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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
| 颁布单位: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3-1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
陕政办函〔2014〕69号
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市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2013年是实施《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三年行动方案(2012—2014年)》的中间年和关键年。一年来,各相关市(区)政府及省级有关部门坚持“铁腕治渭”,渭河水质改善明显。按照相关考核办法,省环境保护厅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等部门,对沿渭各市(区)2013年度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考核。经省政府同意,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西安市:82.7分,评定等级:良好
宝鸡市:87.0分,评定等级:良好
咸阳市:86.4分,评定等级:良好
铜川市:80.6分,评定等级:良好
渭南市:89.6分,评定等级:良好
杨凌示范区:84.4分,评定等级:良好
希望沿渭各市(区)政府发扬成绩,再接再厉,进一步加大工作和投入力度,加强环境执法工作,动员社会参与,确保渭河三年变清目标顺利实现。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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