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人民政府转发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实施意见的通知
广安市人民政府转发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实施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四川省广安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4-1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广安市人民政府转发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产煤区市县人民政府,市级相关部门:
现将《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3〕15号)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抓好落实。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全市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负责制定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实施方案,指导督促全市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协调解决兼并重组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各产煤区市县人民政府要成立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责任,制定实施方案,完善机制,严格考核奖惩,加快推进实施煤矿清理整顿和兼并重组工作。
二、明确目标,科学制定方案
按照省政府下达我市的煤矿整顿关闭和兼并重组目标任务,2015年底全市保留70户以下小煤矿,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后,生产规模不低于30万吨,煤矿企业数减少到18户以下。2013年,省政府明确我市关闭小煤矿9户,力争关闭11户。综合考虑各产煤区市县小煤矿数量、煤矿灾害程度及近几年煤矿安全生产等情况,市政府决定前锋区2013年确保关闭小煤矿1户、力争关闭2户,华蓥市确保关闭小煤矿3户、力争关闭4户,邻水县确保关闭小煤矿5户、力争关闭6户。各产煤区市县人民政府要责成相关部门对照省政府煤矿整顿关闭标准,进一步对本辖区煤矿进行调查摸底、分类清理,制定2013年至2015年整顿关闭计划,确保整顿关闭任务圆满完成。在确定整顿关闭计划的基础上,科学制定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实施方案,于2013年5月底前报市政府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落实责任,加强协调配合
各产煤区市县人民政府、市级相关部门要在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广安市煤矿企业兼并重组主要工作任务分工表》(详见附件2),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加强协作,相互配合,共同推进此项工作。各产煤区市县政府必须细化措施,落实责任,严格考核,狠抓落实。要鼓励兼并重组主体煤矿企业充分发挥技术、资金、人才和安全管理方面的优势,加强安全管理,健全管理制度,推进技术创新。要督促被兼并的煤矿企业业主从大局和长远出发,主动参与煤矿兼并重组,通过平等协商,实现互利共赢,确保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
四、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各产煤区市县人民政府、市级相关部门要立即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题宣传活动,深入宣传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重要意义和政策措施,将煤矿清理整顿和兼并重组相关政策宣传好、宣讲透,要广泛宣传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先进经验和工作成效,为煤矿企业兼并重组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1.广安市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广安市煤矿企业兼并重组主要工作任务分工表
广安市人民政府
2013年4月17日
附件下载:1.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实施意见
2.广安市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3.广安市煤矿企业兼并重组主要工作任务分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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