycnjbjb2660328@163.com。
联系电话:2660328
联系人:张涛田中原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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