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阿坝州委办公室、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新春慰问活动的通知
中共阿坝州委办公室、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新春慰问活动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中共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委办公室 | 文号:阿委办〔2015〕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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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1-2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中共阿坝州委办公室、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新春慰问活动的通知
阿委办〔2015〕3号
各县委、县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卧龙管理局:
2015年新春佳节将至。为让人民群众过上一个温暖、祥和的新春佳节,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州委、州政府决定在全州开展新春慰问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慰问对象
(一)驻州解放军、维稳部队官兵,武警、消防、森警支队官兵。
(二)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国安干警。
(三)贫困党员、三老干部、贫困农牧民、企业下岗特困职工、低保户、优抚对象、失地农民等(其中:每县慰问三老干部8名、贫困党员2名、优抚对象8名、低保户2户、企业下岗特困户2户、贫困户6户、失地农牧民2户,每户慰问金800元)。
(四)州儿童福利院的孤残儿童,各县社会救助福利服务中心的五保、三无人员。
(五)宗教界代表人士(包括:藏传佛教寺庙活佛、堪布、铁棒、经师、民管会负责人,伊斯兰教阿訇、清真寺民管会负责人,道观、汉传佛教寺庙教职人员)。
二、组织形式
(一)由州委、州人大常委会、州政府、州政协组成慰问团分赴各县,通过入户看望、召开座谈会、赠送慰问金等形式,深入开展慰问活动。
(二)州慰问团赴各县的慰问活动由各牵头单位商有关县拟订具体方案,送带队领导审定后组织实施。州慰问团在各县的活动时间为1天。整个慰问活动于2月1日前完成。
(三)驻马尔康地区的阿坝军分区、武警阿坝州支队、州消防支队、州森警支队、武警马尔康医院、成都军区技侦局官兵及州法院、州检察院、州公安局、州国安局、州司法局民警的慰问活动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一)各县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制定好慰问活动方案,既要组织好州慰问团到县的慰问活动,又要开展好本县的慰问活动。
(二)各县、州直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中央、省、州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认真组织开展慰问活动,不召开慰问大会,不进行现场办公,做到简朴实在,减轻基层负担。
(三)州直有关部门要积极参与、支持、配合,共同做好慰问活动的各项工作。州财政局要及时将慰问金下拨各县,马尔康地区各相关单位的慰问经费由州财政局拨付州民政局。
附件:2015年州慰问团赴各县开展新春慰问活动组团方案
中共阿坝州委办公室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月23日
附件
2015年州慰问团赴各县开展
新春慰问活动组团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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