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颁布单位:四川省德阳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5-03-2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为巩固市政府党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深入贯彻省委“两个意见”、省政府“5个规定”与“5个意见”、市委《关于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办法》(德委办〔2014〕59号)和《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关于认真贯彻“三严三实”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意见>实施办法》(德委办〔2014〕60号),进一步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和发展环境建设,充分发挥政务公开服务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作用,营造更加开放透明、风清气正、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领域,突出公开重点,拓宽公开范围,深化公开内容。

(一)深入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政府预决算支出全部公开到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预决算按项目、按地区公开。除涉密信息外,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均应公开本部门预决算,并逐步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除涉密信息外,所有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都要公开。

(二)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加大国有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信息和供应结果公开,做好城镇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信息公开,加强保障性住房配租配售政策及实施情况公开,加大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公开,深化项目审批、核准、监管、招标、投标等信息公开。

(三)加强公共服务信息公开。扎实推进教育、科技、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领域信息公开。加强特殊类型招生政策及有关考生信息公开,推进科技计划、科技专项等项目立项、验收、资金安排信息公开,加大医疗服务收费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就业规划、政策、措施和实施情况,推进低保标准、申请审批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等城乡低保信息公开。

(四)加强公共监管信息公开。继续推进环境质量状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污染源监管、大气污染防治等信息公开,加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信息公开,稳步推进国有企业财务指标、运行情况、业绩考核结果公开,加大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公开,依法公开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中掌握的信用信息。

(五)加强民生工程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全面公开民生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内容、项目投资、责任单位以及项目推进、完成情况等信息。

二、积极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公开

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廉洁性评估和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稳步推进行政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明确公众参与决策的具体事项和参与方式,逐步扩大行政决策公开的领域和范围,利用好政府网站等载体畅通公众参与决策的途径。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在决策前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充分评估论证,实行预公开制度,并以适当方式反馈或公布意见采纳情况,增加行政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三、全面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

坚持依法行政,结合为民服务“阳光行动”,推进行政机关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给付及其他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编制市、县行政职权目录,实时调整目录信息,并统一在电子政务大厅向社会公开,行政权力除涉密事项外必须在网上依法规范公开运行。推进行政权力运行过程和结果公开。将行政执法裁量标准与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相对接,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涉及前置条件的行政审批,要制定办事指南和办理流程,行政审批决定应在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开。推进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公开常态化。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除依法需要保护的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案件外,行政执法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依法公开案件信息,包括违法违规的主要事实、处罚种类、依据和结果等。对权力运行实施网上实时全程监察监控,确保行政权力行使依法、透明、廉洁、高效。

四、大力推进基层政务公开

建立乡镇(街道)政务公开制度,将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相结合,利用各种便民方式和渠道及时公开城乡社区居民关心事项,重点公开税费收缴、计划生育、征地拆迁补偿、土地流转、公共事业投入、涉农补贴、最低生活保障、扶贫救灾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以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为主要平台,进一步推进村(居)务公开。

五、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

推进以医院、学校、公共交通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的办事公开。按照便于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有利群众监督的要求,全面推行办事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建立和完善各类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编制办事公开目录,重点公开岗位职责、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工作规范、办事纪律、监督渠道等。相关单位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制定具体办法,实施分类指导。

六、加强行政机关内部事务公开

建立科学合理、符合实际、便于操作的行政机关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围绕机关干部职工关心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关财务预决算、政府采购、基建工程等加大内部事务公开力度,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内部监督,防止权力滥用。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梳理行政机关内部职权依据和运行流程,及时在机关内部公开,加强对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权力运行的监控,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促廉洁。

七、加强涉及群众利益重要政策解读

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的问题。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要制定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的整体方案,组织相关负责同志、专业人士进行解读。公开前,要同步考虑相应解读事宜,准备解读预案及通俗易懂的解读材料;公开时,同步配发解读材料,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和理解。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做到政策发布、解读、回应“三联动”。

八、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保障机制

(一)强化载体保障。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完善政府网站功能,优化政府网站栏目,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办好政务微博、微信,切实加强新媒体应用。完善电子政务大厅、行政权力运行基础平台和行政权力运行监察平台,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将政务服务大厅作为政务服务、政务公开的重要窗口。发挥好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政务公开栏、阳光政务热线、政务服务热线等公开渠道及各类传统媒体作用。

(二)强化制度保障。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机制,细化工作规范,明确公开内容、程序、主体、形式、时限、监督等要素,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机制,依法满足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需要。完善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从工作运行机制上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完善社会评价机制,完善信息公开社会评价办法,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风行风监督员和第三方机构对信息公开工作开展评议。探索建立政务公开部门联动机制,努力实现信息共建共享。逐步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转有效的政务公开制度体系。

(三)强化监督保障。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政务公开作为一项基本制度,贯穿决策、执行、监督等环节。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强财政支持,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依法行政、机关绩效考核和民主评议范围,细化考核评估标准,完善责任追究办法。依法及时妥善处理涉及信息公开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各级政务公开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督促,定期对各地、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推进、制度落实等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采取措施坚决纠正,对损害群众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德阳市人民政府

2015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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