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卫生局等部门制定的长治市村卫生室全覆盖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西省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长政办发(2009)91号
颁布日期:2009-07-2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卫生局等部门制定的长治市村卫生室全覆盖实施方案的通知

长政办发(2009)9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市卫生局、市发展改革委和市财政局制定的《长治市村卫生室全覆盖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八日

长治市村卫生室全覆盖实施方案

市卫生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村卫生室基础设施和人员队伍建设,实现行政村卫生室全覆盖的目标,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和任务

(一)目标

2009年,没有卫生室的空白建制村完成建设任务,力争全市村卫生室建设全覆盖,实现村村享有卫生室服务。

(二)工作任务

1、消除卫生室空白村,积极推进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保障村民就近获得适宜的医疗和预防保健等服务。

2、提高对乡村医生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补助标准,稳定乡村医生队伍。

3、充实乡村医生队伍,为每个空白村村卫生室至少选用1名有执业资质的医生。

二、村卫生室建设

(一)建设原则与方法

建设原则。县级政府是责任主体,负责规划、组织、实施村卫生室建设,坚持合理规划布局、整合利用资源、多方筹资建设的原则。

建设方法。空白村卫生室建设要从实际出发,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避免投资浪费和使用效益低下。一是学校有闲置房屋的,尽可能利用学校房屋建卫生室;二是村里有公房的,尽可能利用现有公房建卫生室;三是鼓励支持个人、集体、社会力量新建、改建卫生室;四是确实需要新建的,应根据区域分布、人口数量、交通状况、使用效益等因素,确定建中心卫生室、一般卫生室或由邻村卫生室覆盖。对省、市、县“三保”下乡任务明确的空白村,在规划新建卫生室时,要给予合理、适度倾斜照顾。要做到卫生室有房屋、有人员、有设备、统一标识标牌。

(二)建设标准与资金来源

建设标准。服务人口800人以下的村卫生室,业务用房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开展静脉输液业务的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800人以上的村卫生室业务用房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业务用房与生活用房严格分开,相对独立。

科室设置。标准化村卫生室应至少设四室,即诊断室、治疗室、药房和预防保健室。

资金来源。无卫生室的村卫生室建设资金由县级财政负责保障,财力困难的县可多方筹资,也可向市申请安排省政府切块分配的地方政府债券资金。

(三)产权归属

政府资金投入所形成的资产属于国有资产,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由乡镇卫生院登记造册并在乡镇卫生院固定资产项下分账管理。村医自建、政府补助的卫生室,产权归村医所有,县卫生局与村医签订服务协议,除不可抗拒因素外,在规定服务期内不得终止服务。

(四)建设进度要求

各县(市、区)8月初做好规划,落实资金,保证开工,10月20日前全部完工,10月20日后市组织验收,迎接省里11月的验收。设备配置按省每村不低于0.5万元拨付的专项资金8月份完成招标,10月20日前配置到位。

三、乡村医生补助

乡村医生补助按每个行政村一名村医核定,每人每月不低于400元,补助经费由省、市、县三级财政共同分担。

各县(市、区)要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村医补助的具体标准和分配方案,可视财力状况适当提高服务人口较多、公共卫生服务量较大的行政村、偏远贫困村村医的补助标准。公开招聘的大学生村医的补助标准不低于每人每月800元。

四、乡村医生准入与考核

(一)加强乡村医生准入管理

建立乡村医生公开招聘、竞争上岗、执业注册、定期考核制度。村卫生室“全覆盖”新进人员,必须具备医学专业中专以上学历,由各县通过公开招聘形式考核聘用(具备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人员优先),录用后发给《乡村医生资格证书》,并按《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规定注册。现在岗有资质的乡村医生,须由各县(市、区)按照《乡村医生考核办法》规定程序考核后,换发《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现在岗10年以上无资质人员,须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其业务能力、健康状况、村民意愿和工作需要等提出聘用意见,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由省卫生厅核发《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注册聘用。

(二)享受财政公共卫生补助的乡村医生选聘条件

1、必须具有乡村医生执业资格证。具有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者优先。

2、遵纪守法,热爱本职工作,履行乡村医生职责和义务,业务技术精,医德医风好,群众满意度高。

3、身体健康,能够承担村日常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工作。

4、参加过一次以上省、市、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村医培训,成绩合格。

5、工作实绩突出,荣获过县级以上政府或卫生行政部门表彰者优先。

6、鼓励外村有资质的乡村医生到无村医空白村卫生室工作。

7、依据《执业医师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有不予注册、注销注册情形之一的,不得列入选聘对象。

8、对于一村多室或一村多医,符合以上选聘任职条件的,要充分尊重村委会和村民的意见,由村委会根据其群众满意度、服务水平、卫生室基础设施条件推荐确定人选,乡镇卫生院初审村医资质和条件,乡镇政府核实加盖公章,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村医资质后进行聘用。

(三)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

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人员、业务、财务、药品等实行统一管理和工作绩效考核,按照考核结果发放补助,进行工作评价。乡镇卫生院管理能力较弱的乡镇,由县卫生局统一管理。

新建村卫生室暂无医生的,由乡镇卫生院采取派驻人员或巡回医疗等形式调剂解决。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加大对村卫生室全覆盖项目的领导和指导力度,树立时间观念和责任意识,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不折不扣地完成各项任务。要将村卫生室全覆盖建设项目比照省、市重点工程进行指导和管理,享受省、市重点工程的有关政策。

(二)明确职能分工

县(市、区)政府要成立“村卫生室全覆盖”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项目建设和组织协调等工作。要明确发改委、财政、卫生等各部门在全覆盖项目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各部门协调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要细化任务分解,实行包乡包村包进度,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完成项目各项工作任务。

(三)按时上报工作进度

各县(市、区)要加强对辖区村卫生室全覆盖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准确掌握工作进度。实行工作进展报告制度,于每月15日和30日将工作进度报市卫生局基妇科。

联系人:郭军则、赵苗霞

联系电话:20242492027417

附:长治市村卫生室全覆盖工作进度报表

长治市村卫生室全覆盖工作进度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2009年月日

县(市、区)

计划覆盖行政村(个)

空白行政村总数(个)

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计划基建投资额(万元)

完成基建投资额(万元)

新建空白村卫生室(个)(利用学校、村委公房、新建均算)

消灭空白行政村(个)(房屋、设备、人员三到位)

已覆盖

行政村(个)

全县有村医的村卫生室(个)(按每村1室填报)

已配发设备

的村卫生室(个)

学校房

村公房

村医自筹

自建房

新建房

小计

合计

城区

郊区

潞城

长治县

屯留县

长子县

壶关县

襄垣县

平顺县

黎城县

武乡县

沁源县

沁县

高新区

单位负责人:填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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