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下达2013年度重点项目计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四川省广安市人民政府文号:广安府函[2013]134号
颁布日期:2013-10-1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下达2013年度重点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枣山物流商贸园区、协兴生态文化旅游园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驻市各企事业单位:

今年初,根据国家宏观政策和重点投向以及省政府《关于切实做好2013年投资和重点项目推进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13〕5号)要求,我市确定全市重点项目150个(含列省重点项目),当年计划投资1750380万元。其中:竣工项目35个,年计划投资251080万元;加快建设项目55个,年计划投资1047200万元;争取开工项目60个,年计划投资452100万元。

根据省重点项目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四川省2013年重点项目调整计划〉的通知》(川重领〔2013〕1号),以及我市重点项目1—9月实施情况,现对全市2013年度重点项目计划进行适当调整,即对前期工作进展快、建设条件成熟、年初未纳入重点项目建设的项目和8月初已列入四川省重点项目调整计划的项目予以新增纳入重点项目管理;对建设进度较快,目前已超额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的项目,予以调增年度投资额;对建设进度缓慢,目前欠进度的项目,予以调减年度投资额;对原已纳入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现前期工作进展缓慢、建设条件不成熟的项目予以退出。

综合各区市县、市级各相关部门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情况

2013年,新增纳入重点项目管理项目21个,新增投资额260526万元;调增投资额项目6个,调增投资额21400万元;调减投资额项目8个,调减投资额26500万元;取消项目11个,取消投资额75000万元。(详见附件)

调整后的重点建设项目为160个,当年计划投资1930806万元。按“三个一批”分类:竣工项目35个,年计划投资251080万元,为年计划的13.0%;加快建设项目55个,年计划投资1058100万元,为年计划的54.8%;争取开工项目70个,年计划投资621626万元,为年计划的32.2%。按项目性质分类:重大基础设施项目45个,计划投资818126万元,为年计划的42.4%;重大产业项目102个,计划投资1044680万元,为年计划的54.1%;重大民生项目13个,计划投资68000万元,为年计划的3.5%。

二、考核依据

年终对各区市县、广安经开区重点项目考核以此次调整后的计划为准,即广安区项目13个,全年完成投资62300万元;前锋区项目15个,全年完成投资136200万元;华蓥市项目20个,全年完成投资223300万元;岳池县项目15个,全年完成投资192116万元;武胜县项目24个,全年完成投资256390万元;邻水县项目23个,全年完成投资222000万元;广安经开区项目29个,全年完成投资478500万元;枣山物流商贸园区项目8个,全年完成投资31500万元;协兴生态文化旅游园区项目8个,全年完成投资59500万元;跨区域项目5个,全年完成投资269000万元。

三、工作要求

各区市县、三大园区、市级相关部门、各重点项目建设单位要按照调整后的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及时分解细化工作目标,有效加强项目管理,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全力推进项目建设,确保圆满完成2013年度重点项目建设任务。10月起,各相关单位每月25日至当月底前将当月重点项目完成投资额和工程形象进度情况书面送市发展改革委,由市发展改革委汇总后上报市政府。

附件:1.广安市2013年重点项目计划调整表(新增项目)

2.广安市2013年重点项目计划调整表(调增投资)

3.广安市2013年重点项目计划调整表(调减投资)

4.广安市2013年重点项目计划调整表(取消项目)

广安市人民政府

2013年10月17日

附件下载:1.广安市2013年重点项目计划调整表(新增项目)

2.广安市2013年重点项目计划调整表(调增投资)

3.广安市2013年重点项目计划调整表(调减投资)

4.广安市2013年重点项目计划调整表(取消项目)

延伸阅读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研讨班暨中共兰州市十一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传达提纲的通知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兰州市统筹解决人口问题领导小组的通知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首钢胜利机械厂前进机械厂移交我市管理实施政策性破产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