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第七次第一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颁布单位: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3-10-1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第七次第一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甘府发〔2013〕36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省属行政企事业单位,州属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以及《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市(州)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的意见》(川府函〔2013〕241号)精神,州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2012年第六次清理后保留的州级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第七次第一批清理,并与《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川府发〔2013〕24号)进行了对接。经十一届州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审议,决定第一批取消、调整33项行政审批项目。其中,承接省下放管理层级新增项目10项、转为服务事项16项、取消部分内容事项6项、名称变更项目1项。

附件:甘孜州第七次第一批清理后决定取消和调整的行政

审批项目目录(33项)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13年10月15日

附件:

甘府发(2013)36号附件.xls

http://www.gzz.gov.cn/ArticleFiles/2013/11/13/甘府发(2013)36号附件.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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